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警察摔嬰案
- 事發時間:2013年7月20日
- 事發地:河南省安陽市林州
- 當事警察:郭增喜
經過,詳細經過,女嬰情況,曝光原委,封口費傳聞,開庭審理,回應,通報,處理,調查,表態,官方說法,律師說法,輿論,
經過
詳細經過
2013年7月20日晚,李青峰夫婦懷抱7個月大的嬰兒在林州市西環邊上的皇冠國際歌廳附近散步,其中一名身高在1米8左右、體格健碩的男子走到李青峰身前,俯身看李青峰懷裡的女嬰,然後伸手摸了摸女嬰的臉和胳膊。李青峰說,男子突然單手從自己懷裡搶走女嬰,高舉過頭,然後將女嬰扔在地上。隨後,女嬰被送到了附近醫院的重症監護室。
事後,“摔嬰”民警郭增喜說,他和另外兩人飯後準備去歌廳“放鬆娛樂”,遠遠看到這對懷抱嬰兒的夫婦,就借酒勁打賭,猜那個嬰兒是矽膠玩具還是真人。他一口咬定是矽膠玩具,遭到大家取笑。他為證明自己的判斷正確,遂發生悲劇,他說,這件事他很慚愧。
女嬰情況
受傷嬰兒已脫離生命危險,但是腦部有三處骨折,留下後遺症的可能性極大。7個月大的李默涵身穿肚兜,腦袋後面一個拳頭大腫包仍然清晰可見。據孩子母親介紹,雖然已經治療出院,但孩子常會半夜驚醒,害怕見生人,有時會嘔吐。醫生表示,孩子是否留下後遺症還需觀察。
曝光原委
事發後,當地振林派出所出警,涉事民警郭增喜本人僅被上級部門按照警務紀律關禁閉15天。後來在一次林州市人大常務會議上,人大常委會主任翟建周提到民警酒後搶人孩子、當街摔在地上事件,該事件才被媒體曝光。
封口費傳聞
有訊息稱,女嬰家長案發以來長時間未就此案表達公開意見,是因案發後,郭增喜曾通過林州市公安局一位領導做中間人,與李青峰達成賠償協定,由郭增喜賠償李青峰幾十萬,李青峰不再追究郭增喜的責任。
對此訊息,被摔傷嬰兒的父親李青峰一直未給予回復。2013年8月18日晚林州市委宣傳部相關人士表示否認,不可能有這樣的協定。但他未做進一步說明。
開庭審理
2014年1月28日上午,河南安陽市文峰區法院對“河南林州警察摔嬰案”一審宣判,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定故意傷害罪名成立,被告人郭增喜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被告當庭表示不再抗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郭增喜酒後將剛滿七個月的嬰兒摔在地上,造成被害嬰兒輕傷的後果,其行為已造成故意傷害罪。郭增喜的犯罪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郭增喜案發後雖能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親屬諒解,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回應
通報
河南林州市公安局一份情況通報顯示,針對備受各方關注的“民警摔嬰”事件,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工作初步結束。通報稱,在做出摔嬰舉動之前,涉事民警郭增喜和幾個朋友一起在一飯店吃飯、飲酒。
郭增喜,事發時為林州市公安局礦管警察大隊民警,二級警督警銜。
根據相關材料,2013年7月18日晚,郭增喜和朋友在林州市黃華山景區的一家飯店吃飯、飲酒。飯後,郭增喜等人到林州市皇冠KTV門口時,遇見李青峰抱著其7個月大的女兒從歌廳出來,郭增喜直接從李青峰懷中抓住其女兒扔在地上,後李青峰及家屬即將其女兒送林州市中心醫院救治,因其女年幼,為穩妥又轉到安陽地區醫院。
處理
2013年8月18日晚,安陽市公安局黨委決定,對林州市公安局局長、政委、黨委副書記三名主要領導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
2013年8月19日晚,林州市市委發布通稿稱,安陽市公安局已經成立了以主管刑偵的副局長任組長的特偵組,對此案進行徹底調查,摔嬰民警郭增喜也已被押往安陽看守所採取異地關押措施。
2013年8月22日,林州“摔嬰案”犯罪嫌疑人郭增喜,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同日,紀檢監察機關決定給予郭增喜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013年8月23日,河南林州市委、市政府決定:林州市公安局局長、書記魏書平撤銷局長職務、留黨查看。政委楊承棟撤銷黨委副書記、公安局政委職務,副書記蘇祥順也被撤銷職務。 給予林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蘇祥順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調查
備受關注的林州“民警摔嬰”案件調查工作已經全面展開。訊息顯示,林州市公安局三名主要領導已被停職。
2013年8月17日,安陽市紀委、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門隨即抽調人員組成調查組,進駐林州市開展調查工作。全面開展責任倒查工作。安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陳潤超主持林州市公安局工作。
