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東莞持刀故意傷人案

6·11東莞持刀故意傷人案

2020年6月11日晚19時許,廣東省東莞市東城街道東源路發生一起持刀故意傷人案件。接報後,東城公安分局立即出警,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並迅速將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截至2020年6月11日,傷者經醫務人員全力搶救無效後不幸死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6·11東莞持刀故意傷人案
  • 發生時間:2020年6月11日
  • 發生地點:廣東省東莞市東城街道東源路
  • 傷亡情況: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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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過

2020年6月11日晚19時許,廣東省東莞市東城街道東源路發生一起持刀故意傷人案件。被害人關某一行的調查組結束在東城街道新源路嶺南園林公司的調查工作後準備離開,步行至該公司大門門崗處時,犯罪嫌疑人楊某突然上前掏出隨身攜帶的摺疊刀捅傷關某。現場人員合力將楊某制服,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其抓獲。

案件傷亡

截至2020年6月11日,傷者經醫務人員全力搶救無效後不幸死亡。
被害人關某,男,45歲,山東省德州市齊河縣紀委工作人員 。

案件處置

接報後,東城公安分局立即出警,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並迅速將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案發後,東莞警方迅速抽調精幹警力,並聯合相關部門成立特偵組開展案件偵查工作。
6·11東莞持刀故意傷人案
通報
經調查,嫌疑人楊某供述,其懷疑關某一行的調查工作會影響到其個人崗位,繼而影響工資收入,遂心生不滿、決定報復調查組工作人員。此外,特偵組會同齊河當地警方對嫌疑人楊某和該縣紀委調查組成員的社會背景、社會關係、利害關係人,以及經濟往來等情況進行深入調查,未發現兩者之間存有關係或交集 。
犯罪嫌疑人楊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涉嫌違法提供保全服務的公司已被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

案件嫌犯

犯罪嫌疑人楊某(男, 30歲)系勞務派遣至嶺南園林公司的保全員 。其曾於2019年2月27日在浙江省某地因持摺疊刀刺傷他人而被當地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並因精神分裂症於2019年7月25日至同年9月9日住院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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