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9日晚,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接報警稱:一名5歲女童被人領走。分局相關部門迅速開展工作,於2020年8月30日早晨將涉嫌強姦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抓獲,並依法對其刑事拘留。12月2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劉某國姦淫幼女案,依法以強姦罪判處劉某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1年9月1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將劉維國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8·29哈爾濱性侵幼女案
- 發生時間:2020年8月29日
- 發生地點: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里區
- 受害人:妍妍(化名)
- 罪犯:劉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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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受害人父親周先生是黑龍江省綏化市人,一家人居住在哈爾濱市道里區。周先生平時靠送外賣維持生計,受害人妍妍(化名)由奶奶馬女士照看。
案件經過
2020年8月29日晚,黑龍江省哈爾濱一名5歲女孩在家門口失蹤。
據妍妍的奶奶馬女士回憶,2020年8月29日下午,與周家隔兩條街的鄰居劉某某來到周家討酒喝,“來的時候他已經喝的醉醺醺,我兒子沒給他酒,將自家的晚飯拿出一碗,給了他。”
2020年8月29日傍晚6時左右,在家看卡通片的妍妍突然不見了。驚慌失措的周家人開始四處尋找,左鄰右捨得知訊息後,也幫忙尋找。在尋找的過程中,有人稱見到妍妍被醉酒的劉某某帶走了。周家人馬上趕到劉某某家,但沒有發現妍妍的蹤影。隨後,周先生向公安機關求助。
2020年8月29日傍晚,轄區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後,也出動警力尋找女童妍妍。儘管有警方和鄰居加入,但是眾人尋找了一個通宵,沒能找到妍妍。
2020年8月30日,鄰居劉某將女孩送回到家時她全身多處是傷,褲子上血跡斑斑,趴在被窩裡一動不動,送醫檢查後確定女孩為下身撕裂傷,女孩後因細菌感染高燒住院送至ICU。
2020年9月7日,妍妍的父親周先生說,孩子今日已甦醒,可以和醫生進行簡單的對話,身體的各項指標基本恢復正常。
案件處理
刑事拘留
2020年9月1日,哈爾濱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發布警情通報,已於2020年8月30日早晨將涉嫌強姦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抓獲,並依法對其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工作中。
批准逮捕
2020年9月3日,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猥褻兒童罪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批准逮捕。
公開宣判
2020年12月2日上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劉某國姦淫幼女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金銀牆擔任審判長主持庭審,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金力出庭支持公訴。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8月29日晚,劉某國將四歲女童周某某從周某某家門口騙走,挾持到哈爾濱市道里區城鄉路匯智東方悅工地西側彩繪宣傳圍擋下排水溝內,不顧周某某的反抗,採用暴力手段猥褻並強姦周某某,致周某某身體三處重傷二級,其中一處九級傷殘、二處十級傷殘。
經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法庭當庭進行了公開宣判。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劉某國使用暴力手段姦淫幼女,其行為構成強姦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劉某國曾因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兩次被判處刑罰,刑滿釋放後不思悔改,使用特別殘忍手段姦淫年僅四歲的幼女,造成被害人三處重傷的特別嚴重後果, 嚴重損害被害幼女身心健康,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以強姦罪判處劉某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社會反響
對未滿5歲女童的傷害,行為惡劣,令人髮指,嚴重摧殘了女童的身心健康,侵害了女童的合法權益,哈爾濱市婦聯對此表示嚴厲譴責。哈爾濱市婦聯對此案件高度關注,第一時間與基層婦聯進行具體溝通指導,並針對此案成立了市、區、街道、社區四級婦聯組織相關人員組成的維權工作專班,全程跟蹤關注案件進展情況,全力協調多方力量維護受害女童合法權益。市、區兩級婦聯組織分別向市、區兩級公安局、檢察院發出《維權意見函》,要求依法嚴懲犯罪嫌疑人,切實維護受害女童的合法權益。同時,市婦聯協調市衛健委、市兒童醫院,積極救治受害女童。發動相關社會組織和人員,募集救治資金。市婦聯分管維權工作的副主席和權益部工作人員及道里區婦聯工作人員於9月1日到醫院看望女童,並與兒童醫院醫護人員針對救治工作進一步溝通。下一步市婦聯將繼續密切關注案件的進展,為受害女童及家長提供相關法律援助、心理疏導等多方面維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