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8日晚,河南林州民警郭增喜因與朋友打賭,在林州市西環路附近的皇冠KTV附近,搶過市民李青峰夫婦7個月大的女兒,重摔在地上。小孩被摔到地上後,哭了兩聲就再沒反應。而此事被媒體披露是在一個月後。18日上午,安陽市公安局黨委決定對已刑事拘留的涉案民警郭增喜實行異地關押。林州市公安局局長、政委、黨委副書記三人被停職接受調查,安陽市公安局分管林州公安局的黨委委員被停職,向市局黨委作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7.18河南民警摔嬰案
- 時間:2013年7月18日晚
- 地點:林州市西環路附近的皇冠KTV附近
- 後果:小孩被摔到地上後
事件簡介,有關處置,媒體調查,涉案人員,事件講述,嬰兒現狀,6.1被摔嬰兒,6.2嬰兒父母,律師說法,案件追蹤,
事件簡介
河南林州市公安局一份情況通報顯示,根據相關材料,2013年7月18日晚,郭增喜和朋友在林州市黃華山景區的一家飯店吃飯、飲酒。飯後,郭增喜等人到林州市皇冠KTV門口時,遇見李青峰抱著7個月大的女兒從歌廳出來,郭增喜直接從李青峰懷中抓住女嬰摔在地上,小孩被摔到地上後,哭了兩聲就再沒反應。李青峰及家屬立即將女兒送往林州市中心醫院救治,因其女年幼,後又轉到安陽地區醫院。期間,郭增喜被在場民眾打傷,同時被送到林州市中心醫院治療。事發後一個月才被媒體披露,目前,林州市公安局局長、政委、黨委副書記三人被停職接受調查,安陽市公安局分管林州公安局的黨委委員被停職,向市局黨委作檢查。李青峰說,事發後郭增喜家屬多次登門道歉,因小孩的病還沒好,並未與對方達成任何賠償協定。
有關處置
嚴格追究林州公安失職
8月17日下午,媒體報導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酒後摔傷女嬰事件後,省公安廳黨委立即召集相關部門和安陽、林州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會議,聽取匯報,明確指出,這是一起嚴重侵害民眾利益、敗壞公安形象、性質惡劣的刑事案件,必須依法嚴肅處理。
據通報,在初步調查的基礎上,8月17日夜,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郭增喜依法刑事拘留,並實施異地關押措施,徹查其犯罪事實;8月18日,對林州市公安局局長、政委、黨委副書記等三人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待問題查清後,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同時,對分管聯繫林州市公安局的安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停止執行職務,向市局黨委作出檢查。
對於此前對郭增喜只做出了禁閉十五天的處罰,林州市公安局原局長魏書平解釋說:“當時的情況不是說給他這樣的處分,刑事案件他們處理的這個事情,不是結論性的東西。”
安陽市委責成警方道歉
8月18日上午,安陽市委、市政府就林州市“民警摔嬰”事件召開市委常委會,要求全面調查,依法依紀嚴肅處理責任人。安陽市委要求,公安機關必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誠懇向人民民眾道歉,認真汲取事件教訓,嚴肅認真調查處理,堅決給人民民眾一個交代。目前,安陽市公安局及林州市委代表安陽市委、市政府看望慰問了受害者及其家屬,林州市公安局向受害者家屬作出道歉,並安排專人陪同受害者到北京市兒童醫院進行全面檢查。
背後責任人調查
記者18日下午從河南省安陽市委宣傳部獲悉,安陽市已經組成調查組,將對“警察摔嬰”事件背後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並追究責任。
媒體調查
女嬰父親否認已獲得賠償
8月19日有訊息稱,郭增喜通過局領導做中間人,與李青峰達成協定,給其幾十萬元。李青峰接受記者採訪時稱,他與對方沒達成任何協定,也沒拿對方的錢。
李青峰說,孩子住院期間,郭增喜家曾托人找他的親戚朋友談過賠償,“當時我是說,這個事我現在不能說。他家也送錢來了,硬往這兒放錢,我說等我把小孩看好咱再說事”。他說:“公安局送了2萬我收了,他家送的錢我沒收。公安局說是局領導的一片心意。”
