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沿革
歷史背景 在
第二次世界大戰 中期,德國人認為步兵在實戰中射擊的目標通常在400米範圍內,因此他們開發出射程較近的7.92 毫米短彈(7.92 毫米 Kurz)和發射這種槍彈的MP43(Stg44)突擊步槍。1945年後,這種概念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開始研究類似的射程較近的突擊步槍及槍彈,而最成功和最著名的當然是蘇聯的AK-47突擊步槍及其發射的7.62x39毫米中間威力(Com Bloc)步槍彈,英國也於40年代未開發了.280/30(7×43毫米)槍彈,並在兩種步槍上進行了試驗。1950年,這兩種步槍還送到美國本寧堡進行北約標準彈的口徑選型試驗,這兩種步槍一種是英國的無托步槍EM2,而另一種就是比利時FN公司的輕型自動步槍(法文:Fusll Automatique Leger),簡稱FAL;對應的英文名稱是:FN LAR(Light Automatic Rifle)。
FAL自動步槍由比利時槍械設計師迪厄多內·塞弗(D.J. Saive)設計,是FN公司40年代未開始研製的戰後第一代新型自動步槍——突擊步槍。塞弗的機構設計與蘇聯的托卡列夫(Tokarev)半自動步槍很接近。早期的FAL原型槍的自動機是容納德國的7.92 毫米短彈的,後來才改為.280英寸口徑(7x43毫米)。
由於二次大戰後,世界各國的步槍都存在品種多、火力弱、口徑不一和彈種雜亂的情況,當時北約(NATO)要求輕武器彈藥標準化和通用化,英國和比利時都希望.280步槍彈已成為北約制式彈。但美國人有另一種見解:減小槍彈口徑和威力對實際戰鬥沒有改變(there have been no changes in combat tactics which would justify a reduction of rifle caliber and power.)。所以美國人對他們的T65槍彈所作的改進僅僅是把原來的.30-06彈殼縮短一點點,並強行在NATO內推廣。1953年,美國的權力政治取勝,T65彈成為NATO制式彈的標準——7.62×51毫米。
FAL自動步槍源於
第二次世界大戰 結束後英國新的步槍
研製計畫 。最初FAL
全自動 原型槍設計使用德國StG44突擊步槍的7.92×33毫米
中間型威力槍彈 ,根據英國的需求改成7毫米口徑(7×43毫米槍彈)。時逢
北約 為簡化
後勤供應 進行彈藥通用化選型,由於美國堅持沒有必要改變步槍口徑和減小威力的立場,並施加影響堅持推行大威力的7.62×51毫米T65槍彈,1953年北約選擇T65槍彈作為標準
步槍彈 。FAL最終確定使用7.62×51毫米NATO標準步槍彈。使用T65槍彈的FAL被命名為T48,參加了美國軍方的新步槍選型試驗,後來美軍選擇了
斯普林菲爾德 兵工廠 的T44(定型命名為M14),T48落選。
FAL自動步槍 研製進程 FAL自動步槍採用導氣式工作原理,槍機偏移式閉鎖方式。導氣裝置位於槍管上方,導氣箍前端有可調整的螺旋氣體
調節器 ,可根據不同的環境狀況來調整槍彈
發射時 進入導氣裝置的火藥
氣體壓力 。帶
保險裝置 的
快慢機 柄可選擇單發和連發射擊模式,由20~30發彈匣供彈,帶
空倉掛機 機構,不隨槍機運動的拉機柄位於機匣左側,機匣上方裝有可摺疊的提把,槍口裝有
消焰器 ,可選擇發射
槍榴彈 。FAL的機匣最初是鍛壓的,在1973年
FN 公司把機匣
生產工藝 改為包埋鑄造法(
investment -cast),目的是為了降低
生產成本 ,但其他國家生產的FAL大多仍採用機加工藝。據說,鑄造
機匣 比
鍛壓機 匣的壽命降低了一半。FAL自動步槍工藝精良,可靠性好,易於分解,槍托接近槍管軸線,有效抑制槍口跳動,單發精度好。問題出在彈藥的選擇上,FAL自動步槍存在與美國裝備的
M14自動步槍 類似的彈藥威力大,射擊時
後坐力 大使連發射擊時難以控制,
散布面 較大的問題,如此
大英國協 國家制式FAL乾脆取消了連發射擊模式,只能單發射擊,作為
半自動步槍 使用。
