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2衡陽惡性駕車傷人案(9·12湖南衡東車輛衝撞人群事故)

9·12衡陽惡性駕車傷人案

9·12湖南衡東車輛衝撞人群事故一般指本詞條

2018年9月12日19時30分左右,湖南省衡陽市衡東縣洣江廣場發生一起故意駕車傷人惡性案件,一輛路虎衝進人群,撞傷、砍傷多人。肇事司機陽贊雲已被控制。

最終,案件導致15人死亡,43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重傷6人、輕傷28人、輕微傷9人。

2018年9月14日,犯罪嫌疑人陽贊雲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6日,衡陽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陽贊雲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8年12月12日,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陽贊雲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審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被告人陽贊雲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8年12月29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陽贊雲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覆核宣判,裁定同意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陽贊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

2019年1月29日,陽贊雲被依法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9·12衡陽惡性駕車傷人案
  • 案件傷亡:15人死亡,43人受傷 
  • 案發時間:2018年9月12日19時30分左右 
  • 案發地點:湖南省衡陽市衡東縣洣江廣場 
  • 作案人陽贊雲 
案件經過,案件後果,案件處置,現場勘查,緊急救援,領導批示,各方處置,部署研究,案件審理,檢方介入,批准逮捕,提起公訴,一審判決,二審裁定,執行死刑,案件背景,劣跡斑斑,生活背景,

案件經過

2018年9月12日19時30分左右,一輛車牌為湘D133ZY的紅色路虎SUV車闖入衡東縣洣水鎮濱江廣場休閒人群,之後又向人群行兇,最終導致15人死亡,43人不同程度受傷。

案件後果

截至案發,該案件導致3人死亡,43人被撞傷、砍傷。
截至2018年9月12日晚10時30分,該案件導致9人死亡,46人被撞傷、砍傷,其中3人重傷。
截至2018年9月13日上午10時,該案件導致11人死亡,44人繼續住院治療。
截至2018年9月15日晚21時,該案件已致12死43傷(重傷16人,其中高危3人)。
最終,案件導致15人死亡,43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重傷6人、輕傷28人、輕微傷9人。

案件處置

現場勘查

案件發生後,當地黨委政府立即調派警力趕赴現場處置,將犯罪嫌疑人陽贊雲控制。傷者均已送往醫院救治。
案件發生後,湖南省委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立即作出批示。衡東縣委、縣政府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組織相關部門搶救傷員,進行現場處置,案件在進一步調查中。

緊急救援

案發後,所有受傷人員均第一時間分別被送往衡陽市中心醫院、南華大學附一、附二等醫院進行救治。省衛計委主要負責人率湘雅附一、附二醫院和省人民醫院組成的省醫療專家組案發當晚連夜趕赴衡陽市和衡東縣參與救治。

領導批示

案件發生後,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公安部立即派出工作組連夜趕赴衡東指導處置,湖南省委省政府成立專門工作組,全力開展醫療救助、善後處置、案件偵破等工作。
案發後,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杜家毫作出具體安排,省委副書記、省長許達哲,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許顯輝立即坐鎮省公安指揮中心指揮調度事件處置工作,成立指揮部及醫療救助、善後處置、案件偵破等工作組,全力救治受傷民眾,加強對案件的偵查審理,做好傷亡家屬安撫工作。
2018年9月13日上午,許達哲趕赴衡東縣人民醫院,看望慰問受傷民眾,要求把全力搶救危重傷者、確保傷員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許達哲還聽取了衡陽、衡東市縣兩級事件處置工作情況匯報,強調要在全力做好救治工作的同時,用心用情安撫受害者家屬,及時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給大家。要加快案件審訊、偵破進度,徹底查清事件原因,及時對外公布信息,回應社會關切。要切實加強社會面穩控,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對象的排查防控,嚴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公安部高度重視“9·12”案件處置工作,在派出副部長孫力軍帶隊的工作組連夜趕赴衡東指導案件調查和善後處置工作的同時,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強社會面整體防控,突出強化人員密集場所巡邏防控,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穩定,切實增強人民民眾安全感。
湖南省公安廳要求衡陽市、衡東縣兩級公安機關加大案件偵辦力度,依法嚴懲兇手,嚴防類似案件再次發生。衡陽市迅速制定了處置工作方案,調集100名巡特警支援衡東縣,實行特警和武警聯合武裝巡邏,提升街面見警率,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穩定。

