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舉辦2016年“創客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戰略部署,實施“‘網際網路+’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培育行動”和“大企業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推廣工程”,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按年度舉辦“創客中國”創新創業大賽。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舉辦2016年“創客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的通知
工信廳企業函[2016]5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戰略部署,實施“‘網際網路+’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培育行動”和“大企業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推廣工程”,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按年度舉辦“創客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現將2016年大賽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賽目的
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氛圍,搭建“創客中國”國家創新創業公共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創客中國”平台),激發“草根”創業創新潛力;集聚創新創業資源,促進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提高創業創新成功率;構建產業上下游融合生態圈,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
二、大賽名稱
2016年度“創客中國”創新創業大賽。
三、大賽主旨
圍繞產業鏈,打造創新鏈。
四、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
承辦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五、組織機構
大賽設立組委會,負責賽事方案審批等重大事項的決策。工業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長擔任組委會主席,馮飛副部長擔任副主席。
組委會下設秘書處和評審委員會2個執行機構。秘書處設在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負責賽事活動的計畫落實、組織協調、大賽宣傳和技術保障等工作;評審委員會負責參賽項目評審工作。
六、賽制規則
大賽分為小微企業項目組和創客項目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推薦參賽項目、組織專家網路評審、舉辦現場決賽三個階段組成。
七、賽程安排
(一)參賽報名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創客(以下統稱為參賽者)均可報名參賽。參賽者須登錄“創客中國”平台官網,點擊“創客大賽”欄目,進入“創客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系統,通過“我要參賽”註冊報名,並按大賽申報流程(見附屬檔案1)線上提供相關信息資料。未登錄大賽系統報名的項目不得參加大賽。
報名截止日期為2016年9月15日。
(二)項目推薦
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可從秘書處獲得登錄大賽系統的用戶名和密碼。通過大賽系統,查閱本地區報名參賽項目內容,推薦本地區參賽項目。
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可以自行或與秘書處聯合組織專家對本地區報名參賽的項目進行評審,產生推薦項目。鼓勵有條件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舉辦區域賽的方式產生推薦項目。
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最多推薦小微企業項目和創客項目各25個,並按照專家評審得分或區域賽獲獎等級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推薦截止日期為2016年9月30日。
(三)網路評審
評審委員會的專家通過網路查閱參賽項目信息,評選出參加現場決賽的優秀項目。
(四)現場決賽
在現場決賽前一周,秘書處在大賽系統發布參加現場決賽項目名單。現場決賽以參賽項目現場展示、專家提問、現場打分等方式進行。按分數高低分別產生小微企業組和創客組獲獎項目。
現場決賽時間暫定於2016年10月中旬,地點在廣東省廣州市。
八、參賽條件及要求
(一)參賽者條件
1.小微企業
(1)《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小微企業;
(2)未上市(新三板掛牌的企業除外);
(3)生產經營中無不良記錄。
2.創客
(1)未在國內註冊成立企業、擁有科技創新成果和創業計畫的個人、團隊;
(2)參賽項目的技術及相關專利歸屬參賽者,與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無產權糾紛。
(二)參賽項目要求
1.參賽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無智慧財產權糾紛;
3.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九、獎勵和激勵
(一)獎金及證書
金、銀、銅及優勝獎的獲獎者均可獲得相應的獎金和證書。
(二)展覽展示
獲獎作品可優先推薦在第十三屆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等展會上展覽展示,並在“創客中國”平台上展示宣傳。
(三)政策扶植
1.小微企業項目可獲得以下政策支持:
向大賽合作投資機構推薦,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投融資方面的支持;
向大賽合作銀行推薦,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貸款支持;
獲得與大賽合作的股權託管中心、產權交易所和證券交易所等單位提供的併購、股改和上市等免費輔導、培訓和服務。
2.創客項目可獲得以下政策支持:
向大賽合作的投資基金、創業投資機構推薦,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投融資方面的支持;
向大賽合作的大企業推薦,給予資金、技術方面的支持或進行項目合作、產權交易等;
對有創業意向的參賽者,優先安排創業導師進行創業輔導和培訓;
推薦優秀項目進入與大賽合作的創客空間、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基地或其他產業基地,並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扶持。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組織落實
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將大賽作為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營造“雙創”氛圍、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抓手,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圍繞大賽主旨,精心組織,鼓勵中小微企業和創客積極參與大賽,認真做好本地區優秀項目的發現和推薦工作。
為做好工作銜接,請指定1名工作人員為大賽聯絡員,填寫聯絡員信息表(見附屬檔案2),於2016年8月31日前發至秘書處信箱,秘書處將在2個工作日內通過信箱反饋。
(二)舉辦區域賽,擴大影響力
舉辦區域賽是營造“雙創”氛圍,擴大大賽影響的重要途徑,是大賽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條件的省市應結合本地區中小企業發展情況和產業發展特色,積極組織舉辦省市、地市和區縣等區域賽。舉辦區域賽須向組委會報送申請書(見附屬檔案3),經批准後,統一冠名為“2016年度‘創客中國’XX(省市、地市或區縣名稱)創新創業大賽”。要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強賽前動員、賽中展示、賽後成果的宣傳,進一步激發小微企業和創客的“雙創”熱情。
(三)做好總結,持續服務
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工作總結,於2016年11月30前將大賽的總結報告報送秘書處。
對本地區的優秀項目要加強後續跟蹤服務,及時了解項目進展情況,幫助解決創新創業和發展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對成長快、潛力大、模式新的優秀項目要及時總結經驗,樹立樣板,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發展。
大賽組委會秘書處
聯 系 人:楊東菁 王海寬
電 話
電子信箱
附屬檔案:1.“創客中國”創新創業大賽項目申報流程
2.“創客中國”創新創業大賽聯絡員信息表
3.“創客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區域賽申請書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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