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合作框架是2015年11月24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蘇州太湖國際會議中心與中東歐16國領導人共同出席第四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中提出的合作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6"合作框架
- 提出時間:2015年11月24日
"1+6"合作框架是2015年11月24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蘇州太湖國際會議中心與中東歐16國領導人共同出席第四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中提出的合作機制。
"1+6"合作框架是2015年11月24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蘇州太湖國際會議中心與中東歐16國領導人共同出席第四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中提出的合作機制。2015年11月24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蘇州太湖國際...
(六)歡迎中國同中東歐國家簽署加強水資源、農業灌溉等領域合作協定。八、科技衛生合作 (一)2016年在中國舉辦第三屆中國-中東歐國家創新技術合作及國際技術轉移研討會。(二)鼓勵和支持設立虛擬的16+1技術轉移中心,由中國和斯洛伐克有關部門行使秘書處職能。(三)支持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環保部門在16+1合作框架下...
"461"中非合作框架 “461”中非合作框架是由李克強提出,包括:堅持平等相待、團結互信、包容發展、創新合作等四項原則。主要目的是推進產業合作、金融合作、減貧合作、生態環保合作、人文交流合作、和平安全合作等六大工程,完善中非合作論壇這一重要平台。
(四)支持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在歐洲復興開發銀行框架下加強務實合作,包括與其他國家、地區的三方合作。(五)2017年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二期)完成設立並投入運營。(六)探討成立中國-中東歐國家銀聯體,歡迎中東歐國家機構自願參加。八、農林合作 (一)2017年在斯洛維尼亞召開第12屆中國-中東歐國家農業經貿...
中國為“10+3”和“10+1”合作機制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在1997年舉行的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上,中國與東協領導人發表的《聯合宣言》,確定了睦鄰互信夥伴關係。2002年,中國與東協簽署了《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定》,確定了2010年建立自由貿易區的目標。2003年10月,在第七次“10+3”和“10+1”以及第五次中日韓領導...
我們期待通過“一帶一路”倡議及其他合作框架與倡議,重振古絲綢之路精神。 5.作為合作夥伴,我們讚賞“一帶一路”合作取得的進展及創造的重要機遇,特別是在發展政策對接、基礎設施投資、經濟走廊、經貿合作區、產業園區、金融和貿易合作、創新和技術、海上合作、商業聯繫、人文交流等領域取得的合作成果。這些合作...
四是加強本地區金融合作與風險防範;五是穩步推進海上合作;六是加強安全領域交流與合作;七是密切人文、科技、環保等交流。七個領域涵蓋了政治、經濟、安全、人文和科技等方面,是兩點政治共識的細化,也是全面推進中國-東協關係的具體體現。提出建議 中國-東協未來十年合作框架的七點建議:第一,積極探討簽署中國-...
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是我國與WTO成員建立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區,它將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貿易區,也將是開發中國家組成的最大的自由貿易區。《中國-東協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定》的主要內容 《框架協定》是中國—東協自貿區的法律基礎,共16個條款,確定了自貿區的基本架構。主要內容 一、中國-東協自貿區的內容。中國...
2010年1月26日,ECFA第一次兩會專家工作商談在北京舉行。2010年6月29日,兩岸兩會領導人簽訂合作協定。2010年8月17日,台灣立法機構通過《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它實質上是兩個經濟體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初步框架安排,同時又包含若干早期收穫協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簽署實施以來,給兩岸企業...
會議發表了《五年行動計畫(2018-2022)》和《第二次領導人會議金邊宣言》,散發了《第二次領導人會議合作項目清單》和“六個優先領域聯合工作組報告”。李克強總理同湄公河五國領導人高度讚賞機製成立以來取得的重要成果,表示將共同發揚瀾湄精神,推進瀾湄合作,將“3+5合作框架”升級為“3+5+X合作框架”,重點...
李克強表示,2016年9月的二十國集團領導人杭州峰會圍繞“構建創新、活力、聯動、包容的世界經濟”達成廣泛共識,為擺脫世界經濟困局和深化國際合作提供了新思路。“16+1合作”是中國與中東歐國家友好合作的創新舉措。2015年蘇州會晤以來,我們按照《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中期規劃》的大方向,全面落實1+16合作框架,開放...
2017年1月1日,中國正式接任金磚國家主席國。 2017年,中國成功主辦金磚國家領導人廈門會晤。五國領導人一致決定發展更緊密、更廣泛、更全面的戰略夥伴關係,鞏固經貿財金、政治安全、人文交流“三輪驅動”合作框架,確立“金磚+”合作理念,開啟了金磚國家合作第二個“金色十年”。2022年,中國接任金磚國家主席國,主辦金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