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ry the torch

張宇的《單戀一枝花》有不少人聽過,而短語“carry the torch”就是單戀的意思。說到“torch”,不由讓人想到了英國神秘主義詩人威廉姆·布萊克(William Blake)的詩歌片斷:“Thou Fair-haired Angel of the Evening, Now, whilst the sun rests on the mountains, light thy bright torch of love; thy radiant crown put on, and smile upon our evening bed!” “Bright torch of love”的問題在於有些人很不幸,在火炬燒盡之後還無法割捨自己的感情。
早至1927年,短語“carry a/the torch”就出現了,表示當愛人離去很久之後,另一方依然堅守著那份感情,渴望著愛人的歸來。到1934年時,那些描述錯過的愛情與心傷的浪漫的情歌就被稱為“torch songs”(感傷戀歌),而在夜總會唱這類歌曲的女歌手則被稱為“torch singers”(專唱感傷戀歌的女歌手)。
那么“火把”是如何作為羅曼蒂克的迷戀的象徵呢?眾說紛紜。傳說希臘哲學家第歐根尼(412-322 B.C.) 經常大白天的瞎轉悠,提著盞燈或是火把尋找一個誠實的人。另一種理論認為愛神維納斯經常被描寫成手執火炬的形象,而且紐約港的自由女神像以手持充滿希望的火炬而聞名。其實“carry a torch”很可能僅是一個形象的說法,指用火把照明,幫助人們尋找失去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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