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enn Branca1948年出生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首府哈里森堡,後就讀于波士頓的愛默生大學,專業是表演藝術。畢業後Branca就開始從事音樂方面的創作。
基本介紹
- 外文名:Glenn Branca
- 國籍:美國
- 出生地:賓夕法尼亞州的首府哈里森堡
- 出生日期:1948年
- 職業:音樂創作
- 畢業院校:愛默生大學
簡介,個人經歷,作品,
簡介
Glenn Branca最早的作品可以追溯到1975年,當時年輕氣生的他可以說是精力充沛,乾勁十足。他先是與John Rehberger一起為一些音樂劇編寫配樂,並和他一起在波士頓創辦了Bastard Theatre(私生子劇院)。此外還組建了一支名為Dubious Music Ensemble(可疑音樂合唱團)的合唱團並為它專門創作了5個短小的唱段。之後他來到了紐約。
個人經歷
70年代末期,紐約市正是當時無浪潮運動的中心,Branca也得以在這種大環境下嶄露頭角。他到紐約後不久便與Jeff Lohn 組建了一支名為Theoretical Girls的演奏團體 ,不久又與電影製作人Barbara Ess一道組建了The Static。由他來主要負責兩支隊伍的音樂創作與製作。
在同期的實驗藝術家們都將目光較多的集中在了朋克與爵士兩種當時正轟轟烈烈的音樂形式上,集中在怎樣利用剛剛出頭的電子樂技術和另類的音樂結構來完成自己的創作時,Branca卻特立獨行的想出用多把吉他演奏來表現出交響樂的形式這一念頭,也就是將更多的精力放到了真實的器樂演奏與創作本身上。
這種與當時整個音樂界所格格不入的“多重吉他演奏”形式,卻是後來Branca音樂生涯中最被人們所津津樂道的一部分。The Static 在當時首次結合了無浪潮中所推崇的器樂搖滾形式與唱詩班不斷穿插其中的極小段的詠嘆唱腔,向人們展示了舞台藝術乃至音樂表現形式的另一片空間。
毫無疑問,此時Branca的音樂已經能夠被稱之為“搖滾樂(Rock)”了。The Static的音樂軌跡已經明顯的透露出Branca音樂興趣的真正所在:隨機的,動態的節奏轉變,不斷反覆的即興樂段以及用多把吉他所奏出的音量巨大的和弦。
作品
1980年推出第一張以多重吉他演奏為核心創作的概念專輯《Lesson No.1》,由99唱片發行。這是一張完全的實驗搖滾與無浪潮的結合之作,兩部長時間的曲目中充滿了不斷反覆的主題,就像古典音樂家Philip Glass的作品那樣充滿了美好的芬芳感, 不過是用極不成調的旋律和極大的音量來表現出來。這張專輯的演奏用上了4把吉他,還有Bass和鼓,這在Branca的“吉他交響樂”中可能是用到吉他的數目最少的一部作品,但是它所表現出來的宏厚效果已經在音樂界產生了巨大的反響。
而接下來在1981的以公演的《The Ascension》,才是Branca第一張真正意義上的經典專輯。毫無疑問,當一個藝術家準備一心一意的將自己的作品按照“搖滾樂”的範疇去創作的時候,那么我們得到的往往是一張優秀的作品。但是當將《The Ascension》所包含的音樂類型一一差分開,各個審視的話,那么其中多把電吉他所表現出來的器樂演奏概念,它的不成調的旋律,巨大的音量,還有最重要的,他對於音樂的另類的看法來看,這決不是一張傳統概念上的搖滾專輯。
它不僅僅在音樂的創作架構上大大的借鑑了古典樂浪漫主流派的精華,更關鍵的是這張專輯的出現打破了傳統搖滾樂的歌曲形式。Branca的創作集中在了製造純粹的聲音上,眾多的吉他合奏表現出來的泛音,被差分得懶懶散散的旋律,出色的弦樂搭配以及令人入迷的吉他音色,這些全新的音樂感受都直接的傳達給了聽眾。雖然他的創作依然是沿襲he Static 與Theoretical Girls的後朋克,無浪潮感覺,但毫無疑問更多的音樂元素卻是實實在在的繼承了美國試驗音樂奠基人La Monte Young 和Phil Niblock的另類思想。
但幸好這張作品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還是極易於理解和接受的。同他後期的作品相比,4把吉他,Bass和鼓的表現無疑能夠更清晰的表達每一個部分的內容,你可以清晰的感受到空氣中盤旋上升,與泛開的音色共同飄蕩,直到密集的吉他合奏推出下一波聲浪,但這新一波的巨大聲頻又隨即軟化,散開,以至於不壓倒整個樂曲的進行。
電子,演奏,低迷的音色,難以連貫起來的節奏,偶爾的爆發和一點點的簡約,這其實是在90年代已經成為非主流音樂主力的後搖滾音樂的最初形式。而Branca的這張作品卻整整早了10年。同樣建立在搖滾樂的基礎之上,同樣在骨子裡與傳統搖滾樂格格不入。對於音樂質感的強烈追求,對於演奏技巧的重視……毫無疑問,並不是Glenn Branca最終確立了現今最熱門的後搖滾這一音樂形式,但是Branca絕對是現在後搖滾音樂的奠基人。 只不過,這種早期的一點點簡約後來被Branca本人無情的拋棄掉了。(轉,作者leewi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