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式手槍(67式7.62mm微聲手槍)

67式手槍

67式7.62mm微聲手槍一般指本詞條

67式7.62mm微聲手槍作為一種特殊用途手槍,主要裝備偵察人員及其他特工人員,用於執行特種戰鬥任務。該槍於1956年開始研製,1967年設計定型。該槍消聲原理採用阻性消聲和禁止消聲,具有比較好的消聲效果。實際使用表明:槍口噪音較小,且具有微煙、微光等特性。該槍結構緊湊、外形尺寸較小、攜帶方便、射擊精度較好、操作簡單,是偵察人員及其他特業人員不可多得的一支特種手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67式手槍
  • 研製時間:1956年
  • 定型時間:1967年
  • 有效射程:30m
操作方式,主要結構,閉鎖機構,消聲系統,擊發機構,安全保險,彈匣,復進機,瞄準具,自動機,保養事項,性能參數,

操作方式

67式微聲手槍採用整體式消聲器和發射專用的微聲手槍彈,為提高消聲效果,該槍的操作方式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手動;另一種是半自動。前者需以手動向後拉槍機框完成開鎖、壓倒擊錘、壓縮復進簧、抽殼、拋殼及後坐到位。在復進時,槍機框依靠復進簧儲備的能量復進推彈入膛,完成閉鎖和復進到位。此時槍機框復進到位會產生撞擊聲。由於同佯的復進動作亦能以手推方式完成,故可避免槍機框復進到位的撞擊聲。射手通過操縱槍機框上的變換塊,使槍閂與槍機框獲得不同的運動聯繫,就可使手槍呈現非自動剛性閉鎖或半自動慣性閉鎖兩種狀態。處於非自動射擊狀態的微聲手槍,在完成一次發射後,必須以手動方式完成再裝填,方可發射次發槍彈。而半自動射擊狀態的微聲手槍,無需手動,只要在完成一次發射、鬆開扳機後,再次扣壓扳機即可發射次發槍彈。由於射擊時沒有自動機構動作及提高了閉氣性能,因此消聲效果更佳。
不完全分解不完全分解
當手槍處於半自動射擊狀態時,槍機框與槍閂結合成一體的自動機,以自動機質量完成手槍的慣性閉鎖。其自動方式則為自由槍機式,完成後坐時的開鎖、壓倒擊錘、壓縮復進簧、抽殼、拋殼及後坐到位。其復進時各機構的相互作用,只能依靠復進簧儲備的能量來完成。也就是說,手槍自動機的整個工作循環是由火藥燃氣的後坐衝量自動完成的。但這主要是完成了自動裝填。