2013年8月23日,河南林州民警摔嬰案調查組透露,初步調查發現,林州公安局未按規定上報案情,是怕因一個人的問題給整個公安隊伍抹黑。已被停職的林州市公安局長魏書平確認,“主要考慮的是公安隊伍的形象和人民警察的聲譽”。
表態
官方說法
局長回應為公安的形象沒上報
已被停職的林州市公安局長魏書平說,知道郭增喜案是在2013年7月18日早上七點半,“沒上報不是說不追究他了,主要考慮的是公安隊伍的形象和人民警察的聲譽。”魏書平說,案件按故意傷害案的程式正常進行,但在法醫鑑定那裡卡殼了。
魏書平介紹,2013年7月18日林州市公安局黨委會討論並拿出意見:第一,讓政委拿2萬元到醫院慰問孩子家屬,協助救治。第二,抽調民警對被圍觀民眾打傷住院的郭增喜進行監控,等其傷好後關禁閉控制。第三,由派出所調查取證,依法處理。
拖一個月因雜事太多
然而,法醫鑑定環節出了問題。魏書平表示,孩子家長不同意搞鑑定,而對於故意傷害案件,必須有法醫鑑定結論才能採取進一步強制措施。而他“作為底層的公安局長,雜事太多,沒有盯著,在等法醫鑑定的過程中就這樣了”,直到8月17日媒體曝光此事。
長達一個月的時間內沒有進展,但在輿論聚焦之下,林州公安局忽然就“雷厲風行”地將郭增喜刑拘了。魏書平對此解釋,怕郭增喜在媒體壓力下逃跑,所以馬上抓人,想著法醫鑑定很快能出來,所以採取了超常規的手續。
否認曾被關禁閉
2013年8月25日,在南摔嬰警察案發生後,相關人員首次公開露面,參加一檔媒體訪談欄目,在採訪期間,郭增喜親口承認自己並未遭到關禁閉,而是一直在家中,有派出所的人人天天去他家。
律師說法
對於女嬰家長不同意法醫鑑定導致辦案卡殼的說法,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尹富強律師接受採訪時表示,法醫鑑定不是對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必然條件,沒有法醫鑑定不是不對郭增喜採取強制措施的理由,15天禁閉也非刑事措施。在許多重傷害案件中,最重要的是搶救傷者,無法同時做法醫鑑定,鑑定結果也要等一段時間之後才能得出,“這期間就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了嗎?”
尹富強認為,被摔女嬰到醫院後,醫生會初步做個判斷,出警民警應該對女嬰的傷情有大致了解,判斷此案是否牽涉刑事責任、是否需要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尹富強律師認為,郭增喜涉嫌的罪名有可能是故意傷害,但也有可能是故意殺人或故意殺人未遂。比如,在北京大興摔嬰案中,犯罪嫌疑人韓磊事發前也有飲酒,但最終被檢方以故意殺人罪公訴。
尹富強認為,河南與北京適用同一部刑法,不能區別對待。“目前官方披露的信息還不夠充分,希望當地有關部門更多地披露案件信息,佐證故意傷害的說法,讓法律工作者能分清兩者的區別。”尹富強說,這也能避免公眾對司法辦案機關的懷疑,否則當地公安部門的公信力將進一步降低。
輿論
央視節目主持人白岩松在《新聞1+1》中,五問河南林州摔嬰案。
白岩松:
第一個,就是在林州市公安局的內部,難道不知道這是一種犯罪嗎?這次2013年8月17日媒體一爆料之後安陽市公安局迅速的定性這是一起刑事案件,而且影響非常的惡劣,但是作為林州市公安局難道不知道嗎?如果事發了之後,如果知道它是這種刑事案件,當時已經事發之後有很多的百姓憤怒的把他圍住,甚至暴打一頓這樣的概念,那么既然是知道是犯罪,為什麼只是關了15天的禁閉,難道作為公安局不知道這個性質嗎?這個問號其實挺大。
第二個,問號接著要問的是,這件事情發生了之後,一直到2013年8月17日,這一個月都相對沉默,只是藏在了林州市公安局裡頭?還是整個林州市其實都知道,如果知道了的話,為什麼沒有去公開這種處理呢?難道是不知道嗎?又不會啊。你看,今天的《法制晚報》對爆料人進行了一個採訪,其中有這樣的回答。《法制晚報》:你覺得事發後想無蓋了的只有林州公安局嗎?這個爆料是傅權責,這個名字當然是化名了,他要負全責,如果只有公安局,為什麼內部有通報?既然有了通報,說明很多人都已經知道了,我也知道了。知曉這事的範圍肯定不止公安機關係統內部了,很多部門的很多領導都應該知道了。可問題也就來了,為什麼沒人把這事說出來?沒錯,假如說不止林州公安局,整個林州市相關的領導也都知道了的話,為什麼這一個月是沉默的呢?
第三個,我們要問的是,那就是結合以上,為什麼既是犯罪,同時大家又知道,可是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卻都保持沉默?
第四個,要打開的一個問號,就是為什麼受害者家屬一直是保持沉默,甚至是躲記者,這裡到底有沒有一些工作在做,當然這也是一個問號,希望沒有。
第五個,就是自打2013年8月17日媒體去報導了這件事情,很多記者開始去採訪,可是據很多記者在發表出來的公開報導當中都顯示,他們到了當地之後都特別關照,甚至在做工作,那么究竟是誰在做這些工作?他們是受誰的指派?因此這也是一個大大的問號,還僅僅是一個熟人社會,或者怕丟面子等等,大家互相幫忙,這些問號都需要給我們解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