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

“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

“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是工業和信息化部與財政部聯合主辦的大賽。旨在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配置資金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
  • 外文名:"Maker China" SME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Competition
  • 主辦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 承辦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總決賽所在地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大賽目的,組織單位,總決賽組織單位,區域賽組織單位,專題賽組織單位,賽事安排,政策激勵,工作要求,

大賽目的

激發創新潛力,集聚創業資源,營造“雙創”氛圍,共同打造為中小企業和創客提供交流展示、產融對接、項目孵化的平台,發掘和培育一批優秀項目和優秀團隊,催生新產品、新技術、新模式和新業態;提升中小企業專業化能力和水平,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和成長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促進大中小企業協同創新發展,助力製造強國和網路強國建設。

組織單位

總決賽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
承辦單位:部信息中心、總決賽所在地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區域賽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財政廳(局)

專題賽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由秘書處辦公室牽頭,並會同國內外行業協會、大企業,園區(中外合作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部屬高校和地方政府等

賽事安排

(一)賽事組成。大賽由區域賽、專題賽和總決賽組成(組織方案見附屬檔案1)。區域賽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牽頭主辦,著力發掘和推薦本地區、本領域創新能力較強、發展潛力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專題賽由秘書處辦公室會同國內外行業協會、大企業,園區(中外合作區),工業和信息化部部屬各高校和地方政府等主辦,聚焦中小企業發展熱點、難點問題,聚焦實體經濟和製造業,聚焦行業和專業領域關鍵技術和創新產品。總決賽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主辦,具體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所在地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承辦,通過區域賽和專題賽推薦優秀項目參加總決賽。
(二)參賽報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創客(以下統稱參賽者)均可報名參賽,參賽者通過大賽官網註冊報名(流程見附屬檔案2),未註冊登記的參賽者不得參加大賽。大賽不向參賽者收取任何費用。區域賽項目報名截止日期為2019年6月30日,專題賽項目報名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三)對接服務報名。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有意願的投融資機構、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等通過大賽官網報名,發揮技術、資本、市場等資源優勢,促進產融對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轉化等。
(四)參賽比選。總決賽採取“現場演示和答辯、當場亮分”評選方式,設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勝獎,頒發獎金和證書。大賽同時設定入圍獎200名和優秀組織單位、優秀對接服務單位,對大賽籌備、組織實施以及後續對接服務中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進行表彰。

政策激勵

(一)宣傳展示。通過“創客中國”大賽數字展館、“創客中國”國家創新創業公共服務平台(包括“創客中國”微信公眾號、微博、創客中國頭條和直播室等)、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等渠道,對參賽項目、“雙創”資源和對接成果進行展覽展示、宣傳報導和服務推介。
(二)投融資對接。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投資基金、創業投資機構、銀行等推薦,組織線上線下需求對接、產融對接、大中小企業融通等活動,集聚帶動各類投融資機構為參賽企業提供多元化服務。
(三)落地入駐園區。入駐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中外中小企業合作區、產業小鎮等,享受最新創業扶植政策和創業孵化服務,加速實現產業化。
(四)成果轉化技術服務。提供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上的檢驗檢測、技術轉移、工業設計、解決方案等技術服務,以及法律、人力資源、財務、智慧財產權等服務。安排創業導師和技術、投資、管理專家進行輔導。
財政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結合有關地區、企業創業創新活躍度等因素,統籌研究予以支持,有關情況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

(一)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結合本地發展實際和產業特點,積極牽頭舉辦區域賽,於2019年6月底前填寫《2019年“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申報(備案)表》(見附屬檔案3),報大賽組委會備案,同時抄送省級財政部門,並建立動態跟蹤和服務機制。
(二)秘書處辦公室應聚焦實體經濟中新材料、人工智慧、工業網際網路、智慧型製造和大數據等領域,牽頭舉辦專題賽。專題賽聯合主辦方,於2019年6月底前填寫《2019年“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申報(備案)表》,報大賽秘書處辦公室審核,並由秘書處辦公室告知專題賽所在地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同時抄送省級財政部門。
(三)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及賽事主辦單位要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作用,加強賽前動員、賽中展示、賽後成果的宣傳,擴大大賽影響力。
(四)大賽採取公開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產生獎項。賽事主辦單位和參賽者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違反大賽要求的主辦單位,取消推薦資格。對於重複申報、剽竊、侵奪他人創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獎項的參賽者,取消參賽資格。
(五)賽事主辦單位要認真做好工作總結,於賽事結束30天內,將區域賽賽事總結報送大賽組委會、專題賽賽事總結報大賽秘書處辦公室。
工業和信息化部依託第三方平台密切跟蹤獲獎項目落地情況、區域創業活躍程度和創新活力程度,定期匯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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