主要結構

閉鎖機構

(1)手動時的剛性閉鎖機構(非自動閉鎖機構)
變換塊變換塊
剛性閉鎖系統主要由槍閂、槍機框、槍管、槍底把和變換塊組成。
變換塊在槍機框上部的方槽內可左右移動,由裝在槍機框上的定位銷和定位銷簧定位於非自動(H)與半自動(A)。槍機框上有容納並導引槍閂運動的圓孔,其上加工有左旋螺旋槽,導引槍閂左右兩閉鎖突耳完成開閉鎖。槍機框兩內側設有導軌,以導引它在槍底把上作直線運動。其正上方設有復進簧孔。
槍閂為“T”型結構。頭部有對稱的直角型左右閉鎖突耳,後部圓桿中部設有開閉鎖用的圓柱。右上方裝有拉殼鉤與拉殼鉤簧,擊針裝在槍閂中央。
槍底把前部有與消音筒連線的圓柱和斷隔突台,中間有槍管孔。在槍機框撞擊面後右邊有一閉鎖凹槽,左邊有一閉鎖支承突起部,上部兩外側有導引槍機框運動的導軌,中部設有彈匣槽,後部的空腔供容納擊發發射機構及撞擊鐵之用。
當向右推動變換塊被定位於手動位(此時變換塊在右側顯示“H”)時,變換塊上的半圓直槽位於槍機框上不完整的開閉鎖螺旋槽的延續位置,並與其構成了完整的定位槽。當用手推槍機框在槍底把上向前運動,由於槍機框與變換塊共同組成的螺旋槽的閉鎖面帶動槍閂上的圓柱突耳,迫使槍閂在復進到位後,沿順時針方向旋轉完成閉鎖。當槍機框後退時,因螺旋槽上開鎖斜面的帶動,迫使槍閂沿逆時針方向旋轉而完成開鎖。槍閂完成閉鎖時,其右閉鎖突耳進入槍底把右側相應的凹槽,而左閉鎖突耳支承在槍底把左側的突出部,此時槍閂剛性閉鎖彈膛。
(2)半自動射擊狀態的慣性閉鎖機構
此時閉鎖系統由槍閂與槍機框連成一體組成的自動機、槍管和槍底把組成。
處於非自動狀態的手槍復進到位並完成閉鎖後,此時槍閂上的圓柱突耳正好位於螺旋槽終段的變換塊上半圓直槽中。當向左推變換塊(變換塊在左側顯示“A”),並被定位銷定位時,變換塊帶動槍閂上圓柱突耳,使槍閂沿逆時針方向旋轉,其上的左右閉鎖突耳位於水平位而完成開鎖。同時由於槍閂和變換塊一同由變換塊定位銷定位,故槍閂對槍機框不能相對運動而結合成一整體的自動機慣性體將彈膛閉鎖,使手槍呈自由槍機式的半自動發射狀態。
微聲手槍要求射擊時的槍口聲越小越好。為此,除在膛口安裝了高效的聲音抑制器外,還選用了手動剛性閉鎖和半自動慣性閉鎖兩種方式。前者能消除射擊時高壓火藥氣體自槍管後端泄漏時所產生的噪聲與手槍自動裝填時活動件復進到位的撞擊聲;後者能使手槍具有較高的實際射速,以對付同時出現的多個敵有生目標。67式微聲手槍設計了此獨特的閉鎖機構,就將良好的聲音抑制效果與手槍火力的迅速轉移較好地結合在一起。

消聲系統

67式微聲手槍的膛口聲音抑制系統為固定式專用型。它由槍管、消音筒、多個消音網、消音碗及其座和筒蓋等組成。從原理上講,該系統主要是禁止噪聲與吸收聲能綜合的聲學濾聲器。
槍口特寫槍口特寫
消音筒為鋼製薄壁件,內裝消音元件。它以後斷隔台和圓柱部與槍底把連線,以護圈周向定位。前部以螺紋與筒蓋連線,上部釺焊準星。
槍管後部開有四個側排氣孔。在排氣孔部罩有阻性元件的後、中兩個消音網。在膛口亦設定了膛口網。在膛口網前方連續設定了結構參數一樣的、有小於彈頭直徑的通道的皮碗兩個,最前方是消音筒蓋。
膛口聲音抑制系統的主要功能是大幅度地減弱由於高溫高壓火藥燃氣從膛口噴出,發生突然膨脹形成的急劇的壓力波而產生強烈的空氣動力噪聲。減弱槍口噪聲最積極的措施是降低膛口壓力。聲強的大小是與聲壓幅度的平方成正比的。膛口壓力愈高,所產生的壓力激波的能量愈大,氣體分子振動的振幅也就愈大,發出的聲音也就愈響。為此,槍管後部的側排氣孔,通過分流高壓火藥燃氣而達到此目的。
通過降低膛口壓力,雖然減弱了槍口噪聲,但其響度仍較大。消音筒前方設定的兩個具有小於彈頭直徑的中間通道的皮碗,主要用來禁止因高壓火藥燃氣噴出而產生的噪聲。這對有效射程和威力較小的自衛武器是可以採用的。

