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臨武城管執法衝突事件(7.17湖南省郴州臨武縣瓜農被城管打死事件)

湖南臨武城管執法衝突事件

7.17湖南省郴州臨武縣瓜農被城管打死事件一般指本詞條

湖南臨武城管執法衝突事件,亦稱臨武縣“7.17”事件。2013年7月17日上午,湖南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蓮塘村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衝突,鄧正加死亡。臨武縣公安、紀檢等部門開始調查,全力查清事件原因。縣政府表示,將做好善後處置和慰問工作。

2013年7月31日晚,郴州市公安局通報,7月17日在與臨武縣城管人員衝突中不幸身亡的瓜農鄧正加,系外力作用誘發腦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2013年8月1日,鄧正加親屬稱,全家都不接受屍檢結論。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時許湖南永興縣法院經過審理,當庭宣判 4名城管獲刑 ,最高判11年 。四被告人不服提起抗訴。

2014年5月15日,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湖南臨武瓜農事件”二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廖衛昌等4名城管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以故意傷害罪分別處4名被告3年6個月至11年有期徒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臨武城管執法衝突事件
  • 外文名:臨武縣“7.17”事件
  • 本質:社會事件
  • 結果:瓜農鄧正加的意外之死
  • 判決結果:4名城管獲刑 ,最高判11年
  • 發生時間 :2013年7月17日上午
事件起因,事件經過,發展調查,搶屍事件,驗屍求證,屍檢報告,立案偵查,屍檢結果,各方回應,處理結果,法院審理,城管獲刑,二次審理,終審宣判,

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臨武縣瓜農鄧正加被城管打死事件將臨武縣推上了風口浪尖。
鄧正加是臨武縣南強鄉蓮塘村人,56歲(2013年),賣的瓜也是自己家種的,平時為人很老實,還曾經被臨武縣農業局評為種植勞模。
湖南臨武城管執法衝突事件
湖南臨武城管執法衝突事件
有網友稱,湖南臨武縣蓮塘村瓜農兩口子在縣城文昌大道橋頭賣西瓜,丈夫被臨武城管暴力執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發當天下午,臨武縣政府網站發布通稿稱,臨武發生一起民眾意外死亡事件,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鄧“突然倒地死亡”。
網上的說法則與官方訊息在細節上大相逕庭。鄧正加侄女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稱,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縣擺攤賣西瓜,期間兩次與執法城管發生爭執,雙方發生推搡,鄧正加當場死亡。其家人正在尋找能證明城管圍毆鄧正加夫婦,包括用秤砣打鄧頭部的目擊證人。鄧的侄女稱,已找到5-6名目擊者。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訊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昨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準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

事件經過

瓜農縣城賣瓜被毆打
2013年7月17日下午,死者小姨子黃女士透露,上午9點,姐姐和姐夫在解放南路賣西瓜,突然來了十幾個城管,一句話也沒說,把三輪車上的西瓜搬到城管車上,當時姐姐在一邊求情讓把西瓜和秤還給他們,但城管不願意。
湖南臨武城管執法衝突事件
死亡者家屬
之後姐姐和城管起了爭執,10點半左右,他倆推著剩餘的西瓜轉移到文昌路橋頭去賣,隨後城管也跟了過來,“他們一下車就搶姐夫的大秤,同時,五六名城管用秤砣和鐵棍朝姐夫兩人身上打去,並拳腳相加,其中一名城管嘴上說"要打就打死"。”
被打拽下打人城管胸牌
“姐夫被打的過程中,拽下了那個打人城管的工作證,後來城管看他被打死就逃跑了,在120趕赴現場證實姐夫死亡前,證件一直在他手上。”鄧正加死後,家屬從他手中拿過工作證,現工作證在鄧正加妹妹手中。該工作證顯示“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姓名:“廖衛昌”,職務:“執法三隊大隊長”。死者侄女鄧女士稱,鄧正加妻子“手臂、腿都腫了,而且受刺激暈過去了。”據黃女士稱,姐姐被送往臨武縣中醫院治療,“姐姐身上有明顯淤青痕跡,仍需戴氧氣瓶和打點滴”。
秤砣給了致命一擊
有目擊者稱,發生爭執後,五六名城管隊員都過來毆打她姨夫,他們不但拳打腳踢,其中一人拿出了鋼管毆打鄧正加,最後,一個城管拿起了秤砣砸向姨夫頭部,姨夫當即倒在了地上。
湖南臨武城管執法衝突事件(7.17湖南省郴州臨武縣瓜農被城管打死事件)
城管工作證
鄧正加倒下時,並沒有當場死亡。黃素君稱,發現鄧正加倒下後,她和鄧正加的妻子要求城管趕緊叫救護車救人,但城管並沒有理會,隨後就離開了。救護車大概過了一個多小時之後才來。但那個時候鄧正加已經死了。

