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IZEN(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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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法律屬性是指公民作為一個法律概念,以一個國家的成員的身份,參與社會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應由國家法律加以規

在歷史上,最早的具有制度性的民主政治,出現在古希臘的雅典和古羅馬的城邦時期。在這個奴隸制時期,在民主政治的雛形的基礎上,出現了“公民”的稱呼,也叫“市民”。古羅馬曾經頒布過“市民法”,也就是公民法,用以調整羅馬市民之間的關係。歐洲封建制時期,奴隸制的民主共和形式消失了,公民的概念也就不再使用。西方資產階級革命勝利以後,公民的概念被重新提出,各國憲法普遍地使用了公民的概念。從其性質上來看,公民具有自然屬性和法律屬性兩個方面。公民的自然屬性反映出公民首先是基於自然生理規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體。
名詞解釋為 n.
公民, 國民
市民, 城市居民
[美]平民, 老百姓(區別于軍人, 警察等)
American citizens and British subjects
美國公民與英國臣民
law-abiding citizens
守法的公民
peace-loving citizens
愛好和平的國民
a plain citizen
普通公民
fellow citizens
同胞
a citizen of the world (=a world citizen)
世界公民(指以四海為家的人)
second-class citizen
次等公民
senior citizen
年老人
n.
市民
國民;公民
"As a citizen, you must obey the law or you will be punished."
"作為一個公民,你必須遵守法律,否則你將會受到懲罰。"
She's an American citizen but lives in Canada.
"她是美國公民,但居住在加拿大。"
簡明英漢詞典citizen
n.
市民, 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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