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9日,海南省臨高縣發生一起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截至2018年6月29日,該事故造成3人死亡、6人受傷,8輛車不同程度損壞。
2019年2月,海南省政府作出批覆,同意事故調查組對該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質的認定,以及對東方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等共19名事故責任人員和2家事故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其中肇事車輛駕駛人石令昌、掛車車主宋進豪等3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移送司法機關,黨紀政紀處分12人,東方市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1名市領導及相關部門的3名領導被問責,依法對2家涉案企業作出行政處罰或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6·29臨高車輛相撞事故
- 發生時間:2018年6月29日
- 發生地點:海南省臨高縣
- 事故傷亡:3人死亡,8人受傷
事故經過,事故傷亡,事故損失,事故處置,事故原因,
事故經過
2018年6月29日,海南省儋州市人石令昌駕駛江西省新余市柳玉汽車運輸服務有限公司所屬的準牽引總質量為40噸的贛K83925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核載質量32.5噸的桂K1828掛車,到東方海陽永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名下的東方市三家鎮窯上沙場裝載沙子。該沙場為其裝載97.8噸沙子後,石令昌駕駛贛K83925半掛牽引車牽引桂K1828掛車沿G98環島高速公路由東方往海口方向行駛。2018年6月29日20時35分許,行駛至552公里加900米路段時,接連碰撞並推移前方同方向的7輛機動車。
事故傷亡
截至2018年6月29日,該事故造成其中一輛小型普通客車上3名乘客死亡、6名乘客受傷。
事故損失
截至2018年6月29日,該事故導致8輛車不同程度損壞,直接經濟損失約230萬元。
事故處置
事故發生後,受傷人員被送醫救治,海南省政府成立了由海南省公安廳牽頭,海南省紀委監察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省總工會等部門組成的臨高縣“6?29”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邀請東方市、臨高縣政府協助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組嚴格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了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分清事故責任,對事故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同時,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建議。
2019年2月,海南省政府作出批覆,同意事故調查組對該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質的認定,以及對東方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等共19名事故責任人員和2家事故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其中肇事車輛駕駛人石令昌、掛車車主宋進豪等3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移送司法機關,黨紀政紀處分12人,東方市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1名市領導及相關部門的3名領導被問責,依法對2家涉案企業作出行政處罰或處理。同時,責令東方市交通運輸局、東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東方公路分局分別作出深刻檢查。
針對該起事故暴露出東方海陽永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余市柳玉汽車運輸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安全管理鬆懈,導致貨車超限超載配載沙子上路違法行駛;東方市交通運輸、公路管理、公安交警部門對轄區生產企業源頭檢查監管、公路治超執法整治工作不到位等主要問題。按照省政府要求,各級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已強化貨物裝載源頭監管,加大貨車超限超載的整治力度,嚴厲打擊車輛超載進出站等各類道路交通安全違法犯罪行為。
事故原因
臨高縣“6·29”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駕駛人駕駛制動性能不合格的貨車,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因超限超載造成車輛失控等因素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時暴露出相關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管不到位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