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驢男

虐驢男

2014年8月11日,一張“虐驢照片”廣泛傳播於微博、微信等網路空間,一時間激起了網友們無比的憤怒,紛紛斥之為“變態殘忍”。圖片中一頭藏野驢驚恐而無助,身下已是血跡斑斑。2014年8月11日深夜10時許,虐驢男子已被當地森林公安抓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虐驢男
  • 主要事件:殘忍虐驢
  • 地點:西藏羌塘國家自然保護區
  • 時間:2014年8月11日
場景,傳播,被捕,虐驢者,法律規定,藏野驢,案件一審開庭,正式宣判,

場景

藍天白雲下,一頭藏野驢驚恐而無助,身下已是血跡斑斑。而它的背後站著個戴墨鏡的男子滿手鮮血,一副肆無忌憚的神情。
虐驢男

傳播

從2014年8月11日起,這張“虐驢照片”廣泛傳播於微博、微信等網路空間,一時間激起了網友們無比的憤怒,紛紛斥之為“變態殘忍”。
有網友爆出內幕稱:“該男子在西藏當地開礦的外地人,開車撞傷了一頭藏野驢,並在現場殘忍肢解。”更有網友指出,“這人在當地很‘有’,開唯一的法拉利。”但也有網友@小木木質疑,圖片不是很清晰,是不是在幫驢助產?

被捕

2014年8月11日深夜10時許,虐驢男子已被當地森林公安抓獲。該男子是外地來藏做房產和生意的人,而當時在現場有兩人。“虐驢事件”發生在西藏羌塘國家自然保護區內。

虐驢者

西藏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阿里管理局稱,該男子是外地來藏做房產和生意的人。駕車撞傷藏野驢而肢解藏野驢。@8264老尹便在其微博上透露,“此人是個大款,拉薩唯一一輛法拉利的車主。”
“虐殺藏野驢案”有了新進展:嫌疑人陳海生和李明並非陝西天宇電力有限公司員工,而是陝西天禹電力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的員工。2014年8月16日,西藏阿里地區行政公署林業局發布了這一更正及聲明。
虐驢男

法律規定

中國《刑法》明文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藏野驢

藏野驢,別名:藏驢、野馬,是奇蹄目、馬科下一屬,青藏高原特有種,屬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而據四川省林業科學院副院長劉少英介紹,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在生態系統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們的存在顯示出生態系統的健康。
捕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嚴重的會造成整個生態系統的破壞和失衡,也會導致物種珍貴基因的流失。高原生態更為脆弱,殺害藏野驢的行為對生態破獲就更為嚴重。

案件一審開庭

2014年11月29日,備受全國網民關注的被告人陳某、李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一審在西藏自治區阿里札達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某、李某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並在法庭上流淚向社會公眾道歉。
記者從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由於本案社會影響大,札達縣法院合議庭已經開會討論過兩次,近期還將上審委會。法院會綜合考慮社會影響、認罪態度等各種因素,判決結果將擇日宣布。

正式宣判

西藏阿里“虐殺藏野驢”案2014年12月15日正式宣判,西藏扎達縣人民法院依法以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年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八萬元;以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二萬元;作案工具依法沒收。
據札達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某、李某於今年8月9日從阿里地區札達縣曲松鄉回札達縣城途中,看到一群西藏野驢後,開車緊追其中一頭,並連續撞擊兩次,致使野驢受傷倒地,被告人陳某下車用隨身攜帶的刀子將野驢捅死,並割掉生殖器。兩人隨後將野驢運回札達縣城,分給工地工人食用。在被告人陳某提起驢尾巴空血時,被告人李某給其拍照,後由被告人陳某將照片發布於微信上,經網路轉發引起公眾的憤怒和譴責。兩名被告人迫於社會壓力於8月11日主動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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