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說明
X65鋼板本技術條件規定了用於製造符合LNG站線直縫
埋弧焊管用X65
鋼級的
熱軋鋼板的製造、檢查、試驗及訂貨。
X65鋼板供貨標準:國標、冶標、美標AISI、ASME、ASTM、日標JIS/德標DIN、法標NF、英標BS、 歐標EN等供貨標 準。
尺寸規格
鋼板尺寸規格鋼板名義尺寸(切邊後)寬度見表A,具體在契約中註明。當購貨契約另有要求時,按契約規定執行。
表A
鋼級
| 管徑,mm
| | 寬度,mm
| 長度,mm
|
X65
| φ762
| 14.3
| 2330
| 12100
|
15.9
| 2325
|
φ610
| 15.9
| 1850
|
化學成分
化學成分按本技術條件供應的鋼板的化學成分,包括
熔煉分析和產品分析應符合表B要求。
表B
化學成分
| C
| Mn
| P
| S
| Si
| Nb
| V
| Ti
| Mo
| Cr
| Ni
| Al
| N
| Cu
|
X65
| Max
|
0.09
| 1.60
| 0.020
| 0.004
| 0.35
| 0.06
| 0.06
| 0.025
| 0.30
| 0.25
| 0.30
| 0.06
| 0.009
| 0.30
|
註:表B腳註:
a:Cr+Mo+Mn的總含量不得超過允許最高含量+0。2%。
b:Nb+V+Ti≤0.15%,並且Cr+Ni+Cu≤0.5%
CE= C+1/6Mn+(Cr+Mo+V)/5+(Ni+Cu)/15,CE≤0.40%
Pcm=C+Si/30+(Mn+Cu+Cr)/20+Ni/60+Mo/15+V/10+5B,Pcm≤0.20%
拉伸性能
4。1拉伸性能
拉伸試驗結果應符合表C的要求。
表C
| | | | |
Min
| Max
| Min
|
X65
| 450
| 560
| 531
| ≤0.091
| ≥24
|
註:表列
屈服強度為參考值,製造商與制管廠應共同對
包辛格效應進行測定。根據協商一致原則,由製造商負責對供應鋼板屈服強度進行調整。但必須保證製成鋼管的屈服強度及強度比符合鋼管技術條件的要求。
鋼板製造商應保證板材屈服強度均勻,同一張鋼板的屈服強度差不大於40MPa.
製造商應從鋼板橫向取三個試樣按 API 5L補充要求SR5進行
夏比衝擊試驗。在-20℃下進行試驗,其夏比
衝擊功與剪下面積百分數應符合表D的要求。 DWTT試驗條件及驗收要求見表E.
表D
夏比衝擊剪下面積SA%
| |
單個試樣最小值
| 三個試樣的平均值
| 單個試樣最小值≥20 三個試樣的平均值≥150
|
≥80
| ≥90
|
表E
試驗溫度
| 單個試樣最小值
| 兩個試樣的平均值
|
-15℃
| ≥70%
| ≥85%
|
4。3 硬度
硬度應小於HB10
彎曲試驗
彎曲試驗製造商應從鋼板
橫向彎曲試樣做180°彎曲試驗,彎曲直徑為2。0t,(t為
名義厚度)。彎曲試樣的拉伸面商不得出現裂紋。
7。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許偏差
7。1厚度允許偏差
厚度允許偏差應為-1。5%t~+6t。單張鋼板最大厚度偏差應不超過0。6mm
7。2長度允許偏差
鋼板的長度的允許偏差應為0mm~+100mm。允許5%的鋼板長度介於10m~12。1m,其中10m~11m的長度不超過2%。
7。3寬度允許偏差
鋼板寬度的允許偏差應為0mm~+10mm
7。4平度
鋼板平度偏差應不大於10mm/2m,允許10%鋼板不大於15mm/2m、3mm/400。
9。1化學成分檢驗
熔煉分析
熔煉分析製造商應對每一
熔煉爐次的鋼進行一次
熔煉分析。試驗方法、步驟按ASTM A751。
9。1。2產品分析
技術條件生產的鋼板,每熔煉批應取一個試樣進行產品分析。試驗方法、步驟按ASTM A751。
9。1。3復驗
按API SPEC 5L 9。10。1的規定進行。
性能試驗
9。2。1。1取樣位置
在鋼板寬度四分之一處取樣。取樣方向應與最終軋制方向垂直。
9。2。1。2拉伸試樣
屈服強度、
抗拉強度和
伸長率應採用全厚度矩形試樣測定,試樣尺寸應符合API SPEC 5L圖4的要求(
標距長度50mm,標距部分寬度為38mm)
在鋼板拉伸試樣取樣相同部位取樣進行彎曲試驗。取樣方向與最終軋制方向垂直。
在鋼板寬度1/4處取橫向試樣一組三個,試樣缺口應垂直於鋼板軋制表面,衝擊式樣的中心應位於鋼板厚度中心。
每組三個試樣進行一次夏比衝擊試驗。由河南龍鵬海洋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報告結果應為三個試樣的值以及三個試樣的平均值。
從鋼板橫向取樣,按照API 5L補充要求SR6及API RP 5L3進行落錘撕裂試驗(DWTT)
9。2。5硬度檢驗
應在鋼板橫向截面上取樣經拋光後進行10kg載荷
維氏硬度檢驗,
硬度試驗點至少為9點,位置如圖所6示。
9。2。6試驗頻度
同一
熔煉爐次、同一生產工藝生產的同一規格不超過10張鋼板為一批,每批進行一次試驗。
9。2。7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