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填充說明,
簡介
FORM N證書英文名稱為《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THE FREE TRADE AGREEMENT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GOVERNMENT OF NEW ZEALAND》,中文名稱為《中國—紐西蘭自由貿易協定關稅優惠原產地證明書》,簡稱《中國—紐西蘭證書》,又稱格式N(FORM N)。
簽證產品:《中國—紐西蘭自由貿易協定關稅優惠原產地證明書》的簽發,限於已公布的《協定》項下紐西蘭給予關稅優惠的產品。這些產品必須符合《中國—紐西蘭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規則》,列入產品特定原產地標準清單的,必須符合相應的特定原產地標準。
證書文字:證書內容以英文填寫。
申請書:書面申辦證書時採用FORM A申請書。申請書的項目應如實填寫,與證書相同的欄目應與證書內容一致。申請書由產地證申報員署名並加蓋申辦單位中英文印章。電子辦證系統申請書應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
作用
在國際貿易中,世界各國根據各自的對外貿易政策,普遍實行進口貿易管制,對進口商品實施差別關稅和數量限制,並由海關執行統計。FORM.N證書是進出口國出具貨物的證明,也是進行國際貿易的一項重要證明檔案。歸納起來,具有以下幾方面的作用:
(1)確定產品關稅待遇,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重要工具;
(2)證明產品內在品質或結匯的依據;
(3)進行貿易統計的依據;
(4)貨物進口國實行有差別的數量控制,進行貿易管理的工具。
填充說明
第一欄:填寫出口人合法的全稱、地址和國名。
該出口人必須是在我局登記的公司。出口人代理其它公司申報可在其名稱、地址後加打“ON BEHALF OF (O/B)”,“CARE OF (C/O)”或“VIA”然後打上被代理公司的名稱(或地址)。被代理公司含境外名稱、地址的不得申報。
第二欄:填寫生產商合法的全稱、地址和國名。
如證書產品包含一個以上的生產商,應全部列出。如出口人希望對該信息保密,可填寫“應要求提供給主管政府機構(AVAILABLE TO THE COMPETENT GOVERNMENT AUTHORITY UPON REQUEST)”。如生產商與出口人相同,應填寫“同上(SAME)”。如生產商與出口人不同,且所填生產商內容不能確定企業性質的,須提供生產商營業執照備查。
第三欄:填寫收貨人合法的全稱、地址和國名。最終受貨人不明確時該欄可以填寫“TO ORDER”。
第四欄:填寫離港日期、運輸工具號、裝貨港和卸貨港。離港日期前可加打“ON”或“ON/AFTER”表示確切的出貨日期或隨後幾天可能的出貨日期。運輸工具號不祥可簡單打運輸方式,如:“BY SEA”或“BY AIR”。裝貨港必須是國內港口,經香港轉口的可打“SHENZHEN VIA HONGKONG”。?卸貨港必須是紐西蘭的港口。
第五欄:進口國海關在該欄註明根據協定是否給予優惠。
第六欄:該欄可留空或註明客戶定單編號、信用證編號等。
第七欄:按順序填寫貨號編號,最多不得超過20項。如多於20項應另申請一份證書。
第八欄:填寫包裝上的運輸嘜頭及編號。嘜頭上不得有境外製造的字樣。不得填寫“見提單”或“見發票”等。嘜頭是圖案形式的可採取貼嘜。將嘜頭複印貼上到證書的第七到十三欄空白處,不能出框線,不能覆蓋。一頁貼不完可貼在第二頁,依此類推。
第九欄:填寫每種貨物的詳細名稱,並使其能與發票上的貨名及H.S.編碼上的貨名相對應。註明包裝數量及包裝方式。貨物無包裝,應註明“散裝(IN BULK)”或“裸裝(IN NUDE)”。嘜頭上註明是掛裝的衣物,可打總“件數(PCS)”。
第十欄:對應第九欄的貨物名稱註明六位數的協調製度編碼(H.S.編碼)。
第十一欄:註明申報貨物享受優惠待遇所依據的原產地標準。
(一)如貨物為完全原產,填寫“WO”。
(二)貨物含有進口成份,但完全由已經取得原產資格的材料或部件生產,填寫“WP”。
(三)產品符合特定原產地標準,填寫“PSR”,有區域價值成分要求的,應註明百分比。例如“PSR”60%。
第十二欄:註明貨物數量的計量單位。計量單位應依據發票所列的銷售單位為準。如:“公斤”、“台”、“件”、“雙”、“套”等。第七欄的貨號、第九欄的品名、第十欄的H.S.編碼、第十一欄的原產地標準及第十二欄的計量單位要一一對應。
第十三欄:註明發票號、發票日期及貨物的價值。
第十四欄:填制申報日期,申報員簽名,加蓋公章。申報日期應為實際申報日期。
第十五欄:填制籤署日期,由經授權的簽證人員簽名,簽證機構加蓋“FORM A”字樣的簽證機構備案印章。審證日期應為證書錄入日期或實際簽發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