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山東煙臺龍口公車縱火案”是指2014年8月20日早晨,山東煙臺一輛公車上有人故意縱火。
事故導致1人死亡、19人受傷。在公共場所濫殺無辜,是極其惡劣的嚴重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2017年6月20日上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山東龍口放火案罪犯徐孝福依法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8▪20山東煙臺龍口公車縱火案
- 外文名:8.20 Yantai bus arson Podesta
- 死亡:1人
- 受傷:19人
- 重傷:4名
- 地點:龍口市264省道龍化村附近
事件經過,警方行動,警方呼籲,警方分析,警方懸賞,緝拿歸案,案件處理,縱火原因,兄嫂觀點,村民觀點,
事件經過
山東省龍口市委宣傳部獲悉,2014年8月20日上午8點半左右發生在山東龍口的1路公車縱火案,案發時車上載有49名乘客。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人死亡,19人受傷,其中有4名重傷者病危。
據該公車駕駛員稱,當時車上共有49名乘客,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前部突然起火,司機緊急把車輛停靠路邊,打開兩扇車門。隨後司機用應急錘打破車窗逃生,也被輕度燒傷。
據悉,被救傷員已及時送往龍口市人民醫院、龍礦中心醫院、龍口市第二人民醫院救治。其中4名傷勢較重者,已緊急轉送煙臺毓璜頂醫院搶救。
2014年8月20日上午8時30分左右,龍口市264省道龍化村附近,一輛行駛中的公車突然起火,9時左右火勢被撲滅。
警方行動
警方呼籲
警方呼籲,發現蓄意行兇的人員,要積極向警方舉報;緊急情況下要立即報警,身強力壯者要挺身而出,堅決制止犯罪。請相信,正義的力量是不可戰勝的!
警方分析
當時坐在車尾的一名乘客介紹,火是從車廂前部著起來的,很多乘客從後車窗跳出,“聽人說看到一個老頭拎著油桶跑了”。龍口警方透露,初步認定嫌疑人為一50歲左右男性。目前正在排查。
警方懸賞
龍口市公安局在當地電台、電視台發布通報,對發生在2014年8月20日的公車縱火案嫌疑人進行有獎徵集破案線索,獎勵金額為人民幣10萬元。
龍口警方稱,嫌疑人體態中等。作案時戴旅遊帽,著淺色上衣,手提兩個包。警方分析,作案後此人面部、前胸可能有灼傷。
緝拿歸案
據煙臺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訊息,2014年8月20日發生在龍口市264省道龍化村附近的公車縱火案已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徐某(男,1958年8月出生,龍口人)於2014年8月22日凌晨5時許在龍口被抓獲。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案件處理
2017年6月20日上午,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公正煙臺通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山東龍口放火案罪犯徐孝福依法執行死刑。
縱火原因
兄嫂觀點
徐某哥嫂告知北青報記者,徐某幾年前曾在龍口開了一個金店,大概位置在龍口“抗日烈士紀念碑”附近。徐某妻子出事後就把金店盤出去,不幹了。
徐某妻子出事後的第二天,徐某哥嫂去殯儀館看過死者。他們說,死者身上有傷,特別是臉上有一道很長很深的傷口。
徐某哥哥說,徐某妻子出事與徐某居住地拆遷分房有關。徐某家人看上的房,人家不給。後來徐妻去討要,卻丟了性命。徐妻自2013年8月去世一年來,屍體一直沒有火化、安葬,存放在龍口市公安局法醫鑑定中心。徐家人認為,徐妻絕對不是跳樓自殺死的,是被人“弄死”的。
徐某哥哥說,為此徐某曾上訪過,但未能解決。有人想給樓房再賠錢解決此事,徐某不乾。他只有一個要求,抓出兇手。
徐某哥嫂說,徐某脾氣不好,性子急,如果做了縱火這種事,那是違法犯罪。但他們覺得徐某是被逼的。徐某哥哥說,網上有人說,做這種事遭人恨,傷天害理。但究竟為什麼這么做?也要追究原因。
村民觀點
按照村民的指點,記者找到徐某在村裡的住房,這與網上所傳的位置不同。徐某的住房還沒有拆,門口長滿了野草,就在逄家社區服務站北邊。徐某房子附近一處房子上寫有“監控區”三個紅色大字。
村民都知道徐某不是本村人,後來在這買了房。徐某開有金店,或許因此平常不太與人交往。村裡有人知道徐某妻子死了。徐某的妻子死後,村里人就很少看見徐某了。關於徐某妻子的死因至少有兩種說法:自殺和他殺。村民也搞不清哪種說法對。徐某開金店的地方離逄家村不遠,步行頂多20分鐘。但現在已經打聽不到原來是哪家店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