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廣西梧州公職人員酒後鬥毆致死事件

2016年6月17日晚,廣西梧州工業園區國稅局原局長李寧邀集本單位幹部潘貴和等人,及蒙山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蔣劍林在梧州市區一飯店聚餐,席間,聚餐人員用撲克牌、猜拳等方式賭酒,蔣劍林和潘貴和因猜拳賭酒輸贏問題發生爭執並引發肢體衝突致潘貴和死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6.17廣西梧州公職人員酒後鬥毆致死事件
  • 發案時間:2016年6月17日晚
  • 發案地點:梧州市區一飯店
事件概況,處分決定,

事件概況

2016年6月17日晚,梧州工業園區國稅局原局長李寧邀集本單位幹部潘貴和等人,及蒙山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蔣劍林在梧州市區一飯店聚餐,李寧負責結餐費650元。席間,聚餐人員用撲克牌、猜拳等方式賭酒,蔣劍林和潘貴和因猜拳賭酒輸贏問題發生爭執並引發肢體衝突致潘貴和死亡。

處分決定

2016年7月5日電,廣西梧州兩公職人員夜宵時衝突致死”的案件有了最新進展。梧州市紀委通報這起黨員幹部聚眾縱酒造成嚴重後果的典型案例,披露了對相關人員的處分決定。
通報稱,2016年6月17日晚,梧州工業園區國稅局原局長李寧邀集本單位幹部潘貴和等人,及蒙山縣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蔣劍林在梧州市區一飯店聚餐,李寧負責結餐費650元。席間,聚餐人員用撲克牌、猜拳等方式賭酒,蔣劍林和潘貴和因猜拳賭酒輸贏問題發生爭執並引發肢體衝突。6月18日凌晨,蔣劍林獲知潘貴和等人在散席後到了市區另一飯店。趕到該處飯店的蔣劍林對著迎面而來的潘貴和打了一拳,潘貴和當即倒地不起,經“120”急救中心醫護人員現場搶救無效死亡。蔣劍林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刑事拘留。
蔣劍林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李寧等10人違反生活紀律,在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置《關於堅決整治黨員幹部縱酒行為的通知》(桂紀發〔2014〕14號)精神於不顧,在公共場所聚餐中縱酒並導致嚴重後果,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6月24日,蔣劍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李寧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其餘參與聚餐的幹部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鑒於潘貴和已死亡,對其不再作出處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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