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 東協成為東南亞地區以經濟合作為基礎的政治、經濟、安全一體化合作組織,並建立起一系列合作機制。
東協盟徽 東協的宗旨和目標是本著平等與合作精神,共同促進本地區經濟成長、社會進步和文化發展,為建立一個繁榮、
和平 的東南亞國家共同體奠定基礎,以促進本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東協成立之初只是個保衛自己安全利益及與西方保持戰略關係的聯盟,其活動僅限於探討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合作。1976年2月,第一次東協首腦會議在印尼
巴厘島 舉行,會議簽署了《
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 》以及強調東協各國協調一致的《
巴厘宣言 》。
此後,東協各國加強了
政治 、經濟和軍事領域的合作,並採取了切實可行的經濟發展戰略,推動經濟迅速增長,逐步成為一個有一定影響的區域性組織。
除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和泰國5個創始成員國外,20世紀80年代後,汶萊(1984年)、越南(1995年)、寮國(1997年)、緬甸(1997年)和高棉(1999年)5國先後加入東協,使這一組織涵蓋整個東南亞地區。
東協主要機構有首腦會議、外長會議、常務委員會、經濟部長會議、其他部長會議、秘書處、專門委員會以及民間和半官方機構。首腦會議是東協最高決策機構,自1995年召開首次會議以來每年舉行一次,已成為東協國家商討區域合作大計的最主要機制,主席由成員國輪流擔任。
20世紀90年代初,東協率先發起區域合作進程,逐步形成了以東協為中心的一系列區域合作機制。1994年7月成立東協地區論壇,1999年9月成立東亞-拉美合作論壇。
此外,東協還與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歐盟、韓國、中國、俄羅斯和印度10個國家形成對話夥伴關係。2003年,中國與東協的關係發展到戰略協作夥伴關係,中國成為第一個加入《
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 》的非東協國家。
根據2003年10月在印尼
巴厘島 舉行的第九屆東協首腦會議發表的《東協協調一致第二宣言》(亦稱《第二巴厘宣言》),東協將於2020年建成
東協共同體 。
為實現這一目標,2004年11月舉行的東協首腦會議還通過了為期6年的《萬象行動計畫》(VAP)以進一步推進一體化建設,簽署並發表了《東協一體化建設重點領域框架協定》《東協安全共同體行動計畫》等。會議還決定起草《東南亞國家聯盟憲章》以加強東南亞國家聯盟機制建設。
為了早日實現東協內部的經濟一體化,東協自由貿易區於2002年1月1日正式啟動。
自由貿易區 的目標是實現區域內貿易的零關稅。
汶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和泰國6國已於2002年將絕大多數產品的關稅降至0-5%。越南、寮國、緬甸和高棉4國於2015年實現這一目標。
(一)維護和促進地區和平、安全和穩定,並進一步強化以和平為導向的價值觀;
(二)通過加強政治、安全、經濟和社會文化合作,提升地區活力;
(三)維護東南亞的無核武器區地位,杜絕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四)確保東協人民和成員國與世界和平相處,生活於公正、民主與和諧的環境中;
(五)建立一個穩定、繁榮、極具競爭力和一體化的共同市場和製造基地,實現貨物、服務、投資、人員資金自由流動;
(六)通過相互幫助與合作減輕貧困,縮小東協內部發展鴻溝;
(七)在充分考慮東協成員國權利與義務的同時,加強民主,促進良政與法律,促進和保護人權與基本自由;
