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梅州故意傷人案是指2016年5月31日大柘鎮東富嶺村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件並致多人受傷,其中一人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傷者全部送醫院救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5·31梅州故意傷人案
- 時間:2016年5月31日
- 地點:大柘鎮東富嶺村
- 人員傷亡:死1傷5
事故經過,事故處置,
事故經過
2016年5月31日凌晨3時45分,梅州市平遠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大柘鎮東富嶺村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件並致多人受傷,其中一人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傷者全部送醫院救治。
經初步調查,大柘鎮超竹村村民陳某清與洪某有積怨。昨日凌晨,陳某清與洪某在大柘鎮新田路一個夜宵檔相遇,再次發生衝突,爭執後洪某等人離去。陳某清夥同劉某等人駕乘小汽車在縣城平崗路附近對洪某等人進行追趕,追至大柘鎮東富嶺村斷頭路時,用霰彈槍向洪某駕乘的小汽車開槍,造成車上洪某等6人被擊傷。
事故處置
被擊傷的6人隨後被送往醫院搶救,洪某因傷勢太重經搶救無效死亡。其他受傷人員暫無生命危險。目前,市、縣兩級公安機關成立聯合特偵組全力開展案件調查取證和緝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