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慶安火車站槍擊事件

5·2慶安火車站槍擊事件

2015年5月2日,黑龍江省綏化市慶安縣農民徐純合帶著母親和三個未成年的孩子出行,在慶安火車站與警察發生衝突,將自己女兒扔向警察,並搶奪警械槍枝,被警察擊斃。事發後,事件雙方各執一詞,隨著事件的發酵、查證與信息披露,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並引發關於民警用槍的合理性的爭議。

基本介紹

  • 發生時間:2015年5月2日
  • 發生地點:黑龍江慶安縣火車站候車大廳
  • 事件名稱:5·2慶安火車站槍擊事件
  • 涉事人員:徐純合(死者)、一執勤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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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2015年5月2日
黑龍江省慶安縣徐純合在慶安縣火車站候車大廳與慶安站派出所民警發生衝突後,被民警開槍擊倒身亡。來自哈爾濱鐵路警方說明稱,該男子不聽勸阻抓住一名5歲兒童向執勤民警拋摔,搶走民警攜帶的警具並搶奪槍枝。事發後,經過幾天的發酵、查證與信息披露,引發民警用槍是否合理等爭議。人們期待公開該案視頻。
2015年5月3日
新華社記者看到了當時的監控錄像,在警方人員的介紹下,還原了當時現場的情況。但完整的錄像並未公開,而網上流傳的一個視頻片段,以及一些與此事有關的信息不斷被挖出,讓槍擊事件更加疑雲重重。
2015年5月3日
慶安縣委常委、副縣長董國生代表省市領導慰問了事件中的受傷民警。報導稱,董國生對民警為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在負傷情況下堅持與歹徒搏鬥的行為給予了肯定。

事件經過

2015年5月2日
事發黑龍江省綏化市慶安縣農民徐純合帶著母親和三個未成年的孩子出行,在慶安火車站與警察發生衝突,將自己女兒扔向警察,並搶奪警械槍枝,被警察擊斃。由此引發關於民警用槍的合理性的爭議。
2015年5月5日
發放救濟款從死者家屬處獲悉,當捷運路公安已以救助款的名義向家屬發了一筆補償,數額並非網傳的10萬元和30萬元,而是介於二者之間。5月5日,檢察機關已介入調查槍擊事件。
2015年5月7日
家屬表態徐純合的家屬表示,已經與政府達成了協定,老人和孩子得到安置,不再繼續追究。
2015年5月9日
新華社發文質疑,追問該案件“既然事發在眾目睽睽之下,現場也有監控錄像,不妨公開完整的視頻,邀請更權威中立的部門參與調查,以此贏獲公信力”。
2015年5月10日
當地官方解釋哈爾濱鐵路公安處處長汪發林回應記者,表示不知情,仍在“等待統一口徑”,記者多次致電綏化市委宣傳部、慶安縣委宣傳部,均無人接聽。
2015年5月12日
公安部回應 副縣長停職 多名官員被舉報公安部工作組和檢察機關稱,調取了事件現場全部視頻資料,走訪了數十名旅客和民眾,獲取了大量證人證言材料。相關調查工作正在加緊進行。
2015年5月12日
從黑龍江省綏化市委紀檢委得到證實,經紀檢部門調查,慶安縣委常委、副縣長董國生因戶籍年齡、學歷造假以及妻子“吃空餉”等問題被停職。慶安檢察院警察舉報檢察長,慶安縣民辦教師在網上發帖舉報,該縣大批官員涉嫌買賣教師編制,舉報帖還列出了“官員買編賣編名單”。
2015年5月12日
調查結果公布

事件結果

事發後

2015年5月2日黑龍江省慶安火車站派出所民警擊斃一名暴力襲警犯罪嫌疑人。事發後,哈爾濱鐵路公安局迅速組成調查組對相關情況開展全面調查。進行了現場勘查、屍體及槍彈檢驗,調取了現場視頻資料,赴濟南、大連、伊春、齊齊哈爾等十餘個城市,走訪近100名旅客民眾,找到60多名現場目擊證人,逐一調查取證。調查工作已基本結束,事實已查清。

事發前

經查,5月2日,黑龍江省慶安縣豐收鄉農民徐純合(男,45歲,持當日慶安-金州的K930次列車硬座客票),與其母親權玉順(81歲)攜3名子女去大連金州走親。12時許,徐純合在慶安站候車室進站入口處故意封堵通道,並將安檢通道的旅客推出候車室外,關閉大門,致使40餘名旅客無法進站,擾亂車站秩序。

事發期間

保全人員制止無效後,到公安值勤室報警,民警李樂斌接報後前來處置,對徐進行口頭警告,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徐純合不聽勸阻,辱罵並用寶特瓶投擲民警。民警隨即對徐的雙手進行控制,迫其閃開通道,讓被阻旅客進站。民警跑到值勤室,徐純合追趕並且踹門,後民警用防暴棍制止徐純合。期間,徐先將其母向民警方向猛推,後又將自己6歲的女兒舉起向民警拋摔,致其女落地摔傷。

事發經過

徐搶奪防暴棍,並拳擊民警頭部,把警帽打飛。民警使用拳腳還擊,在連續出擊五次後打翻徐純合在地。因倒地的徐純合握住防暴棍民警鬆開防暴棍,並掏出槍,徐趁機搶走防暴棍,掄打民警。民警取出佩槍,民警開槍將徐擊中。車站派出所隨即撥打120呼救,25分鐘左右120醫生趕到現場,確認徐已死亡。調查認為,民警李樂斌開槍是正當履行職務行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及公安部相關規定。
5·2慶安火車站槍擊事件
5·2慶安火車站槍擊事件

事件影響

新華網:認真負責的調查,及時主動的公開,是對突發事件最好的應對。掌握了更多傳播主動權的公眾,需要更多真相,而且真相不能總靠“倒逼”。
比如說,討論警察開槍是否合法,能否抑制道德義憤,從更加專業的角度進行審視?還原事件的邏輯鏈條,能否克制同情心的泛濫,從更加客觀的立場進行分析?抑制“下判斷”的快感,不讓價值傾向走在事實前面,我們才能在遇到同類事件時變得冷靜和理性。誠然,在處理這一事件過程中,政府部門也有需要反思提高的地方。
人民日報:事實有其複雜性,而情緒往往簡單,惟有不讓情緒遮蔽理智,不讓感情影響判斷,時時用理性冷卻不明真相下的道德激憤,才有助於我們的成熟。這次事件的複雜性,正是轉型社會的一面鏡子。很多時候,真相併不是非黑即白,價值也不是非此即彼,認識真相需要我們拋開先入為主的價值判斷,給專門機關進行專業調查足夠的時間,也給我們自己多一些等待的耐心。
比如說,是否可以多幾次提請公眾耐心、冷靜地等待調查結果?這次事件就像一面鏡子,政府部門、社會公眾和輿論,都能從這面鏡子中看到存在的短板,看到更加理智、更加成熟、更加完善的必要性。在反思的基礎上不斷改進,在法治的軌道上處理問題,我們的社會才會更加文明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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