(八)根據全面安全的原則,對各種形式的威脅、跨國犯罪和跨境挑戰作出有效反應;
(九)促進可持續發展,保護本地區環境、自然資源和文化遺產,確保人民高質量的生活;
(十)通過加強教育、終生學習以及科學技術領域的合作,開發人力資源,提高人民素質,強化東協共同體意識;
(十一)為東協人民提供適當的就業機會、社會福利和公正待遇,提高其福利和生活水平;
(十二)加強合作,為東協人民營造一個安全、沒有毒品的環境;
(十三)建設一個以人為本的東協,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東協一體化和共同體建設進程,並從中受益;
(十四)增強對本地區豐富文化和遺產的認識,促進東協意識;
(十五)在一個開放、透明和包容的地區架構內,發展與域外夥伴的關係與合作,維護東協的主導力量、中心地位和積極作用。
機構 東協主要機構有首腦會議、外長會議、常務委員會、經濟部長會議、其他部長會議、秘書處、專門委員會以及民間和半官方機構。首腦會議是東協最高決策機構,會議每年舉行兩次,已成為東協國家商討區域合作大計的最主要機制,主席由成員國輪流擔任。
外長會議是制定東協基本政策的機構,每年輪流在成員國舉行。常務委員會每兩個月舉行一次會議,主要討論東協外交政策,並落實具體合作項目。
東協峰會是東協最高決策機構,由各成員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組成,東協各國輪流擔任主席國。
現任主席國為泰國,2019年1月接任,任期一年。
東協秘書長是東協首席行政官,向東協峰會負責,由東協各國輪流推薦資深人士擔任,任期5年。東協秘書處設在印度尼西亞首都
雅加達 。
現任秘書長
林玉輝 (Lim Jock Hoi,汶萊前外交與貿易部常秘),2018年1月就任,任期至2022年底。
成員國 汶萊、高棉、印度尼西亞、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總面積約449萬平方公里,人口6.54億(截至2018年)。
東協成員國
標誌 盟歌 創作東協盟歌活動由東協輪值主席國泰國的外交部發起。要求必須是原創歌曲,歌詞用英語填寫,要反映東協文化和民族的多樣性,體現東協的尊嚴、合作與團結。
盟歌創作的最後一輪評選於2008年11月20號在曼谷舉行,共有10首候選曲目入圍。評審來自東協10個成員國,以及對話國中國、澳大利亞、日本。最終,來自泰國的歌曲《東協方式》 成功當選。
出版物 東協擁有眾多定期或不定期發行的出版物,如《東協年度報告》,《東協商務通訊》等。
東協大事記 1992年,東協就提出建立自由貿易區,力爭通過推進貿易自由化提高合作水平和加強經濟一體化建設,增強東協的整體實力。
1995年12月,第5屆東協首腦會議通過的《曼谷宣言》強調,東協國家要在政治、經濟等領域加強合作,努力加快東南亞一體化進程。
1997年5月底,東協七個成員國在吉隆坡舉行外長特別會議,一致決定於同年7月接納緬甸、高棉和寮國加入東協。這是東協朝東南亞國家政經一體化邁出的重要一步。
2000年11月,在新加坡舉行的東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上,東協領導人同意將東協國家視為一個經濟體並在國際上採取整體行動,以提高東協的競爭力和實現地區一體化。東協領導人還達成了“推進東協一體化計畫”。
2003年10月,第9屆東協首腦會議發表的《東協第二協約宣言》宣布,將於2020年建成以安全共同體、經濟共同體和社會文化共同體為三大支柱的東協共同體。
2004年11月,第10屆東協首腦會議通過了《東協安全共同體行動綱領》和《東協社會文化共同體行動綱領》,並正式將制定《東協憲章》列為東協的一個目標,為東協共同體建設尋求法律保障。
2007年1月,第12屆東協首腦會議通過的《宿務宣言》決定,將東協共同體建設提前至2015年完成,並正式啟動東協憲章的起草工作。《東協憲章》於同年11月獲得通過,2008年12月正式生效。憲章規定,東協共同體將由東協經濟共同體、東協安全共同體和東協社會文化共同體組成。建成後的東協共同體將使東協具有一個目標、一個身份和一個聲音,共同應對未來的挑戰。