發展調查

搶屍事件

在停屍現場的家屬透露,2013年7月18日凌晨2點,家屬找來冰櫃存放死者鄧正加的遺體,親屬和村民以冰櫃為中心,圍在文昌南路的事發現場。大約4點40分左右,天快亮了,家屬以為會和平解決,沒有任何防備和挑釁的情況下,警察先衝過來,手持警棍和盾牌,對現場圍觀者一頓暴打,傷者包括老人和小孩。
上述家屬稱,警察大聲高呼,持械追打圍觀者,包括路人和親屬在內的十餘名圍觀者被打傷。死者的大女兒背部、腦袋、胸部被打傷,縫了好幾針,一個年輕的路人,腦袋被打破,在縣中醫院救治。
據悉,人群被驅散後,警察從冰櫃裡抬出死者鄧正加的遺體後拉走,整個過程前後持續20分鐘。家屬表示,鄧正加的遺體被拉至南強鎮蓮塘村進村路口後放下。

驗屍求證

為查明死因,當地通過人民調解,死者家屬已同意屍檢。死者家屬要求:一、家屬要在屍檢現場目擊;二、屍檢中所採集樣本家屬要備份;三、屍檢需由市級以上專業機構進行。當地政府同意死者家屬要求。

屍檢報告

當地公安部門稱,2013年7月18日15時40分至17時30分,郴州市公安局法醫在鄧正加所在的臨武縣南強鎮蓮塘村口,在郴州市、臨武縣兩級檢察機關工作人員,以及死者家屬、鄉村兩級幹部的見證下,對死者鄧正加遺體進行了檢驗。
通過遺體檢驗發現,死者頭部、軀幹、四肢等部位有軟組織擦挫傷。通過解剖檢驗發現,死者左前額部、左顳頂部、枕部頭皮下血腫,顱骨無骨折,顱內見廣泛性蛛網膜下腔出血。胸腹腔、心包腔乾淨,腔內各臟器未見損傷。
在遺體檢驗中,法醫提取了死者腦組織等部位相關生物檢材,送國內相關權威司法鑑定機構做病理檢驗。“鄧正加死亡的原因,還需等相關病理檢驗結果出來後才能最終確定。”一位負責人說。
臨武縣政府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瓜農不幸身亡事件原因及最終責任認定,需等待遺體法醫檢驗最終結果等相關調查進展。司法機關將堅決依法公正徹查並處理案件,絕不姑息責任人。
2013年7月18日下午3點,在徵得家屬同意並有兩名親屬(一名學醫,一名在縣檢察院工作)在場的情況下,由郴州市公安局法醫對死者屍體進行法醫鑑定,並連夜將提取的生物檢材送往省外權威司法鑑定機構做病理檢驗。
據法醫介紹,整個病理檢驗過程一般需要15到20天左右,待病理檢驗報告出來後,法醫將根據病理檢驗報告結合屍檢情況出具最終的屍體檢驗結論。該縣負責人表示,屍體檢驗結論出來後將及時向社會通報,同時將依法、公正處理相關責任人。

立案偵查

2013年7月19日,臨武縣公安局依法對廖衛昌袁城等人涉嫌故意傷害案立案偵查。
2013年7月19日下午,臨武縣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賠償死者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總計89.7萬元,現已執行到位。死者由家屬已按當地風俗安葬。
2013年7月20日,臨武縣瓜農鄧正加不幸身亡事件有新進展:據法醫遺體檢驗初步判斷,鄧正加顱內有傷;
2013年7月20日上午,臨武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的規定,以涉嫌傷害罪對“7.17”事件中涉案的該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廖衛昌、鄺亞平、夏際玉、楊連祥、袁城、駱威平等6人執行刑事拘留,進一步調查。其中4人為協管員;鄧正加家屬獲賠89.7萬元。
2013年7月20日下午,根據初步調查結果,臨武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分別決定免去胡郴縣政府黨組成員、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免去分管執法三大隊的局黨組副書記鄒紅衛現任職務,並繼續接受調查。同時該縣專門召開“轉作風、促發展、辦實事、惠民生”主題會議,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參加。會議要求在全縣各級幹部職工中開展“規範執法、服務民眾”作風大整頓活動,認真查找作風建設、制度建設、法紀建設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認認真真做好整改。

屍檢結果

2013年7月31日晚,郴州市公安局通報,法醫根據屍體檢驗情況及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病理組織學檢驗結論綜合分析認為,7月17日在與臨武縣城管人員衝突中不幸身亡的瓜農鄧正加,系外力作用誘發腦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

