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6橫山縣爆炸案

7·16橫山縣爆炸案

7·16橫山縣爆炸案是2001年7月16日發生的一起特大爆炸案,造成80人死亡,98人受傷,其中重傷6人,輕傷37人,輕微傷55人,311間房屋受損,直接經濟損失達562.64萬餘元。“橫山特大爆炸”案主犯馬宏清和犯有製造、買賣爆炸物品罪的馬耀歧、劉世才二人被處以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7·16橫山縣爆炸案
  • 發生時間:2001年7月16日
  • 發生地點:橫山縣黨岔鄉馬坊村
事件經過,事件結果,社會影響,

事件經過

陝西省橫山縣黨岔鎮馬坊村農民馬宏清因對他人心懷報復惡念,2001年7月16日凌晨3時左右,攜帶導火索及雷管,竄至本村馬世貴家存放土製硝銨炸藥的小窯後牆處,在一袋炸藥上扎了一個小洞,將隨身所帶安裝有雷管的導火索點燃,將雷管插入炸藥中,逃離現場返回家中。

事件結果

猛烈的爆炸掀翻了整個村子,巨大的火龍騰空而起,高達上百米。5公里內的房屋,玻璃全部震碎,1公里內的樹木、莊稼,都被衝擊波摧毀,養殖的豬、牛、雞、鴨、羊等死傷無數,半個村子幾乎都炸沒了。爆炸中心,形成了一個長36米,寬27米,深7米的“湖”,地下水不斷湧出。
2001年9月23日上午,陝西橫山縣召開公開執行大會,根據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橫山縣“7.16”爆炸案主犯馬宏清判處死刑的終審裁定,將罪犯馬宏清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社會影響

7月20日訊息:陝西橫山“7.16”特大爆炸搶救工作已進入第4天。18日下午,橫山縣公安局局長蘇志強被免去局長職務並被“雙規”,重要責任人黨岔鎮派出所所長石斌、副所長高懷川被刑事拘留。目前,絕大部分遇難者的遺體都被挖出掩埋,武警官兵還在人工繼續挖掘,現場已基本清理完畢,從垮塌的窯洞裡挖出的有用物品,都交付災民,災民生活也得到了民政部門的妥善安置。
發生在16日的特大土製炸藥爆炸事件已造成69人死亡、85人受傷。目前傷員已集中到榆林市內條件較好的3家醫院接受治療。據燕趙都市報報導,村民救助工作正在開展,指揮部在山上和山下各設一個大灶,免費供應災民吃飯,省市民政系統撥出救災款項75萬元、10萬斤糧食、105床被子、120頂帳篷,基本解決了災民的生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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