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9日,一女生在福州寶龍城市廣場附近被潑了不明液體,腿部灼傷。
事發經過,事件調查,
事發經過
2016年6月29日晚,她穿著短裙和5個好朋友一起到寶龍玩。當晚9時27分左右,在寶龍一樓幻彩化妝品的門廳,她突然感覺小腿處很痛,以為被人扎了針,用手去摸,手也很痛,這時才感覺被什麼東西灼傷了。小腿多處出現紅點,還起了皰。
她們幾人趕緊喊來保全,並一起去看監控,發現有個20多歲的男子,穿黑中褲著白色T恤跟著她,靠她很近,並在她的左小腿上潑了什麼東西,之後該男子也沒有離開,在不遠處看著。她們去尋找保全求助時,該男子還在觀察她的舉動。直到她們報警,該男子才離開寶龍。
小許說,這幾天去醫院治療,雖沒感染,但還是留下了傷疤。她再也不敢穿裙子了,現在走在路上都提心弔膽的。
事件調查
2016年7月3日,從福州總醫院燒傷科江榕醫生那裡了解到,最近他接診了三名有上述遭遇的患者,受害地點都在福州寶龍或者萬象周邊。幾個患者都有共同的特點:都為年輕的女性,都穿短裙;受傷當時灼痛,經處理能較快恢復,沒有明顯的後遺症。
醫生說,他們也不清楚,一般的酸性或鹼性液體,皮膚灼傷後會碳化發黑,但是這幾位患者的皮膚灼傷,都沒有以上特徵。患者的皮膚主要是出現紅點,沖洗上了藥膏後,創面很快結痂,幾天后脫落,主要是給患者造成了心理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