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任何一個標準的出台,與小孩出生一樣,必須經歷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的痛苦歷程。
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載波集抄系統在中國大地風起雲湧的時候,國內、國外沒有一個成熟的通信規約可以套用。國家標準的制定者也不是神仙、救世主,他們在沒有足夠的產品現場運行經驗情況下,也無法閉門造車編造出合理的載波集抄系統通信規約!當時正值多功能電能表大面積推廣後期,而載波集抄系統的研製、生產也大多脫胎於這些廠家的產品轉型。歷史就這樣造就了645規約暫行於載波集抄系統的環境!
其實就套用對象與使用條件而言,多功能電能表與載波集抄系統幾乎是風馬牛不相及!
多功能電能表是套用於電力系統動力用戶的用電監控(就地監控)、計量裝備;而載波集抄系統是套用於居民照明用戶的計量設備;根據我國的電力營業管理的相關政策,前者必須顧及電壓、電流、功率、需量、有功電能量、無功電能量、正向、反向,以及不同時區、時刻的用電參數;而後者只存在正向有功電能量與底度,在未來的分時計價系統中,無非增加一個分時段電能量問題。
而就數據採集的性質而言,多功能電能表通信規約僅適用於就地數據採集與匯流排數據採集,甚至可以採用基帶數據傳輸;它與載波集抄系統的串口調製數據傳輸,完全不是一回事!
就通信環境而言,本地數據採集通信環境穩定、乾淨、衰減小;而載波通信環境衰減大、干擾嚴重、不穩定!整個一個大翻個!
問題
645規約的電能表地址碼採用了6位元組12位十進制數,最大數為1萬億。設計本意是為了攜帶廠家名稱與產品型號、序列。這對單點的本地數據採集,無論數據傳輸速率多低,在穩定、乾淨、衰減小的環境中,都不會形成任何威脅。但對載波信道,由於通信環境衰減大、干擾嚴重、不穩定,加上國內載波模組大多採用擴頻方式提高信道的抗干擾能力,數據傳輸速率只有300-600波特;再考慮載波通信過程要採集一個變台下數百乃至上千塊載波電能表的數據;就是致命的了!
讓我們對一塊載波電能表的傳輸過程進行分析:假設正常表號設定只要3個位元組,那么每個表號採用6位元組,就多傳輸了3個位元組;假設系統設定了三級中繼,那么路由表就需要傳輸4-5個通信地址(包括目的電能表與集中器地址),每個地址多傳三個位元組,5個地址需要多傳輸15個位元組,按645規約,每個位元組是11位,就要多傳輸165的比特; 假設載波信道通信波特率為300波特,無端耗費時間550毫秒!這裡還不包括必須傳送的數據比特!在隨機干擾十分嚴重的載波信道中,這550毫秒意味著什麼,干擾的機率增加了多少,任何一個稍懂通信常識的人,都十分清楚!
645規約還規定了兩位元組的數據標識,還有一位元組的密碼許可權、三位元組的傳輸密碼!對於居民照明用戶,只有一個電能量標誌,數據保密性要求也與動力用戶大相逕庭!這裡的數據比特浪費幾乎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更何況645規約只有檢錯重發功能,本身對干擾防禦能力極差,這樣一個數據比特的浪費、傳輸時間的無謂延長,其後果必然是災難性的!
筆者曾對數據傳輸時間與干擾的關係,在我國居民照明電網中,做過大量的統計分析,當傳輸時間超過200毫秒,干擾機率提高了數倍!
這是一個觸目驚心的數據!
645規約根本沒有中繼傳輸規約,而經過十年的市場徘徊,現在市場上不用中繼方案的系統已經寥若星辰了!
其它還有很多條款,都可以從理論、實踐兩個方面,論證645規約在載波集抄系統中套用的不合理性!筆者在這裡就不一一論述了。
當然必須指出:這一切並不是645規約的錯誤,因為645規約本來就不是載波集抄系統的通信規約!
其實在多年的實踐過程中,業內很多有識之士已經發現了這些問題!開始探索,並獨立編制自己產品的通信規約!至少國內載波模組推廣套用最多的廠家,已經在現場採用了自編的通信規約!它已經在一定程度上,規避了數據比特浪費、干擾機率高的風險!例如採用了表號現場設定措施,2位元組表號方案!而且在中繼傳輸過程中,盡最大可能減少數據傳輸時間!……等等。
現在也有部分模組設計生產商,極力鼓吹645規約!其商業目的是明顯的!因為他要突出、加大幹擾對載波信道通信的破壞性影響;要突出數據傳輸速率的作用!而實際在載波信道上,你如果截獲他的傳輸的數據禎,就會發現,其中根本沒有645規約的影子!
作為用戶,他們不了解其中實情,無可厚非!但作為業內行家,如果是有意識的、商業性的曲解與誤導,是有違職業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