1953年FAL自動步槍開始投入生產。世界各國生產的FAL大致上可劃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公制式,另一類是英制式。英制式FAL主要是裝備
大英國協 國家。在1955年英國、
加拿大 和
澳大利亞 的軍工部門開始制定FAL步槍標準化,要求所有的部件都可以互換,部件的尺寸和公差都以英寸為量度單位。而其他北約國家都只採用公制式FAL,部件的
尺寸標註 都採用
公制單位 。英制式FAL的上的大多數部件都不能與公制式FAL互換。
包括特許生產與仿製,該槍曾被90多個
國家和地區 的軍隊採用,包括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大英國協國家,以及
比利時 、德國(
聯邦德國 ,即西德)、
奧地利 、
以色列 、印度、
墨西哥 、
巴西 、
阿根廷 、
南非 等國都裝備了FAL自動步槍系列。FN公司直到1980年代仍在生產。FAL自動步槍成為裝備國家最廣泛的軍用步槍之一。FAL具體產量無法準確統計,估計達到400萬支。 隨著
小口徑步槍 的興起,1980年代持續到1990年代,許多國家裝備的FAL都被小口徑步槍替換。
總之,在1953年,英國不得不採納美國步槍彈,比利時緊隨其後,塞弗和歐內斯特(Ernest Vervier)對FAL進行了修改,改為發射7.62×51毫米 NATO彈。就是在這個嘈嘈吵吵的背景下,FAL的時代開始了。
7.62×51毫米 FAL很快就被列為比利時軍隊制式步槍,然後又被其他國家所採用,首先是大英國協國家。由於英國認為FAL易於生產、價格較低,所以正式採用了FAL,並命名為L1A1,而加拿大、澳大利亞、新加坡等也相繼採用。隨後西德、印度、以色列等以及為數眾多的拉丁美洲國家、非洲國家共90多個國家都採用了FAL,還有不少國家進行仿製或特許生產,FAL成為二戰後產量最大、生產與裝備國家最多、分布最廣的軍用步槍之一。
技術特點
總體設計 FAL自動步槍是導氣式自動步槍,閉鎖方式為槍機偏移式,可以單發、連發選擇射擊。FAL的導氣裝置有調節器,通過改變氣室的排氣量來進行調節,調節的方式很簡單。在理想的射擊條件下,排出氣室內的部分火藥燃氣可以減少跳動。
比利時FN公司的FAL、德國HK公司的G3和美國的M14,都是同年代同口徑的自動步槍,M14在越南叢林中表現不佳,結果促成美國的制式步槍小口徑化,M14的其中一個缺點就是連發是難以控制,但FAL和G3的用戶就沒有這種問題的反映,而FAL及其變形槍所歷經的實戰最多,英國SAS(特別空勤團)從馬來亞的叢林、安曼的山區、亞丁的荒漠都是使用FAL/L1A1作為主要武器。
在M16所帶起的小口徑風潮影響下,FAL仍然受到廣泛使用,直到1987年,比利時軍隊決定裝備5.56毫米口徑的FNC,FN公司生產的FAL才開始停產,而許多原來裝備FAL的國家也相繼用5.56毫米口徑的步槍取代FAL。但FAL及其改型槍仍在廣泛使用,尤其在非洲國家。
FAL自動步槍結構剖視示意圖 當槍彈擊發,彈頭通過導氣孔時,部分火藥氣體進入活塞筒中,推活塞向後並帶動工作部件(機框和槍機)完成後坐和拋殼動作,多餘的氣體則由排氣孔泄出。當活塞的後坐能量消失後,被壓縮活塞簧就驅使活塞獨自回到前方位置。
機框上的
斜肩 與槍機上斜肩銜合,機框帶動槍機一起後坐,通過
鉸鏈 結合於機框後端連桿壓縮槍托中的復進簧。在此過程中,
拉殼鉤 將膛內彈殼抽出。擊針簧則使擊針復位。當槍機彈底窩平面後坐至拋殼孔後端面時,彈殼碰及
拋殼挺 (拋殼挺伸入槍機彈底窩中)面向右拋出。拋殼挺槽在的槍機側下方。拋殼後,工作部件繼續後坐,當與發射機座相碰時,後坐終止。
機框開始後坐時,便解除對不到位保險阻鐵的壓力。保險阻鐵在其彈簧作用下,前端稍向上抬,尾端則與向後旋轉的
擊錘 軸相摩擦。當擊錘完全被壓倒時,保險阻鐵尾端就與
擊錘軸 的前卡槽扣合。此時,保險阻鐵的前端上抬至最上方位置,擊錘則為保險阻鐵限定在待發位置上。
復進簧 伸張,又通過連桿推機框復進。槍機上的斜面與機框上的斜面貼合,機框帶動槍機向前。槍機後端下方有閉鎖支承面,當它抵在機匣中的閉鎖支承面上時,即實現閉鎖。在機框底部有一個凸筍,當機框復進到位時,該凸筍便壓下不到位保險阻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