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研製計畫代號CA-15,採用半硬殼式結構。預應力金屬蒙皮和水滴式座艙蓋等設計,已經運用在野馬式戰鬥機上的技術。設計時還根據太平洋戰場的實際情況,CA-15戰鬥機在座艙上增加了附加裝甲,使其防護性能超過了同期的野馬式戰鬥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CA-15戰鬥機
- 研製國家:澳大利亞
歷史背景
1944年,同盟國已經在二戰的各個戰場都進入優勢階段。作為南太平洋戰場的主要參戰國之一,澳大利亞卻因為本土生產的高性能戰鬥機數量不足而苦惱。澳大利亞軍方於是決定,研製一款性能超過當時同盟國主流先進戰鬥機P-51“野馬”的高性能戰鬥機。
CA-15的原型機圖紙
每架CA-15戰鬥機載有1000升燃油,對於戰場廣大的太平洋戰場,飛機的載油量具有極高的戰術價值。
相對來說,飛機的武器系統採用了固定位置的六挺12.7毫米航空機槍,和野馬類似。但身處地獄貓式和零式戰績肆虐的太平洋戰場,確算不上最強大的火力。美制12.7毫米航空機槍彈道穩定且射速高,是一種相對可靠而效能出眾的航空武器。因而被後來的美軍,一直將其沿用到戰後的第一代噴氣式戰鬥機身上。
被美軍和英軍大量使用的F6F地獄貓
CA-15的翼下還有兩個外掛點,可以分別掛載227公斤的炸彈2枚或者火箭和其掛載物,具備了強大的轟炸能力。這對於攻擊島嶼上的日本守軍,或轟炸運輸船與驅逐艦級別的艦艇來說,是足夠好用的。
CA-15的動力採用了羅爾斯-羅伊斯公司的“格里芬”61型發動機。這款發動機也是英國主力戰鬥機噴火MK20型所採用的同款。可以在2000米高度上輸出強大的2000馬力。裝備“格里芬”61發動機的CA-15原型機,就在試飛中表現出了極為優異的性能。
CA-15在測試中展現了良好的性能
CA-15戰鬥機的樣機在8000米上飛出了721 千米/小時的高速度,比當時的P-51野馬要快出30千米。其低空爬升速度為每分鐘1494米,通常飛行距離為1850千米,可以滿足太平洋戰場一般作戰的需要。加掛副油箱後,可以執行伴隨戰略轟炸機的遠程護航任務。在操縱性和飛行視野方面,CA-15戰鬥機也廣受好評,被認為是二戰期間性能最優秀的戰鬥機之一。
二戰後 大量剩餘P51進入大英國協軍隊繼續服役
然而CA-15的研製開展的時間太晚。其樣機結束測試,已經是大戰結束後的1946年。大批P-51野馬式戰鬥機從美軍退役,讓澳大利亞空軍獲得了更加廉價和成批量的優秀戰鬥機選擇。相比之下,啟動CA-15戰鬥機的生產線以實現批量生產就顯得成本過高且毫無必要。而且當時的空軍普遍認為,噴氣式戰鬥機將成為未來空戰的主流。舊式的活塞發動機,已經在很多方面抵達了極限。
生不逢時的CA-15 最後只有2架被封存的原型機
1950年,2架CA-15原型機在進行了一系列測試飛行後,便被進庫封存。CA-15也就成為了澳大利亞自主研製的最後一種主力軍用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