2007年8月8日,為慶祝東南亞國家聯盟成立40周年,特定當天為東南亞國家聯盟日。
2009年2月,第14屆東協首腦會議上通過《東協共同體2009年-2015年路線圖宣言》及相關檔案,就在2015年建成東協共同體提出了戰略構想、具體目標和行動計畫。
2010年10月,第17屆東協首腦會議通過《東協互聯互通總體規劃》。《規劃》囊括700多項工程和計畫,投資規模約達3800萬美元。“規劃”實施後將促進東協地區全方位聯通。
2012年4月,第20屆東協首腦會議通過了《主席聲明》、《金邊宣言》、《金邊議程》等一系列重要成果檔案,確定了東協當年的主要任務和重點關注的領域。在同年11月舉行的第21屆東協首腦會議上,東協領導人決定將2015年12月31日設定為建立東協共同體的最後期限。
2013年4月,第22屆東協首腦會議明確了確保2015年建成東協共同體必須採取的具體措施和步驟,並提出了在2015年後努力實現真正“以人為本”的東協長遠目標。東協共同體由三部分構成,即安全共同體、經濟共同體和社會文化共同體。鑒於內部發展不平衡,東協本著先易後難的原則,將於2015年率先實現經濟共同體的目標。
2017年10月13日,東協各國飛機事故調查部門和
中國民用航空局 在第23屆東協交通部長會議及東協與中國、日本、韓國對話夥伴國相關會議期間,簽署了一份關於飛機事故調查合作的
諒解備忘錄 。
根據這份檔案,中國與東協各國將為支持飛機事故調查共享調查設施、設備及專門技術,互相提供調查培訓的名額,分享安全資訊,並在開展調查時為對方提供便利。
新加坡交通部 發布新聞公告說,諒解備忘錄的簽署將進一步增強中國與東協的飛機事故調查能力與專業性,雙方將通過在調查領域的積極合作促進航空安全。
本屆會議活動為期兩天。東協各國交通部長在會上通過了多份檔案,以增強東協國家內部及其與對話夥伴國之間交通運輸領域合作,促進區域航空服務自由化,提升東協空中旅行安全與效率,推動東協旅客跨境活動便利性。
2018年4月,第32次東協峰會在新加坡舉行。會議圍繞2018年東協主題“韌性與創新”,重點就東協共同體建設和國際地區問題進行討論,會後發表《主席聲明》、《關於建設韌性和創新的東協願景檔案》、《關於網路安全合作的聲明》和《東協智慧城市網路概念檔案》。
2018年11月12日,東南亞國家聯盟各國在新加坡簽署東協電子商務協定,旨在促進區域內跨境電商貿易便利化。
對外關係 東協積極開展多方位外交。東協國家每年與對話夥伴(包括中國、日本、韓國、印度、澳大利亞、紐西蘭、美國、俄羅斯、加拿大、歐盟)舉行對話會議。1994年7月,東協倡導成立東協地區論壇(ARF),主要就亞太地區政治和安全問題交換意見。1994年10月,東協倡議召開亞歐會議(ASEM),促進東亞和歐盟的政治對話與經濟合作。1997年,東協與中、日、韓共同啟動了東亞合作,東協與中日韓(10+3)、東亞峰會(EAS)等機制相繼誕生。1999年9月,在東協倡議下,東亞—拉美合作論壇(FEALAC)成立。
2011年11月,東協提出“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倡議,旨在構建以東協為核心的地區自貿安排。2012年11月,在第七屆東亞峰會上,東協國家與中、日、韓、印、澳、新(西蘭)6國領導人同意啟動RCEP談判。2017年11月,首次RCEP領導人會議在菲律賓馬尼拉召開。2018年11月,第二次RCEP領導人會議在新加坡召開,各國領導人肯定當年RCEP談判取得的實質進展,就爭取於2019年結束談判達成一致。2019年11月,第三次RCEP領導人會議在泰國曼谷舉行,與會領導人在會後發表聯合聲明,宣布RCEP15個成員國結束全部20個章節的文本談判及實質上所有市場準入問題的談判,並致力於2020年簽署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