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廈門腐蝕劑損傷事故指2015年8月21日11時40分許,廈門市集美區後溪鎮壽邊村發生一起民間小倉庫因工人搬運操作不當,造成桶裝硝酸、氫氟酸等強腐蝕劑化學物質外泄灼傷事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8·21廈門腐蝕劑損傷事故
- 時間:2015年8月21日
- 地點:廈門市集美區後溪鎮壽邊村
- 事故:硝酸、氫氟酸等外泄灼傷事故
死傷情況,緊急處置,
死傷情況
事故導致2名工人死亡,1人輕傷,傷者已送至廈門第一醫院杏林分院救治。
緊急處置
接到事故報告後,福建省委常委、廈門市委書記王蒙徽,廈門市市長裴金佳立即作出指示,要求相關部門迅速處置,確保全全。當地公安、安監、消防、環保等部門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經環保部門現場檢測,事故對周邊大氣環境未造成影響。
對事故原因,相關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