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5日14時19分,中煤集團山西華潤聯盛黃家溝煤業有限公司副斜井發生一起架空乘人裝置運輸事故。該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重傷(生命體徵平穩)、多人輕傷,傷員正在全力救治,煤礦已被責令停產整頓,善後處置等工作已全面開展。
2024年1月4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發布《山西呂梁中煤集團山西臨縣華潤聯盛黃家溝煤業有限公司“6·15”較大運輸事故調查報告》,經調查認定,本次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共對39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問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6·15中煤集團黃家溝煤礦運輸事故
- 發生時間:2023年6月15日
- 發生地點:中煤集團山西華潤聯盛黃家溝煤業有限公司副斜井
- 傷亡情況:3人死亡、1人重傷、15人輕傷
事故經過,事故結果,
事故經過
2023年6月15日14時19分,中煤集團山西華潤聯盛黃家溝煤業有限公司副斜井發生一起架空乘人裝置運輸事故。
事故結果
停產整頓
該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重傷(生命體徵平穩)、多人輕傷,傷員正在全力救治,煤礦已被責令停產整頓,善後處置等工作已全面開展。
調查報告
2024年1月4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發布《山西呂梁中煤集團山西臨縣華潤聯盛黃家溝煤業有限公司“6·15”較大運輸事故調查報告》。2023年6月15日,山西臨縣華潤聯盛黃家溝煤業有限公司副斜井發生一起較大運輸事故,造成3人遇難、1人重傷、15人輕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664.32萬元。
事故發生後,煤礦遲報。經調查認定,本次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共對39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其中,黃家溝煤業機電副礦長等7人被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黃家溝煤業黨委書記、礦長等32人被給予黨紀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或其他處理。
處理建議
1.黃家溝煤業發生一起較大責任事故,造成 3 人遇難、1 人重傷、15 人輕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建議對黃家溝煤業處人民幣貳佰萬元整(¥2,000,000.00)的罰款;事故發生後,黃家溝煤業38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屬遲報事故,依據《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建議對黃家溝煤業給予警告,並處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150,000.00)的罰款,合併對黃家溝煤業給予警告,並處人民幣貳佰壹拾伍萬元整(¥2,150,000.00)的罰款。
2.北票北煤公司出具虛假報告,依據《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建議對北票北煤公司處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的罰款,並移交其資質認可機關依法處理。
3.建議責令華潤聯盛公司向呂梁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4.建議責令中煤山西公司向山西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5.建議責令呂梁市應急管理局向呂梁市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建議將以上對責任單位的行政處罰交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監察執法五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