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當陽企業爆炸事故是指8月11日15時20分許,湖北省當陽市馬店矸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熱電項目在建調試過程中發生的一個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8·11當陽企業爆炸事故
- 事故單位:當陽馬店矸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8月11日15時20分許,湖北省當陽市馬店矸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熱電項目在建調試過程中,高壓蒸汽管道破裂,蒸汽外泄,事故已導致21人死亡、5人受傷。
當陽市人民法院2018年8月21日作出(2017)鄂0582刑初108號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被告人余華強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指定場所監視居住的28日折抵刑期14天,即余華強的刑期自2018年8月17日起至2023年8月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