各方回應

公安城管確認衝突事件
湖南臨武縣公安局一位周姓工作人員確認,當地的確發生了這樣的一起案件。“賣西瓜的小販和城管發生爭執,最後小販死亡”,上述工作人員表示。但是否被城管打死的以及案件的具體細節,現正在進行調查。
臨武縣城管局也確認發生此事,稱案件的當事人是執法三大隊隊長。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但他們也不清楚事情的詳細過程。官方稱,事件發生後,當地立即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全力做好善後處置和慰問工作,全力查清事件原因。
縣政府將全力查清此事
2013年7月17日下午,臨武縣政府宣傳部門發布通報稱,17日上午,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該村民個人信息待查)發生爭執,鄧正加突然倒地死亡。
事件發生後,縣委、縣政府立即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全力做好善後處置和慰問工作,全力查清事件原因。同時,他們已成立了事件調查組、民眾工作組、維護穩定組、善後工作組等,立即開展工作。在“7·17”事件中涉事的縣城管工作人員及事件的目擊者已接受警方調查,縣公安部門對周邊民眾及目擊者也在進行調查。
2013年7月31日,公安部門表示,將綜合屍檢意見,進一步深化對知情人的調查,固定證據;進一步加強對犯罪嫌疑人的審訊,釐清責任;進一步加強與檢察機關的協作,密切配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枉不縱、快偵快結,及早將本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回應秤砣砸人
官方通報,瓜農鄧正加與城管衝突後,倒地死亡。有目擊者稱,鄧倒地前曾遭城管秤砣重擊頭部。網路普遍質疑,死者被秤砣砸死。
2013年7月18日下午,臨武縣縣長賀遵慶在新聞發布會回應,尚無證據證明鄧被秤砣砸死,具體死因還在調查中。
有無搶奪死者遺體
臨武縣縣長賀遵慶回應,警方是在協助家屬將死者遺體運回村莊。之所以運回死者村莊:首先,死者家屬提出這樣的要求,尤其是死者的女;其次,事發地在城區,時間久了影響民眾正常生產生活;第三,讓一個死者的遺體在大街上,我們認為是對死者的不敬。
有無索取100元
2013年7月17日,死者妻子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在文昌路擺攤時,曾被執法的城管隊員索取100元。
臨武縣縣長賀遵慶回應,從初步調查情況看,還沒有證據證明城管隊員收了100元。還在細緻調查這個事,如有,會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關於屍檢報告
臨武縣縣長賀遵慶說,縣裡已經成立臨武縣紀委書記牽頭的調查組,邀請了郴州紀檢部門監督。正在對死者進行屍檢,待屍檢報告出來後,臨武縣官方會配合調查結果,進行責任劃分,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賀遵慶說,若是外傷所致,屍檢鑑定結果會比較快,若是因患病致死,需進行病理切片分析,時間可能要長些。
被免城管官員
在湖南臨武縣“瓜農之死”一案的問責中,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7月25日有媒體報導稱,鄒紅衛還有另外一個職務——臨武縣法院副院長。
家屬不接受屍檢結論
對於該份報告,2013年8月1日,鄧正加之子鄧青強明確表示“全家人都不接受”,他們正在找專業人士諮詢,計畫下一步維權。
鄧青強表示,家屬所提的對“屍檢標本備份”的要求最後未獲官方許可。

處理結果

法院審理

2013年年7月17日,臨武縣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當地瓜農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衝突中鄧正加倒地死亡,這一事件廣受社會關注。事發後,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城管局局長鬍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7月17日10時許,廖衛昌等人巡邏執法至臨武縣城關鎮解放南路一路段時,發現鄧正加夫婦未在城管劃定區域內擺攤賣西瓜,在勸離未果的情況下“暫扣”了4個西瓜和一桿秤。鄧正加夫婦進行阻攔,城管局工作人員告知鄧正加夫婦到城管局去處理後,便離開。
當日11時許,被告人廖衛昌等人巡邏至臨武大道農民自產自銷指定區附近時,被轉移至此擺攤賣西瓜的鄧正加妻子黃某發現,黃某對廖衛昌等人謾罵。廖衛昌等人未予理睬,併到對面處理其他違規擺攤的商販。因黃某一直對廖衛昌等人進行謾罵,廖衛昌便用手機拍攝該情況,黃某搬起西瓜作勢欲砸廖衛昌,鄧正加用秤桿戳向廖衛昌,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人則一起搶奪桿秤。廖衛昌首先揮拳擊打鄧正加頭面部,然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也動手對鄧正加進行毆打,鄧正加倒地後死亡。經法醫鑑定,鄧正加系在外力作用下誘發小腦與腦幹橋延溝交匯處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而死亡。
據法院查明,案發後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主動到臨武縣公安局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審理後認為,四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在共同故意傷害犯罪中,廖衛昌、袁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駱威平、夏際玉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案發後,四被告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均系自首。

城管獲刑

2013年12月27日下午3時許,湖南永興縣法院經過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宣布判處涉“瓜農死亡事件”的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廖衛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駱威平、夏際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個月。

二次審理

2014年4月23日上午8時30分,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湖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抗訴人廖衛昌、駱威平、夏際玉均認為一審判決定性錯誤,而抗訴人袁城認為一審認定事實錯誤,被害人倒地時他並不在現場。

終審宣判

2014年5月15日,南臨武城管致瓜農死亡案二審,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法院對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等四人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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