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西藏阿里虐殺藏野驢案

8·9西藏阿里虐殺藏野驢案

2014年8月9日,陳某、李某從阿里地區扎達縣曲松鄉回扎達縣城途中,看到一群西藏野驢後,開車緊追其中一頭,並連續撞擊兩次,致使野驢受傷倒地,陳某下車用隨身攜帶的刀子將野驢捅死,並割掉生殖器。兩人隨後將野驢運回扎達縣城,分給工地工人食用。在陳某提起驢尾巴控血時,李某給其拍照,後由陳某將照片發布於微信上,經網路轉發引起公眾的憤怒和譴責。陳某、李某迫於社會壓力於2014年8月11日主動投案。2014年12月15日上午該案正式宣判,陳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8萬元;李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8·9西藏阿里虐殺藏野驢案
  • 涉事人員:陳某、李某
  • 事發時間:2014年8月9日
  • 罪名: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事件介紹,案件調查,法院宣判,

事件介紹

2014年8月9日下午,陳某和李某在西藏阿里地區札達縣曲松鄉和香孜鄉之間朗懂薩一帶,獵殺並肢解一頭藏野驢,隨後將藏野驢屍首運回札達縣城以供食用。
2014年8月11日下午5點,一張“虐驢照片”由網友@8264老尹發布在微博上。圖片中一個戴墨鏡的中年男子,滿手是血,站在一頭野驢背後。而在他身前的這隻野驢,一臉驚恐。身體下積滿了鮮血,稍遠的地方還留有一坨類似血肉的物體。
@8264老尹同時在圖片後配文稱:“該圖片轉自拉薩朋友。藏野驢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西藏野生動物保護單位必須將這個作案證據照片都有的王八蛋繩之以法。”
由此,“虐驢”事件在網路空間廣泛傳播,不少媒體也加入到了聲討的行列,紛紛將此行為斥之為“變態殘忍”。

案件調查

事件引起西藏林業部門高度重視,兩名犯罪嫌疑人於2014年8月12日凌晨1時許被抓獲。
在網友的圍觀下,“虐驢”事件很快有了新的進展。2014年8月12日中午,微博認證為“西藏自治區阿里地區林業局副局長,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阿里管理局副局長嘎瑪次珠”的網友@羌塘野狼,發布信息:“這幾天在網上大量轉載活割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西藏野驢器官的圖片。其手段極其殘忍,氣焰十分囂張,令人觸目驚心。當看到網上帖子後,我們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廣泛調查取證,案件於8月11日22時告破。”

法院宣判

2014年12月15日,“虐殺藏野驢”案正式宣判,西藏扎達縣人民法院依法以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8萬元;以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萬元;作案工具依法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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