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I認證基本規章

BSCI以所有供應商發揮他們的最佳能力來遵守國家和地區的勞工和社會法律、法規以及如下所列國際公約和宣言為基本起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BSCI認證基本規章
  • 依據:BSCI審核問卷調查表
  • 包括:商業運作
  • 特點:遵守國家和地區的勞工和社會法律
BSCI認證基本規章,1.4.1.國家法規要求,1.4.2.國際法規,1.4.3.其它標準,1.4.4.保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BSCI認證體系詳解,

BSCI認證基本規章

相關細節參閱BSCI審核問卷調查表。該問卷調查表會不停的更新;因此使用最新版本這一點很重要。

1.4.1.國家法規要求

遵守所在國的合法要,特別是關於以下幾方面:
· 商業運作
· 工時
· 薪資和其它報酬
· 社會保險
· 員工的最低年齡限制
· 禁止強迫勞工
· 懲戒性措施
· 結社、集體談判自由
· 禁止歧視
· 工作條件
· 職業安全與衛生
· 員工住宿方面的法規要求(集體宿舍、住房等等),如涉及;
· 基本的環境要求

1.4.2.國際法規

BSCI中的社會標準是以國際勞工組織(ILO)中的主要勞工標準為基礎。
適用於以下工作標準:
·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第1號 (工作時間)
·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第29號 和第105號 (強迫性勞動和債務工)
·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第79號 (兒童的夜間工作)
·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第87號 (結社自由)
·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第98號 (集體談判權利)
·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第100號 和第 111 號(男女同工同酬;歧視)
·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第135號 (工人代表)
·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第138號 和第 142號 (最低工作年齡限制)
·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第155號 和建議 第164號 (職業安全與衛生)
·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第159號 (職業康復與就業/殘疾人員)
·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第177號 (家庭工作)
·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第181號 (私營僱傭中介)
·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第182 (最惡劣童工)
· 《聯合國人權宣言》
·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 《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歧視婦女行為公約》

1.4.3.其它標準

· ISO/IEC 指南 62
· SAI 檔案 (當前最新版本)
· SA8000 (社會責任 8000)
· 適用於ISO/IEC 指南 62的IAF 指導方針
社會責任 8000 的指導檔案
SAI 指導方針 I (150.1 – 150.8)
SA8000 認證結構中審核公司的內部質量指導方針

1.4.4.保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

BSCI鼓勵其成員在各自供應商工廠中遵守所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和指導方針。它包括ILO內國際上主要勞工國家的勞工及社會標準和法律。
審核公司確認供應商工廠符合國家勞工和社會標準以及ILO主要勞工標準,BSCI保留隨時對審核員的表現抽樣檢查和監督的權利。這包括向審核公司和該公司的審核員進行詢問,檢查審核過程中所引用的指引和其它適用的法規檔案。

BSCI認證體系詳解

a)目標
提高供應商所在國家的社會標準作為公司在全球經濟一員中的社會責任的一部分。這將是一個由供應商、政府以及其它供應商所在國的利益方所共同承擔的長期持久過程。
充當公民社會中公司、員工代表、非政府組織以及其它團體的溝通橋樑。一個共通的監督體系有助於使消費者相信,零售行業已採取對社會負責的態度。體系的卓越透明度使它能夠得到其內部和公眾的信譽。
提供一個國際通用兼旨在幫助供應商遵守的可行監督體系。各成員公司和協會應把各供應商視作這一過程的夥伴。該行動涉及各種消費產品,但目前主要集中於紡織、成衣、鞋類和玩具方面。BSCI並不打算取代其它驗證體系。
為供應商和零售業公司帶來經濟上的優勢。透過在供應商的生產場所里實施共通的社會標準監督體系,不但可以避免重複和多餘的審核,而且能夠節約時間和費用。遵守社會責任標準還可以提高供應商的生產力和產品質量,而高質量的產品也可以使零售商更具競爭力。
充當BSCI各成員之間交流知識和觀點的平台。BSCI希望能夠結合參與者的廣泛經驗以及專業意見。
BSCI致力和其它相同的體系相互合作。這種合作可以是採取相同的行動或者相互認可的形式。BSCI認為本身是國際上致力於為全世界供應鏈帶來可持續性改善的社會條件行動的一分子。
b)組織BSCI是總部設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的一個非牟利組織。所有歐洲和歐洲以外的公司或協會均可成為BSCI的會員。BSCI是主要針對零售業提供解決方案,同時也開放給各種消費品的進口商和生產商加入。
會員資格分兩種,分別是正式會員資格和非正式會員資格。正式會員是積極參與並將供應商納入BSCI資格證明和審核程式中的零售商、貿易商和生產商。非正式會員是對該過程中有興趣但沒有直接參與的任何公司、協會和組織。成員董事會有權決定接納和開除BSCI成員的會籍。任何有意退出BSCI成員都可以在每年年底前六個月提交書面通知。
一經加入,會員就要承諾概括支持並促進BSCI及其目標。特別是承諾審核其供應商並將它們納入遵守社會責任的程式中。這種審核和納入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範圍內進行,此乃由會員與代表委員會共同商定。會員有義務按BSCI繳款體系交納會費。如果不遵守或沒有履行會員義務,就有可能會被取消會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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