各方處置

案件發生後,湖南成立醫療救助、善後處置、案件偵破等工作組,全力救治受傷人員,加快對案件的偵查審理,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孫立軍帶領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案件處置工作。
44名受傷人員正在衡陽當地醫院救治,湖南省級醫療專家組正對傷者實施“一名傷者一套方案一個救治小組”“一家醫院一個協調工作組”的救治措施。
據警方初步審訊,犯罪嫌疑人陽贊雲曾因販毒、盜竊、故意傷害等被多次判刑,遂產生報復社會心理,當晚獨自駕車沖入洣江廣場人群,並持摺疊鏟、匕首砍傷現場民眾,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為做好善後安撫工作,衡東縣對每名死傷者及家屬分別安排鄉鎮和縣直機關單位人員,實行一對一或多對一服務。當地紅十字會發動民眾開展無償獻血。

部署研究

2018年9月13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游勸榮主持召開檢察長辦公會,對衡東故意駕車傷人惡性案件進行了專題研究,並作出了相應部署。
會議認為,衡東故意駕車傷人惡性案件性質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極大,給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傷害,對社會治安造成了嚴重破壞,引起了全社會廣泛關注。
會議要求,衡陽市兩級檢察機關要在當地黨委領導下,組織精幹力量,全力以赴,確保案件依法及時處理,嚴懲犯罪分子,著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會議部署,自即日起在全省範圍對取保候審等刑事強制措施適用和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刑罰交付執行與社區矯正執行開展專項檢察活動,加強對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的管控,防止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繼續危害社會。
會議要求,全省檢察機關要始終保持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堅決依法嚴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暴力犯罪,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全力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案件審理

檢方介入

2018年9月12日,根據湖南省檢察院的要求,衡陽市檢察院和衡東縣檢察院高度重視,衡東縣檢察院已派員提前介入案件的調查偵辦工作,了解案情,引導偵查。

批准逮捕

2018年9月14日,犯罪嫌疑人陽贊雲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

提起公訴

2018年12月6日,衡陽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陽贊雲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一審判決

2018年12月12日8時30分,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陽贊雲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審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被告人陽贊雲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審理查明,2018年9月12日晚7時30分許,陽贊雲駕駛自購的路虎越野車沖入衡東縣洣江廣場,衝撞碾壓人群,並持摺疊鏟、匕首砍刺現場民眾。隨後,陽贊雲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此次事件共造成15人死亡,43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重傷6人、輕傷28人、輕微傷9人。
庭審過程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陽贊雲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依法行使了訴訟權利,被告人陽贊雲當庭表示認罪。
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陽贊雲的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依法應予嚴懲。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二審裁定

2018年12月29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陽贊雲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覆核宣判,裁定如下:同意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湘04刑初71號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陽贊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本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經覆核查明,2018年9月12日19時30分許,被告人陽贊雲駕駛自購的路虎越野車沖入衡東縣洣江廣場,衝撞碾壓人群,並持摺疊鏟、匕首砍刺現場民眾,共造成15人死亡、重傷6人、輕傷28人、輕微傷9人。陽贊雲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
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2月12日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陽贊雲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抗訴、抗訴,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將此案報送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後,鑒於陽贊雲沒有委託辯護人,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覆核認為,陽贊雲的行為已經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且是累犯,依法應當予以嚴懲。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執行死刑

2019年1月29日,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犯陽贊雲依法執行死刑,衡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2018年12月12日,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並當庭宣判,被告人陽贊雲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陽贊雲沒有抗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覆核,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對陽贊雲的死刑判決。
依照法律規定,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罪犯陽贊雲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案件背景

