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最小必要評估規範設備信息

《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最小必要評估規範設備信息》是2020年11月26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最小必要評估規範設備信息
  • 標準編號:T/TAF 077.5—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11月26日
  • 實施日期:2020年11月26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技術內容,

起草人

王宇曉、李夢月、楊驍涵、安瀟羽、高震、張吉、劉凱紅、田申、寧華、王艷紅。

起草單位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位元組跳動有限科技公司。

技術內容

隨著移動移動網際網路的迅速發展和日益成熟,移動智慧型終端功能的成熟與便利,設備信息已成為移動套用軟體開展業務功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最小必要原則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成為移動套用軟體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主要目標。
本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要求,依據GB/T 35273-2020《信息安全技術 個人信息安全規範》的最小必要原則,提出移動套用軟體在處理涉及個人信息設備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刪除等活動中的最小必要信息規範和評估準則,旨在對移動網際網路行業收集使用用戶設備信息進行規範,落實最小、必要的原則,進一步促進移動網際網路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