擊發機構

67式微聲手槍的擊發機構主要由擊錘、擊錘簧桿、擊錘簧、擊錘簧座、擊針、阻鐵、阻鐵簧、拉桿、扳機和扳機簧等組成。
擊針為三棱形,以前錐體與槍閂擊針孔定位限制其慣性突出量。擊錘採用半外露式結構。發射機構採用扳機帶動拉桿作平面運動,阻鐵定軸旋轉的單動式結構。拉桿採用衝壓件。
主要動作過程如下:當手槍擊發後(或手拉槍機框後退時),由於槍機框右側的定型凹槽“b”撞擊拉桿突起“a”,使拉桿繞扳機上拉桿軸孔向下旋轉,解脫拉桿與阻鐵的鉤合。阻鐵在其簧作用下向後旋轉,拉桿工作鉤位於阻鐵工作突齒“c”下方。當槍機框復進,擊錘與阻鐵再次咬合。如鬆開扳機,拉桿在扳機簧作用下向後運動,脫離阻鐵“c”的約束後,由於扳機簧右外伸臂作用,托拉桿向上旋轉,又使工作鉤位於阻鐵突齒“c”後方,並與之有一定疊加值。如再次扣壓扳機,即可形成再次發射,手槍以此原理來完成單發。
本槍的扳機簧為複合簧,它既為扳機和拉桿復位提供動力,同時其右側外伸臂還為拉桿向上旋轉復位提供動力。

安全保險

67式微聲手槍設有安全保險,經常保險和不到位保險。
手動保險手動保險
安全保險主要由手動定軸轉動的保險來完成。當手槍處於擊髮狀態,將保險推向保險位後,保險的圓柱部緊貼在阻鐵前面,使扳機扣不動;由於阻鐵待擊突齒將擊錘限位,故擊錘也不能被壓倒成待發。手槍處於待擊髮狀態,當保險位於保險位時,同樣因保險將阻鐵限位不能向前旋轉而扣不動扳機,阻鐵不可能從擊錘待擊齒下解脫。手槍在上述兩種狀態的手動安全保險位時,因保險扳把上的突齒卡入槍機框左側相應的保險凹槽中,使槍機框拉不動。當保險處於開啟位,保險軸上的缺口讓位於阻鐵,使之能正常工作。槍機框因無扳把突齒的阻擋也能自由運動。
不到位保險由槍機框右側的定型凹槽“b”與拉桿上突起“a”相互作用來完成。當槍機框復進到位時(即完成閉鎖後),凹槽“b”讓位於拉桿突起“a”,這時扣壓扳機才能使拉桿鉤引阻鐵解脫擊錘而形成擊發。當槍機框復進到距最前位的距離犬於規定值時(此時自動機未完成閉鎖),雖扣壓扳機,由於凹槽“b”的作用使拉桿向下旋轉,則完不成鉤引阻鐵解脫擊錘的動作。
經常保險可防止由丁外力作用使擊錘解脫而形成偶發。此機構主要由擊錘、阻鐵和擊錘簧桿三者相互作用來完成。
其工作原理是:擊錘簧力通過擊錘簧桿上半圓凹槽“a”及突齒“b”作用在擊錘上,並使擊錘處於力的平衡位置(即停機位)。此時擊錘後仰回跳一角度。位於擊錘保險突齒“c”下的阻鐵,即可阻止擊錘向前旋轉,使擊錘前撞擊面與擊針始終保持規定的間隙。此時因擊錘被剛性限位撞不到擊針而防止手槍產生偶發。

彈匣

該槍採用彈匣供彈,容彈量為9發。彈匣身由無縫鋼管拉制,彈匣用擊錘簧座定位於槍底把彈匣槽中。彈匣蓋的前端有一特製的外伸部,其作用是在射擊時可作為持槍手的指托;在手槍不完全分解時,可作為起子,用來卸下復進機和旋倒撞擊鐵後,從槍底把上取下自動機。
彈匣彈匣

