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ICP代辦
- 性質:商務代理的公司企業
- 中文全稱:中國電信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
- 所屬國家:中國
簡介
icp申辦條件:
基本條件
申請ICP證所需材料
2.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包括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3.公司概況。包括:公司基本情況,擬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人員、場地和設施等情況(執有通信行業職業資格證書的情況);
4.公司最近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法人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或驗資報告及電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相關會計資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包括入股方式的說明);
6.業務發展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技術方案。包括: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業務發展和實施計畫、技術方案、服務項目、業務覆蓋範圍、市場調研與分析、收費方案、預期服務質量、投資分析、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
7.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證明公司信譽的有關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11.申請經營的電信業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事先審核同意的,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檔案。
BBS專項審批
icp辦理流程:
icp辦理時間周期:
代辦相關法規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或者超出備案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關閉網站。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在其網站主頁上標明其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備案編號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