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程幼澤等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

5.23程幼澤等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於2016年5月23日發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5.23程幼澤等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
  • 發生時間:2016年5月23日 
事件簡介,再次被捕,一審判決,二審判決,

事件簡介

2009年8月,山西省晉城市公安局成立“8·7查賭打黑特偵組”,山西男子程幼澤因涉案被捕。2012年9月13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以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判處程幼澤有期徒刑八年。
2016年5月23日,程幼澤自山西晉城監獄經過減刑後釋放時,上百名社會人員列隊放鞭炮迎接。程幼澤“高調出獄”相關視頻引發關注,其本人則被稱為“黑老大”。
山西省“黑老大”程幼澤(綽號“程三”)出獄時請人導演並自己出演了一出“黑社會列隊迎接老大出獄放鞭炮設宴席”的鬧劇,因其嚴 重擾亂社會秩序,再次入獄。

再次被捕

“5.23程幼澤等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犯罪嫌疑人劉欣、蒙廣錄、李國林、賀正香、王雲兵、畢鵬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2016年6月17日被晉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其中,晉城警方於當年5月26日,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拘程幼澤。6月8日,程幼澤被批准逮捕。同日,晉城中院裁定撤銷之前對程幼澤的減刑。

一審判決

2017年7月13日,陽城縣法院一審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程幼澤有期徒刑5年;與其犯故意傷害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
一審後,程幼澤提出抗訴。

二審判決

2018年4月13日,案件二審宣判。
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通報稱,一審宣判後,程幼澤、劉欣等11人提出抗訴。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程幼澤等人的行為確均已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一審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式合法,除考慮被告人王雲兵在二審期間有立功表現,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外,對於其他被告人的刑罰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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