《“十四五”時期“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工作方案》是農業農村部、應急管理部印發的公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四五”時期“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 印發機關:農業農村部、應急管理部
內容
“十四五”時期“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工作方案
“平安農機”創建活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強化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抓手。為示範帶動農機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落細落小,堅決遏制重特大農機事故發生、有力壓降較大及以下事故,保障農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向好,農業農村部和應急管理部決定“十四五”期間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新一輪“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服務鄉村振興為目標,以依法監管、規範執法、最佳化服務為路徑,轉變監管方式,創新監管手段,提升監管效果,鞏固發展“政府負責、行業主抓、部門協作、民眾參與”的農機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為農業機械化有力支撐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二、目標任務
“十四五”期間,以“創建‘平安農機’,提升發展質量”為主題,每年推出一批全國“平安農機”示範市(設區的市)和示範縣(區、市)。通過典型示範,促進地方政府更加重視農機安全生產工作,部門間協調配合不斷加強;推動監管力量向基層延伸下沉,監管網路更加健全;強化農機安全監管能力建設,監管工作規範化、專業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不斷提高;提升農民民眾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農機安全生產氛圍更加濃厚、農機安全意識深入人心。
三、創建程式
創建有效期為5年,已被命名為全國“平安農機”示範市、縣的,滿5年後如繼續創建,應重新申報。
(一)市縣申報。每年8月底之前,市、縣級人民政府按照創建條件(見附屬檔案1)自願申報全國“平安農機”示範市、縣。申報材料需逐級審核。
(二)省級推薦。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對逐級上報的申報材料採取專家審核和實地核驗等方式進行初評。每年9月底前,提出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擬推薦名單,並以兩個部門聯合行文的方式將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農業農村部和應急管理部。
(三)覆核公示。農業農村部和應急管理部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的示範單位材料組織審查,必要時進行現場核驗,每年11月底前對擬入選的市縣向社會進行公示,根據公示情況以及當年事故情況等,確認並公布最終獲得全國“平安農機”示範市、縣的名單並授予標牌。
(四)動態管理。農業農村部和應急管理部對“平安農機”示範市、縣實行動態管理,對創建期間發生較大以上農機事故的示範市和發生農機死亡事故的示範縣,當即撤銷示範資格;對出現不符合創建條件的,經調查核實後,在公布下一批“平安農機”示範市、縣名單時,同時予以撤銷。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南路96號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總站安全指導處,郵編:100122;電子文檔發至信箱:njjlzfc@126.com,聯繫電話:010-59199197。
四、工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地要充分認識“平安農機”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將創建活動作為推動農機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落實的有效抓手,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將創建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加強領導,形成合力。農業農村部、應急管理部成立“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工作小組,負責全國“平安農機”創建活動的組織協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制定本轄區的創建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創建活動,堅持“優者上、劣者汰”原則,嚴格把關,公平公正推選候選對象。
(三)加大投入,強化保障。各地要把“平安農機”創建工作列入安全生產地方規劃,與鄉村振興工作充分結合,積極爭取財政資金投入,強化農機安全基礎設備和信息化建設,確保創建活動深入開展。
(四)廣泛宣傳,示範引領。要加大“平安農機”創建活動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紙、視頻、網路、新媒體等方式,多渠道宣傳創建活動的好做法、好經驗、好典型,營造良好的創建氛圍。
(五)加強監測,鞏固成效。各地要加強對轄區內“平安農機”示範市、縣創建工作的指導,確保創建活動取得實效。要全面加強轄區內“平安農機”示範市、縣的日常監測,發現不符合創建條件的情形或有民眾舉報反映的,按程式進行調查核實並向上級農業農村和應急管理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