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keholder Theory是一個圍繞企業與社會價值觀為中心的商務道德和組織管理理論,即利益相關者理論,最早由羅伯特·愛德華·弗里曼在書中提出。
最早由羅伯特·愛德華·弗里曼(R. Edward Freeman)在其1984年出版的《戰略管理:一個以利益相關者為起點的方法》中詳細闡述。
利益相關者理論認為,企業是其與各種利益相關者結成的一系列契約,是各種利益相關者協商、交易的結果,無論是投資者、管理人員、員工、顧客、供應商,還是政府部門、社區等,他們都對企業進行了專用性投資並承擔由此所帶來的風險。因此,為了保證企業的持續發展,除了股東以外,企業也應當向其他利益相關者負責,在企業治理過程中要兼顧內部和外部有關權益主體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