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長沙巡防隊員打人事件

2015年5月13日下午,一段“長沙市警察上班時間喝酒開警車打人”的視頻引起網民關注。14日下午6點,長沙市公安局作出回應,稱長沙嶽麓區兩名打人巡防隊員已被刑事拘留。

事件經過,事件結果,

事件經過

13日晚間,有網友通過微博發布“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靳江村,一輛警車要進入小區,因私車沒有讓路,結果警車兩名警察從車上下來抓著私車上兩個人打得全身是血……而且警察是上班時間喝酒開警車打人”。該微博下面附有11秒視頻,顯示一名脫去上衣的男子在毆打另一名男子。
該微博發布後引起眾多網民關注,轉發評論上千次;14日上午視頻網站更是出現了“不給警車讓路,結果被警察打得好慘”的6分54秒視頻。
對此,今日凌晨長沙警方作出回應:稱嶽麓公安分局已迅速對事件展開調查,將迅速查明事實,嚴格依法處理,調查及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14日下午6點,長沙市公安局再次做出回應:稱長沙市公安局嶽麓分局對此高度重視,迅速就此事展開調查。

事件結果

經查,2015年5月13日15時許,嶽麓公安分局嶽麓派出所值班民警帶領巡防隊員在黃鶴村、勒江村小區清查電游賭博機時,巡防隊員謝某東(男,24歲)、謝某平(男,35歲)駕駛一輛牌號為“湘A3151警”的警車(司機為謝某東)行駛至勒江村小區入口處時,與一輛皮卡車司機吳某佳(男,34歲)及乘客吳某(男,33歲)因讓路發生口角,進而引發衝突。衝突過程中,吳某佳身上多處被打傷。
接警後,嶽麓派出所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迅速趕至現場調查處置,交警現場對吳某佳以及謝某東、謝某平抽取了血樣,並送檢酒精含量檢測。
經鑑定,吳某佳和吳某分別構成輕傷和輕微傷。交警抽血送檢酒精含量,謝某東、謝某平血液酒精含量均為0mg/100ml,吳某佳血液酒精含量為130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
2015年5月14日,嶽麓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傷害對謝某東、謝某平予以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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