劣跡斑斑

經公安機關初步查明,肇事司機陽贊雲,男,1964年2月6日出生於湖南省衡東縣甘溪鎮,漢族,國中文化,無業,戶籍地、住址地:衡東縣。11歲時父親去世,33歲時母親去世,性格偏激孤僻、沉默寡言,不輕易與人交流,曾多次被公安機關打擊判刑。
1992年,陽贊雲在與第一任妻子的離婚案中,因不滿法院的判決,闖入法官家中將其打成輕傷,因犯故意傷害罪,於1992年10月被湖南省衡東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2001年,陽贊雲多次非法販賣海洛因供他人吸食,又因犯販賣毒品罪,於2001年10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05年,因一起鄰里糾紛,陽贊雲和同夥攜帶鐵錘、鐵棍等兇器闖入他人家中,將多人打成輕傷,因犯尋釁滋事罪,於2005年10月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零三天;
2006年,陽贊雲在母親墳前祭奠時失火引燃山林,因犯失火罪,於2006年5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2009年,陽贊雲和同夥進入一位“牌友”家中,用刀威脅對方寫下一張60萬元的欠條,此後多次索要“欠款”,因犯敲詐勒索罪,於2009年8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2014年5月25日刑滿釋放;
2017年,陽贊雲因與“牌友”發生衝突,因涉嫌搶劫罪於2017年8月31日被衡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9月被批捕後,衡東縣檢察院建議量刑1-2年,衡東縣人民法院於2018年1月以尋釁滋事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一審判決後,陽贊雲不服,提起抗訴,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於2018年3月15日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抗訴人陽贊雲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鑒於陽贊雲尋釁滋事犯罪情節較輕,且有自首情節,一審法院量刑過重,二審依法予以改判,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2018年3月30日,陽贊雲刑滿獲釋。

生活背景

陽贊雲有過三段婚姻,最後均以失敗告終,每一段婚姻都沒有生育子女。1992年,第一任妻子因離婚糾紛將他告上法庭;1997年,第二任妻子因他不顧家,兩人感情不和,結婚僅3個月便結束了婚姻;2007年,第三任妻子又因他性格偏執而離婚。案發前,陽贊雲交有一女友聶某某(1963年出生,衡東縣退休職工),兩人未領證結婚。
根據警方的調查審訊,陽贊雲國中畢業後一直沒有固定職業,他開過餐館、跑過運輸,後來在貴州開採金礦,積累了一定的財富。近年來,他的收入來源主要是依靠放貸收取利息。2015年,他註冊成立了一家農業公司,註冊資金1000萬元,實際到位50多萬元,但並未對外營業。平時,陽贊雲熱衷於賭博,2014年之前還經營過牌館。在案發前幾天,他還在一家牌館裡連續3天打牌。
案發後,警方從陽贊雲家中搜出他人寫的借條9張,涉及金額49萬元。同時,他也欠下了不少債務。案發時他駕駛的奇瑞路虎越野車,為2016年2月通過“零首付”按揭貸款方式購買,分三年還清,每月還一萬一千元錢,用之前的放貸利息還車貸,目前尚有6萬多元餘款未付。
近年來,陽贊雲身患多種疾病。2016年10月,陽贊雲在衡東縣人民醫院被確診為胃癌,大部分的胃經手術切除,此外他還患有冠心病、心肌梗塞等疾病。
據陽贊雲親屬、朋友和其女友聶某某反映,陽贊雲刑滿獲釋以來,其日常行為舉止均正常,沒有流露出任何要報復社會的言行。當地派出所駐村民警半年來5次上門走訪,與陽贊雲當面交流,也均未發現其有任何異常跡象。
2018年8月17日,陽贊雲駕駛奇瑞路虎越野車帶著女友,從湖南出發,一路沿貴州、四川、西藏、青海、寧夏、內蒙古、山西、北京等地自駕游。9月6日從京港澳高速回到湖南衡東後,連續3天每天白天在其朋友開的牌館裡打牌,晚上回甘溪鎮家中睡覺。
然而,據陽贊雲自己供述稱,第六次被判刑後,心裡一直對法院判決不滿,且自身疾病纏身,感覺生活無望,已經有了蓄意報復的想法。2018年3月刑滿釋放後,他就開始著手策劃報復行動,因為考慮到自己的親屬和女友一直對他非常關心照顧,自己也捨不得離開他們,內心一直處於糾結之中,遲遲未下定決心,也從未對人透露過報復的念頭。
據警方調查,案發當天,陽贊雲病痛折磨加劇,且感到隨著年齡越來越大,很多同齡人連孫子都有了,而自己無兒無女、一無所有,越發感到悲觀厭世,於是產生了實施報復行動的念頭。當日,他開車先把女友送回家,然後獨自返回縣城,伺機實施報復行為。他先把車開到衡東縣法院門口附近守候,意圖衝撞法院工作人員。未覓得機會後,又駕車沖入位於縣城的洣江廣場,一路猛烈撞擊正在廣場休閒娛樂的人群。車輛撞到障礙物致使安全氣囊打開後,他又下車持摺疊鏟、匕首揮砍現場民眾,造成無辜民眾重大傷亡。接警後,第一時間趕到的民警和現場民眾合力將陽贊雲制服。陽贊雲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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