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日,廣東茂名市電白區沙瑯鎮21歲女孩阿珍(化名)向南方農村報反映稱,2014年8月25日,她被國中同學吳某帶到位於沙瑯鎮的“湖濱住房”賓館強姦,等吳某走後她又被多名陌生男子輪姦。2014年9月4日,曙光農場派出所所長梁海舟稱,警方已經介入調查,吳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調查之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9·1廣東21歲女孩遭同學迷奸和陌生男子輪姦事件
- 發生時間:2014年9月1日
- 發生地點:廣東茂名市電白區沙瑯鎮
事件過程,報警取證,確認疑犯,
事件過程
應邀唱歌喝酒
阿珍1993年出生於茂名電白區沙瑯鎮,國中文化,此前在東莞一家工廠當文員,其父母兄長常年生活在東莞。
2014年8月25日,阿珍和其父、兄、三伯四人,開車回到茂名電白區沙瑯鎮老家辦事。當天14時12分,阿珍在QQ說說中發布一張吃飯照片,定位於茂名市,並透露當天將回到沙瑯鎮家中。阿珍說,吳某看到QQ說說知道她從東莞回家,於19時33分打電話約她出去玩。“我倆一直關係很好,就像兄妹一樣。”約20時,阿珍趕到“沉香音樂廳”赴約,當時在場的還有幾名吳某的朋友,阿珍稱,這些人她都不認識。喝了酒後,阿珍感到頭暈,22時提出離開,但吳某和朋友挽留,阿珍最終留下,“其中一人搶了我的包(阻止我回家),我只好重新進入包廂。”阿珍說。
重回包廂,阿珍坐在吳某旁邊,跟他說了幾句話,就覺得意識模糊,隨即意識全無。此後發生的事情,阿珍稱均無記憶,直到第二天凌晨3時許。阿珍認為吳某在酒里下了迷藥。
自稱五小時無記憶
失去記憶的約5個小時裡發生了什麼,阿珍只能從“沉香音樂廳”和“湖濱住房”的監控錄像得知。
根據阿珍的描述,從音樂廳的錄像可以看到,23時許,吳某與另一名男性一起扶著阿珍走出包廂,在樓梯口處,阿珍還摔了一跤。
從“湖濱住房”的監控錄像可以看到,大約23時17分,吳某一個人送阿珍到“湖濱住房”,兩人一起進入488房間。一個小時後,約零時20分,吳某從488房出來。不一會兒,阿珍打開房門,身子的一半露在門外,正好背對著監控攝像頭。視頻中的阿珍一絲不掛,手上拿著一毛巾狀的東西遮住胸前。
過了一會,兩名男子從488房斜對面的433走出,看見阿珍裸著站在門邊,便向她走過去,看了一眼後走開下樓。兩人走後約5分鐘,另外兩人從樓下上來,走向阿珍的房間。此時,阿珍已經進房,不過,房門沒有關好。
上樓的兩個人中有一個叫阿奇(音),多次進入488房,每次20-30分鐘。從488房出來後,阿奇走進433房。此後,433房陸續還有兩名男子進入488,每次20多分鐘,“出來的時候,都是光膀子,穿著短褲。”阿珍後來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除了吳某,這些人我都不認識。”
報警取證
阿珍的意識逐漸恢復時,已經是8月26日凌晨3時許,她被阿奇帶到了433。“(恢復意識)沒多久我就(什麼都沒拿)走出賓館,到外面的水泥地上坐著。”阿珍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當時阿奇一直跟在她的身邊,“他說他進入房間是想幫助我”,但阿珍此前根本不認識阿奇。南方農村報記者從阿珍和阿奇的QQ聊天記錄看到,阿珍一直想讓阿奇告訴她當晚發生了什麼,阿奇則一直強調,他當晚是出於好心相助。
沒多久,阿珍又返回433拿她的包和衣服,隨即衝出賓館,腳上還穿著賓館的拖鞋。阿奇又跟了出來。阿珍想到沙瑯鎮文化樓附近找吳某,詢問他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阿奇便用機車送我過去,(到了文化樓)之後他就走了。”阿珍說。
4時33分,阿奇第一次打來電話,問她在哪、是否找到吳某等事情。“我的包裡面有一張辦理超市會員卡的申請表,上面有我的姓名和聯繫方式,他可能是從那邊拿到我的手機號。”阿珍說。
阿珍感覺到自己下身很不舒服,加上吳某一直避著不見她,“他的電話一直關機”,她意識到自己可能出事了,“我可能被他們輪姦了。” 8月26日早上7時許,阿珍男朋友找到了阿珍,男友帶阿珍回到“湖濱住房”要求查看監控錄像,並報警。警方出警後抽了阿珍三支血,用兩條棉球提取了阿珍的下體分泌物,蒐集了內褲等相關證據,還和阿珍一起查看了相關視頻。
“警方(在對我做下體分泌物)取證時,我發現自己沒有穿內褲,後來發現(我之前穿的)內褲被放在包里。”這讓阿珍堅信自己被強姦了。
8月26日上午7時許,阿珍和警察一起看了“沉香音樂廳”和“湖濱住房”的監控錄像,才串起了自己之前的經歷。2014年9月4日,梁海舟證實阿珍2014年8月26日確實看過視頻,“肯定要她辨認(嫌疑犯)了,她不辨認,誰敢說什麼。”
確認疑犯
據阿珍介紹,在得知其報警之後,阿奇多次打電話請求她銷案,“阿奇說他們也不認識吳某,但他承諾只要我銷案,就可以幫助我找到吳某,並對吳進行報復。” 8月27日早上6時23分,阿奇再次給阿珍打來電話,通話時長17分54秒,“他還是讓我去銷案。”阿珍說。這一次她假裝答應銷案,並以給阿奇發吳某的照片為由,獲得了阿奇的QQ號碼。
南方農村報記者在阿珍的手機上看到,阿奇用簡訊給阿珍發來QQ號碼的時間為8月27日早上6時45分。7時25分,阿珍用QQ給阿奇發去了吳某的照片。此後阿奇多次通過QQ要求阿珍銷案才幫助她找到吳某。
阿珍說,曙光農場派出所工作人員告訴她,截至2014年9月3日,兩名犯罪嫌疑人藍某和阿奇的身份已經得到確認,其中藍某為慣犯,“但尚未抓獲,希望警方能儘快破案,將這些壞人繩之於法。”阿珍說。
9月4日,曙光農場派出所所長梁海舟稱警方已經介入調查此案,吳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調查中,他不願意透露更多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