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IB制度
- 外文名:introducing broker
- 又稱:介紹經紀人
- 現狀:沒有正式出台
IB制度-概念定義,IB制度-中國走向,IB制度-法律法規,IB制度-國際業務,IB制度-美國模式,IB制度-利益補償,IB制度-提供服務,IB制度-成功因素,IB制度-政策取向,
IB制度-概念定義
IB制度-中國走向
我國即將出台的IB制度的準入門檻可能較高,在全國一百多家證券公司中,預計只有創新類證券公司才能獲得IB資格。同時,由於證券公司更願意控股期貨公司而非參股,這樣就將會有一部分不願意喪失控股權、也無意讓證券公司重組的期貨公司,將選擇重新註冊自營或資產管理,這樣就不需要依賴證券公司的行銷渠道及資源。而部分實力較為雄厚的期貨公司,如上市集團公司旗下的期貨子公司等,有能力自行增資擴股,以達到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所要求的資本金水平,它們將會選擇走專業化期貨公司的道路。
IB制度-法律法規
新《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從事期貨投資諮詢以及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等業務的其他期貨經營機構(IB機構),應當取得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業務資格,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制定。
《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草案,第六十七條 期貨公司可以委託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其他機構從事中間介紹業務。
第八十七條 期貨公司或其營業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六) 未按規定委託中間介紹業務(IB制度),業務活動存在較大風險或風險隱患;
(九) 違反規定委託中間介紹業務(IB制度),損害客戶合法權益;
IB制度-國際業務
IB制度-美國模式
由於網際網路和其他技術的發展,在美國註冊的IB超過了1500家。過去的25年裡IB制度被引進了期貨業,不再只是農業避險。目前的IB從事的超過55%的活動集中在金融產品上,比如股指期貨和利率期貨以及外匯期貨等等。
IB是經紀的媒介物,對IB的要求遠遠小於對期貨經紀商的要求,在美國的客戶必須將相應的賬戶資金存儲在FCM處。一般有兩種IB制度:一是擔保的IB,這是由FCM獨占的;一是職業的IB,可以與各種FCM合作。
IB制度-利益補償
IB一般不是從大銀行或者是大客戶那裡獲取收益,更多的是從客戶的交易當中獲利,而且是按照每筆交易進行。通常在FCM和IB之間會安排一個淨收入的比率。IB通常是基於FCM提供的匯率向客戶報價,並且要求合理利益。
美國期貨業協會對IB的註冊和聘用有非常嚴格的要求,美國IB的雇員還被要求定期參加道德規範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在交易中要遵守的標準,以及遵守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則,還被要求操作合理,並向客戶披露實質性的信息等。
IB制度-提供服務
專業化的IB是為行業提供獨有的服務而建立的,它有一些特殊的價值。比如服務管理賬戶,提供特定的管理,提供金屬或者是外匯市場服務,這些附加服務一般具有獨特的價值。
IB制度-成功因素
首先是服務,因為問題永遠會出現,有技術方面的,也有其他方面的。比如說你保證客戶在某些方面可以得到可靠的以及準確的操作指導,那么你24小時都能做到支持客戶就非常重要。如果這一點能夠做到,而且能夠一直持續性地做到,你的客戶就會相信你。
其次是要與合伙人之間建立並保持高度的信任關係,因為任何業務都是通過人來做的。當然,還有定價,要提供有競爭力的定價機制。
IB制度-政策取向
2、有利於保證金安全。
3、有利於期證專業分工。
4、有利於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