李青峰表示,目前暫未給小孩做法醫鑑定,雖然牽扯到給郭增喜定罪,但他認為小孩現在還沒完全康復,不會說話不會走路,自己還不想做,“沒必要,他的所作所為是無法改變的”。
公安局領導曾說不會包庇
據介紹,事發第二天,就有林州市公安局領導到醫院探望,“公安局領導說,放心吧,我們不會包庇他的,咱用最好的藥給小孩治,之後再處理這個事。”李青峰說,“當時光想著把小孩治好,也沒過問這件事。咱也知道,他肯定有罪,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自由幾天就自由幾天吧,就沒追究”。
李青峰表示,事發後郭增喜的家屬已多次登門道歉,“原來肯定想追究他的責任,但他們托好多親戚朋友來說這件事,他的愛人一來(我家)就哭,我們小孩也一直在恢復,恢復得也不錯,就不想再追究他的多大責任了,但現在來看他的刑事責任是免不了的。既然已經對有關領導做出處理了,現在也沒人敢包庇這件事了”。
涉案人員
郭增喜曾任派出所指導員
據公開信息,郭增喜今年50歲,林州市人,曾在公路部門下屬的公路派出所任所長,2008年前後調到林州市公安局合澗派出所擔任指導員,此後又進入林州公安局資源管理大隊負責後勤基建和財務工作,後被調到公安局新建大樓的施工現場工作。
記者來到郭增喜曾任職指導員的合澗鎮派出所,多名民警稱沒聽說過此人,也沒聽說郭增喜摔嬰一事,而據此前報導,林州當地已對此事進行內部通報。記者了解到,郭增喜的家就在事發地皇冠KTV附近。18日下午,記者來到他家中,大門緊閉,一名女子從院內走到門前詢問記者身份後,未開門又返回,此後叫門再也無人應答。
報導之前僅被關緊閉15天
事件發生後,涉事民警受到關禁閉15天的警務紀律處罰,儘管省、市、縣三級分別成立督導組、調查組,但案發原因、案發後一個月到底發生了什麼等信息仍未披露。林州市檢察長李樹旗對媒體表達了同樣的疑問,說“這確實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事件講述
女嬰父親:希望警方保證小孩沒毛病
李青峰始終不明白,自己與郭增喜素不相識,對方為何會摔自己的孩子。事發後,郭增喜始終未與李家人見面說明情況。
摔孩子的啥話都沒說
2013年7月18日晚,出門遛彎的李青峰正站在位於林州市西環路附近的皇冠KTV附近,眼看著3個人走過來,其中一人走到跟前:“我和我愛人都站在那裡,我抱著7個月大的女兒,他(郭增喜)突然就出現了,伸出一隻手過來,拽住小孩的胳膊,把小孩拽走,往上一舉就摔地上了。一共就兩秒鐘的時間,他啥話都沒說,我都沒啥反應,沒想到一個這么大年紀的人會奪走小孩摔在地上。”
小孩被摔到地上後,哭了兩聲就再沒反應。由於事發突然,李青峰沒注意郭增喜身上是否有酒氣。
摔嬰者被圍觀者打倒
歌廳附近一家便利店老闆介紹,事發當晚,自己聽到外面有爭吵聲便跑出去圍觀,隨後發現是一名男子將一對夫婦的孩子給摔了,“那個男的看樣子像是喝多了,一開始還罵罵咧咧,後來知道孩子被摔得送了醫院,就不再做聲,被打得躺到了地上。”
李青峰承認動手打了當事男子:“當時人很多,大家都很氣憤,都打了他。”在110民警過來將歌廳門口的監控資料取走後,李青峰也離開現場趕往醫院救治孩子。
林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對媒體表示,當時郭增喜也受了傷,被送醫治療。
擔心孩子會有後遺症
李青峰介紹,事發後他們立即將孩子送到附近醫院,醫生表示孩子傷情較重,將孩子送到安陽地區醫院。安陽地區醫院醫生稱,孩子被轉過來時處於嗜睡狀態,精神比較差,吃東西有嘔吐的情況,頭顱CT顯示右側枕葉有腦挫裂傷,左側顳骨有線性骨折,雖然目前恢復不錯,但還無法判斷以後會否留下後遺症。
李青峰擔心,孩子可能會有後遺症,他希望能和郭增喜以及林州市公安局達成另一種協定,“小孩不會說話,有啥後遺症咱也不知道,希望通過公安或者是他親屬來跟我達成一個協定,我小孩在未成年之前,腦子有任何毛病他都給予治療”。
嬰兒現狀
6.1被摔嬰兒
暫脫離生命危險 後遺症有待觀察
18日晚間,記者見到了受害女嬰。這也是事發至今,這一無辜的小生命首度出現在媒體面前。據現場觀察和醫生介紹,目前女嬰暫時脫離生命危險,但會否留有後遺症,仍待進一步觀察。
8個月大的“悅悅”(化名)身穿肚兜,趴在母親懷裡,睜著一雙黑洞洞的眼睛左看右看,警惕地望著屋裡進來的陌生人。
安陽地區醫院神經外科主治醫師李鵬強告訴記者,7月19日凌晨轉來的女嬰患者經過治療,8月5日已出院。
孩子母親任文利說:“妞妞現在最明顯的變化就是害怕驚嚇,有時半夜就驚醒了,白天聽到路邊的汽車聲,就會緊張得抓住我不放。”
6.2嬰兒父母
一心給孩子治病 沒時間考慮別的
