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北京大屯路飆車案

4·11北京大屯路飆車案

2015年4·11北京豪車相撞事故是發生於北京鳥巢附近的朝陽區大屯路隧道北沙灘段的一場一輛蘭博基尼與一輛法拉利相撞事故。

5月21日,北京朝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4月11日發生在北京大屯路的超跑飆車案。兩名駕駛人員均被訴危險駕駛罪。朝陽法院微博訊息稱,被告人唐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被告人於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八千元。二被告人明確表示不抗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4·11北京豪車相撞事故
  • 發生時間:2015年4月11日
事故經過,事故處理,傷亡情況,車主身份,各方表態,同被拘留,肇事者被拘留,放縱飆車所致,取保候審,

事故經過

2015年4月11日22時左右,北京鳥巢附近的朝陽區大屯路隧道北沙灘段,由東往西方向。一輛蘭博基尼與一輛法拉利發生事故,現場狀況慘烈。
4·11北京大屯路飆車案
一輛綠色蘭博基尼被撞毀,幾十米外一輛紅色法拉利後部亦有被撞凹印。隧道中間的隔離護欄被撞斷,道路上散落著許多車身碎片。

事故處理

工作人員正在切割隔離護欄,紅色法拉利已被紅布蓋住,隧道北側牆皮有一大塊被撕破,紅色法拉利輪胎卷到一根電纜。第一撞擊點距離法拉利最後停靠的位置有百米遠,現場沒有看見剎車痕跡。隧道未被封閉,有一條車道可通行。
4·11北京大屯路飆車案

傷亡情況

截至2015年4月12日凌晨1時許,120急救中心稱暫未接到該路段報警,仍不確定人員死傷情況。

車主身份

蘭博基尼車主
蘭博基尼司機父親唐先生稱,其曾經在部隊待過,但已經轉業多年,“我不是什麼部隊高官,就是個普通股民。”
唐某的母親李女士稱:“兒子只是一個普通的小孩兒,我們家祖宗三代都是老北京,沒有任何背景。”一家人非官非商,“這句話我可以負法律責任。”李女士說,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職員,業務效益還行,每年也會做一些捐贈、善事。
兒子主要做職業檯球選手,最近兩年,開始投身股市,和朋友一起學習炒股。恰逢股市行情不錯,炒股賺了一些錢。春節前,唐某用炒股掙的錢,加上唐父贊助的一部分,買下一部綠色的蘭博基尼。唐某在十多歲的時候就開始接觸檯球,並取得成績。2008年獲得北京市職業八球比賽第四名、全國首屆混雙九球比賽第四名。2009年4月,“cuetec(丘泰克)來力”杯九球公開賽北京站,14歲的唐某問鼎冠軍。
法拉利車主
法拉利車牌號為“京FQ***”,與現場紅色法拉利車身上的“京N**458”車牌號並不一致。“京N**458”牌號登記信息中,車型的確為紅色法拉利,機動車狀態顯示為“違法未處理”。“京N**458”車牌號登記的住址為一片平房拆遷區,並無登記的門牌號,該區域於1年多前開始拆遷。
該車牌號登記的電話號碼無人接聽。一位自稱是該車牌號車主朋友的女士回撥電話稱,該車主確實有一輛紅色法拉利,至於是否為涉事法拉利車,該女士表示不清楚。
20歲的於某是吉林省長春市人,他所駕駛的法拉利車主姓名為張某,據了解,張某是於某的母親,曾在東北一家從事石油行業的公司擔任副總。該企業工作人員稱,張某之前確實在他們企業擔任領導,但已經離開企業。由於未能聯繫上張某,記者無從核實工作人員的這一說法。

各方表態

蘭博基尼司機唐某的母親李女士表示,她得知兒子被刑拘後,家人已正式委託律師。對於事故中損壞的護欄和牆面,李女士表示,家屬會按照相關規定積極賠償。唐某的父親唐先生稱,兒子用股市賺來的第一桶金購買了自小特別迷戀的蘭博基尼,“可他沒把控好,當時開太快了。”唐先生表示,“(車禍)給社會帶來了負面影響,作為父母我們感到很自責,十分抱歉。”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過其官方微博發布訊息稱,警方經過進一步調查取證,認為駕駛員於某(法拉利駕駛員)、唐某(蘭博基尼駕駛員)當時在大屯路隧道記憶體在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的違法行為。警方同時認定兩車在隧道內行駛的瞬間最高時速超過160公里。

同被拘留

2015年4月11日晚在大屯路隧道內相撞的法拉利與蘭博基尼小客車存在“飆車”行為,瞬間最高車速達每小時160公里。
2015年4月11日晚,在北京市朝陽區大屯路隧道內,於某(男,20歲,吉林省長春市人,無業)駕駛紅色“法拉利”牌小客車,唐某(男,21歲,北京市人,無業)駕駛綠色“蘭博基尼”牌小客車,由東向西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與隧道牆壁和道路護欄發生碰撞,兩車嚴重損壞。經公安部門進一步調查取證,於某、唐某存在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違法行為(在隧道內行駛的瞬間最高時速超過每小時160公里)。

肇事者被拘留

2015年4月13日,二人已被公安機關以涉嫌危險駕駛罪依法刑事拘留
記者採訪了解到,事發路段位於鳥巢附近,是北京地下賽車愛好者經常聚集、飆車之處。“夏天挺多的”,家住附近的宋先生告訴記者,“這種現象已經有幾年的時間,有時候夏天出來遛彎,能看到一些跑車在路邊等待、集結,夜裡也能聽到隧道里巨大的發動機聲音。”
附近居民說,這些飆車的人大多開的是保時捷、法拉利等豪車,一般有十幾輛,21時左右陸續到附近集結,凌晨“開賽”。
“這些車有不少都經過改裝,比如降低底盤、改排氣系統、車身貼上特別亮的貼紙。有時還能在網上、貼吧里看到他們發飆車的圖片。”宋先生說。

放縱飆車所致

針對地下飆車現象,北京交管部門先後組織多次專項打擊,2013年9月,針對朝陽區東壩地下飆車事件,警方對3名存在危險駕駛嫌疑的嫌疑人刑事拘留;針對大屯路隧道內的飆車行為,交管部門也曾經進行多次專項打擊,特別是自2014年夏天的專項打擊後,此處飆車現象明顯減少。
一些一線交警說查處“飆車”存在一定困難,一方面“飆車”涉嫌刑事犯罪,需要充分嚴謹的證據,而這些人一般選擇沒有監控設備的路段飆車,且多在深夜,難以取證。另一方面,由於參與飆車的車輛性能好、速度快,一旦遇到民警可能四散逃跑,給公共安全帶來威脅。“民警不能駕車追趕,只能通過前方攔截等方式,很難抓獲”一位民警說。

取保候審

北京大屯路飆車案兩名司機被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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