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P(CCP中央對手方清算)

Central Counterparties(CCPs)中央對手方清算制度

中央對手方清算制度是為了抵消商品期貨交易中的對手方風險而發展起來的,它破土萌芽自日本,發展成型在歐洲,改革創新於美國,並以美國模式為當今世界的主流模式。現代意義上的中央對手方機制主要指美國模式。一般認為,美國模式的中央對手方清算制度是指清算所介入金融契約交易的對手方之間,成為買方的賣方、賣方的買方,從而使期貨契約買賣雙方的對手都被替換成了作為中央對手方的清算所。按專業說法,中央對手方主要有四個功能:重新分配契約對手方風險,防止多邊淨額結算失敗;降低結算參與人的風險;提高結算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率;提高市場流動性。

定義
在衍生品交易中,中央對手方清算所取代雙邊清算,成為每一個賣方的買方,每一個買方的賣方,如果有一方交易對手違約,也能夠確保交易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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