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4日凌晨3時許,北五環附近澳景花庭小區內,一名21歲女子在廁所產下一名男嬰。事發後傳聞,嬰兒疑被遺棄草叢,警方未證實;醫生稱嬰兒送醫時幾乎無心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8.24北京女子廁所產子事件
- 地點:北五環附近澳景花庭小區內
- 時間:8月24日凌晨3時許
- 屬於:棄嬰
事件經過,事件始末,記者追訪,律師說法,
事件經過
8月24日凌晨3時許,北五環附近澳景花庭小區內,一名21歲女子在廁所產下一名男嬰。有鄰居表示,聽說該女子產子後,其親戚將孩子摔在地上,並將孩子遺棄在小區外草叢中,但這種說法未得到警方和女子家屬證實。昨天中午12時許,男嬰經醫院搶救無效去世,其母親仍在醫院治療。對此事,警方正在工作中。
事件始末
女子為小區物業員工
昨天傍晚,北五環附近的澳景花庭小區內,居民介紹,生下男嬰的女子姓菅,今年21歲,住在4號樓二單元地下室。但該房屋大門已被鎖上,門上貼著一張A4紙,寫有“保潔部職工宿舍”字樣。
其鄰居表示,“聽說在廁所生下的孩子,被女孩親戚摔了。”一名鄰居說,女孩的親戚住在另一個屋,但房屋大門也已被鎖上。
另有鄰居表示,小菅為小區物業的員工,剛來工作沒多久,“平時不同部門都是各乾各的,很少交流,因此也不熟。”該鄰居說,平常也沒留意到小菅是否懷孕,直到這個事發生才知道小菅有孩子。
物業經理接受警方詢問
該小區物業一名胡姓經理在電話中表示,小菅剛到物業上班十多天,還沒給她安排具體工作,所以暫時安排她住在保潔部職工宿舍。
他昨天白天才聽說孩子在廁所生下,被遺棄在小區外草叢的事,孩子被發現後送醫,但由於事發時是凌晨,具體情況他並不清楚,他也配合了警方的詢問。
對於之前是否已經知曉小菅懷孕一事,胡經理表示不知情。“(小菅)個子高高的,沒看出來。”對於小菅的親戚是不是此前就在物業上班,胡經理拒絕透露,稱自己對員工不太了解。
“今天下午我才去醫院見過她,她人應該沒什麼大礙。”胡經理說。
7小時搶救沒救回男嬰
男嬰於昨日凌晨4時許被送往北京兒童醫院,昨天下午,該院一名值班醫生表示,男嬰搶救無效,已經於昨天中午12點去世。
該醫生表示,嬰兒送來後,心跳和呼吸幾乎沒有,但沒有明顯皮外傷。“馬上就插管,使用呼吸機進行急救,但情況很不樂觀。”醫生說,搶救了7個多小時,但最後還是沒搶救過來。
另有醫院工作人員表示,孩子送來時有一名家屬陪護,但後來被警方帶走調查,醫院和警方溝通時,對方說孩子的親屬有嫌疑,所以孩子最後去世也沒有家屬在身邊。
該工作人員說,孩子去世後,醫院已經告知警方。對於孩子傷勢情況以及為何去世,該工作人員表示,得經過法醫鑑定才能出結論。
記者追訪
澳景花庭物業的胡經理稱,小菅被送至北醫三院救治。昨晚,該醫院產科二區一病房內,透過房門可以看到小菅正在睡覺,鼻子裡插著管子,手上打著吊針,和其他產婦都有孩子陪伴的喜悅相比,在病床上的小菅顯得有些孤單。
一名值班醫生說,小菅情況特殊,警察已經交代過,所以不便他人探望。
病房門口,小菅的父親和兩名親屬在等候。其父蹲在牆邊,面色凝重。記者試圖上前了解情況被其喝止。
“來了好幾撥人,還有警察,都被他吼走了。”醫院一名護工說。小菅隔壁床的產婦家屬透露,白天有警察過來詢問,但家屬情緒比較激動,最後就離開了。
該院產科醫生表示,小菅於昨天凌晨被送到產科病房三樓,昨天下午才轉到四樓,“剛送來時情況確實比較危險。”醫生說,因為沒有經驗,在廁所生產,失血過多,已經輸了兩袋血,身體比較虛弱,但目前已經沒有生命危險。
律師說法
該事件中,如果鄰居所說的“親屬摔嬰”屬實,小菅的親屬應該承擔何責任?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律師表示,如果小菅親戚的動機是想殺死嬰兒,則可能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如果小菅的親戚是故意傷害嬰兒,譬如當時只是一時衝動把嬰兒摔到地上最終致死,則量刑一般最高為無期徒刑。
丁律師介紹,如果嬰兒的親屬未“摔嬰”,但是將嬰兒遺棄致嬰兒死亡,則應承擔過失殺人罪,具體量刑視情況而定。
至於小菅,丁律師表示,如果當時她處於失血暈厥狀態,無力制止親屬的行為,並不用負刑事責任。
而物業方面,如果小菅是臨產狀態,按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和《勞動法》應該給予產假,而不是讓其繼續工作,但物業最多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不涉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