同時,受害女嬰的父母向記者口述還原了事發經過。母親說,看到孩子被摔一幕,“當時整個人都嚇傻了。”父親則表示,事發時完全沒有徵兆,“整個過程就2秒鐘的時間。”
回憶起當時的一幕,30歲的母親任文利至今仍然心有餘悸:“在一家歌廳門口,我們當時好好地就在那站著,一個個頭很高的男子走過來,抓起我家妞妞就舉起來摔到地上,孩子當時哭了一下就沒聲了,我整個人都嚇傻了。”
任文利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後,當時路邊圍了很多人,有打110報警的,有攔計程車的,還有打120急救的。“我顧不了別的,抱著孩子就去了醫院,想著讓我家妞妞能夠活命,人都快瘋掉了。”
父親李青峰說:“那人看樣子五十來歲,像是喝過了酒,我不認識他,也沒在意,他突然抓起孩子的胳膊舉起,過了頭頂後又摔下來。”
李青峰表示,現階段全家人都“一心撲在給孩子治病上,沒時間考慮別的,就是希望她早日康復,別留下什麼後遺症”。
律師說法
是否和解不影響刑事處罰
北京市律協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劉玲稱,現在的刑訴法也鼓勵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進行和解,嫌疑人先行進行賠償或者補償,這也是刑訴法允許和鼓勵的,但是對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包括偵查機關的偵查,檢察院的審查起訴以及法院的審判,對此應均不受影響,只是會在量刑時作為酌定情節予以考慮。
“但即使郭增喜給了被摔嬰兒的前期治療費用,或達成某些協定,這也不影響對郭增喜的刑事處罰”,劉玲說。
住院期間,他(郭增喜)家派人來找我家的親戚朋友說這個事了。當時我是說,這個事我現在不能說。他家也送錢來了,硬往這兒放錢,我說等我把小孩看好咱再說事。 ——被摔女嬰父親李青峰
案件追蹤
公安局未按規定及時上報
涉警違紀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公安局討論後決定“按下”
河南省安陽市紀委副書記高景秀代表安陽市調查組接受了採訪。他說,目前事發當時的基本情況比較清楚,但當地公安部門處理中的責任認定還在進行。涉案民警郭增喜摔嬰原因是酒後發狂,喪失人性,除此之外很難有更合理的解釋。關於酒精對郭增喜的影響,正在找權威機構認定。
7月18日早晨,如今已被停職的林州市公安局局長魏書平第一次聽到了關於此事的匯報。按照規定,涉警違紀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報還是不報?魏書平坦承,公安局討論結果還是“按下”了,當時考慮的是林州公安的形象,“但不上報不等於不處理”。
一同被停職的林州市公安局政委楊承棟說:“因為這件事,全市幹警一年努力全落空了,什麼評先創優都不可能了。”
高景秀介紹,瞞報可能出於集體利益的考慮。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公安局在為郭增喜個人“捂蓋子”,更多是想把惡劣影響控制在一定範圍內。
法醫鑑定、案件定性遇到障礙,拖慢辦案節奏
魏書平介紹,案發次日,林州市公安局黨委會明確了3條意見:一是由公安局政委帶2萬元慰問金探望,協助救治;二是控制涉案民警,防止其負罪脫逃,等其傷好關禁閉。同時進行女嬰傷情司法鑑定,為下一步追究民警刑事責任做準備;三是立案的派出所做好調查取證。
隨後進行的法醫鑑定遇到了障礙。主治醫師不建議7個月的嬰兒短時間內進行X光照射。家長也不願意冒險,害怕對孩子腦部形成二次傷害。受害者家長李青峰告訴記者,他諮詢了懂法律的朋友,認為腦部的傷害不是短時間內可以下結論的。司法鑑定是判決最基本的依據,如果孩子復原了鑑定為輕傷,以後萬一出現後遺症怎么辦?
案件定性也影響著辦案進展。對郭增喜摔嬰,公安局傾向於認定為故意傷害罪。而故意傷害罪,必須有鑑定結論才能採取進一步強制措施。魏書平解釋,如果有鑑定結論,警方就可以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但這段時間卻一直拿不到鑑定結論。
林州市公安局認為,郭增喜不可能逃跑,因為孩子恢復得不錯,雙方溝通尚可,刑事之外有望民事和解。因此,對郭增喜並沒有羈押,也沒有監視居住。
對於“是否感受到對方有勢力,施加了壓力?”的問題,李青峰明確回應說,“沒有,完全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