復進機

復進機裝於槍機框七方中央,由復進簧和復進簧桿組成。復進簧桿頭部有一“T”形左右對稱兩突齒,裝入槍底把相應凹槽並旋轉90。後,使之與槍底把鉤合。

瞄準具

該槍採用常規的缺口照門與矩形準星。為適應特種分隊夜戰需要,其上設有夜瞄裝置。在照門和準星上分別粘裝有兩個和一個立式長效螢光管,管體為透明有機玻璃。每個螢光管孔腔後面加工有一立式透槽,射予夜間瞄準時,能看到三個立式光條,以此對準目標。
槍身後部特寫槍身後部特寫
手槍瞄具在可見光下可按常規使用。在夜間瞄準時,須以瞄具上的三個立式光柱按要求對準目標,且中間的光柱位於中央。
在進行手槍射效校正時,照門左右移動不能過量。否則,就會因復進簧導桿卡照門使槍機框不能正常運動。若照門過量調整,則可通過槍機框復進簧孔後部銼修照門下部圓弧槽的干擾部位。

自動機

自動機後坐到位撞擊由定軸旋轉的撞擊鐵承受。撞擊鐵呈“u”型。撞擊鐵軸上的方形突起進入其上的相應凹槽而帶動它旋轉。撞擊鐵軸的旋轉由突出槍底把右側頭部的起子槽,插入彈匣蓋前部起子來驅動。撞擊鐵也是手槍裝拆的閉合件。當向前旋轉撞擊鐵,使與自動機中槍機框的疊加值消除後,方能從槍底把上向後卸下自動機。
注意,當該手槍在非自動與半自動兩種發射狀態,其所發射彈頭的平均彈道高是不一致的。由於膛口聲音抑制系統對出膛口後彈頭飛行影Ⅱ向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故對具體的每支手槍非自動與半自動射擊時平均彈若點的定差是各不相同的。在設計時考慮到簡化結構,手槍的瞄準裝置是以非自動射擊時的彈道諸元裝定為固定式。每支手槍這兩種射擊狀態平均彈著點的定差,須由射手通過實彈射擊得出統計平均值後,在半自動射擊時以修正瞄準點來補償。
射擊前,射手須檢查:撞擊鐵軸外端起子口是否處於鉛垂位置;復進簧導桿的起子口是否處於水平位置;變換塊是否處於所需要的發射狀態(非自動或半自動)。當確認無誤後,方可射擊。

保養事項

拆卸消音碗時,要用手槍配帶的附屬檔案中的鉤子,鉤住碗座的金屬圓環部往外拉。
因手槍膛口有聲音抑制系統,在射擊後該部分零部件上留有火藥殘渣。對所有消音元件和槍管、槍底把污染的有關部位必須立即擦拭乾淨並正常塗油。
碗座內腔擦拭乾淨後不宜塗油,以免皮碗因油作用而變質。
各種銅絲網,在射擊一定數量槍彈後,應卸下用煤油(或汽油)浸泡並洗刷乾淨,否則,可能影響手槍的消聲效果和零部件壽命。
皮碗壽命約為150發左右,根據使用需要更換皮碗。
本手槍發射配套的67式微聲手槍彈時,可獲得良好的“三微”性能。當缺乏配套的專用彈時,也可發射64式7.62mm手槍彈。但此時手槍的“三微”性能、射擊精度和個別零件(如皮碗等)的壽命達不到規定的要求。

性能參數

有效射程:30m
67式手槍67式手槍
槍口動能:141J
槍口初速:230—250m/s
全槍長度:226.2mm
全槍寬度:30mm
全槍高度:126mm
槍管長度:86.5mm
膛線:四條,右旋
纏距:240mm
扳機力:14.7—44.1N
彈匣容量:9rds
瞄準線長:195.5mm
空槍重(彈匣):1.0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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