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本《4+2:企業的成功方程式》所採取的,即屬於前一類途徑。從方法論觀點,這一類研究所獲結果對於經營企業者究竟有多大價值,基本上和三個因素有密切關係:一是所選擇樣本的時代和產業背景,決定其結果之適用條件和範圍;其次為樣本的選擇,這在研究設計層次上已決定了所獲結果之意義與效度;第三則為資料蒐集過程與衡量以及資料分析的做法,對於研究結果的品質與信度也產生影響。譬如以《追求卓越》一書而言,主要乃就若干已被證明為成功的企業的做法予以歸納,然後將這些做法推論為造成這些企業的成功因素,但實際上它們是否即是造成這些企業成功的真正原因呢?其間未必有必然的關係。再以《基業長青》而論,原作者先將所界定的“高瞻遠矚公司”與其“對照公司”——也就是略遜一籌的個案公司,針對特定九大類資訊,自歷時九十多年的浩瀚資料中,進行成對比較,這等做法所下的功夫不可謂不深,但是這些差異是否就是構成二家公司的真正成敗原因,仍然使人難以深信不疑。
基本介紹
- 書名:4+2:企業的成功方程式
- 作者:喬依斯、諾瑞亞、羅柏森
- 原版名稱:What Really Works
- 譯者:張玉文
簡介,什麼是成功的企業,
簡介
出版公司: 天下文化
有鑒於在上述努力在方法論上的瑕疵,這本《4+2:企業的成功方程式》書的作者乃企圖以更嚴謹的方法,來發掘和企業創造優勢的績效真正有關的管理實務。作者自稱,這是一次“有史以來最詳盡、最縝密的調查。”具體言之,這一研究長達5年,動員50位以上研究人員,分析了160家公司10年來間有關200項以上管理實務資料。他們不僅分析成功企業,也分析失敗的企業,以及在這期間績效發生變化的企業,希望能自動態的觀察中找到真正會影響績效的因素。
在此特別指出,本研究並不認為所有被認為屬於優良的管理實務都同等重要、或都和績效有關。在所蒐集的優良實務中,有的被認為是不可或缺,稱為主要管理實務(Primary Practices):包括了策略、推行、文化和組織四方面;有的是次要的(Secondary Practices):例如在人才、領導、創新、合併及合作四方面,只要做到其中任何兩項就可以了。這種組合說明了本書書名《4+2:企業的成功方程式》的由來,也如本書首章章名所稱:〈4+2等於企業成功〉的主旨。至於這些優良管理實務的內容,在書中不但有深入的分析和詳細的實證資料,也利用許多個案加以印證,有關這些,建議由讀者自己去研讀和領會,在此不加贅述。
在此所要探討的,乃是一個基本和先決問題:什麼是成功的企業?又憑什麼標準用以衡量成功?
什麼是成功的企業
成功的指標:TRS
首先要排除的,就是屬於曇花一現的成功,不管這種企業在一時之間多么引人注目,都不予考慮。其次,衡量企業績效表現的標準很多,一般常用的,有銷售成長率、市場占有率、獲利率或投資報酬率等,但是在本書中所採用的,卻是“整體股本投資報酬率”(Total Return to Shareholders, TRS)指標。這一指標和前些指標比較,存在有一基本差別,即它將股價,亦即資本市場的反應考慮在內。選擇這一指標的背後道理在於:企業是為股東服務,但是這種功能之實現程度,乃取決於一企業所能獲得市場青睞的程度。表面上,股市似乎是起伏不定,甚至暴漲暴跌,但是根據進一步的研究,TRS表現良好的,幾乎在其他各項重要營運績效指標上也表現良好。
既然企業經營績效必須透過市場才能實現,因此,與其探究企業經營有無成功法則,不如先問市場運作有無一定法則,後者所涉及的,乃是一個更為根本的問題。
市場法則和經營法則
有關市場法則與經營法則間的關係,似乎可以借用學者考克(Richard Koch)在其名著《業競天擇:站在巨人肩膀的十七項成功法則》(The Power Laws: The Science of Success)中以風向和航行的譬喻:
“宇宙的力量法則就像風一樣,我們航行的時候需要用到風,因為沒有其他力量可以助航。但是好的水手不會讓風把船吹離航道,即使是逆風航行,船依然徐徐前進。他有一張航圖,有不同於風向的目標,他會視風向而調整,蜿蜒而行,不論多么曲折緩慢,她最後仍然安全靠港。”
“我們必須尊重那些法則,必須知道它們何時會破壞我們的計畫,並以有創造力的方法利用那些法則的力量。”
在上引兩段生動的譬喻中,所謂“我們”可以看做是“企業經營者”,而“他”這水手有如一位CEO,“她”是“企業”,“港口”為企業經營目標,在這裡“它們”所指的,就是“市場法則”。如此詮釋下來,“經營者”必須尊重“市場法則”而予以靈活與有創造力的利用,以完成企業所要完成的任務或目標。換言之,在這本書中所發現的“4+2方程式”,即代表水手藉以配合風向航向目標的經營法則。
市場風向的改變
如果利用上述譬喻加以延伸,顯然市場的風向不是一成不變的。具體言之,當人類處於工業社會前期,由於物資相對匱乏,企業為了滿足市場需要,其經營者必須能運用規模經濟和標準化的法則以提高生產力,因而所採取的管理實務表現為層級分明的組織和嚴格要求的紀律。但是進入知識社會,由於生產力的大幅提升,企業所能製造的物資超過市場基本需求,以至於發生“微利”、甚至“無利”的結果。在這種市場上,經營法則所追求的,乃是提供顧客具有“差異化”、“個性化”的價值,而非有形的物資本身。
在這種市場上,企業所要做的,反而是如何使組織解構:將前此利用大理石所堆建的金字塔改變為一個像是嘉年華式的聚會場所。這種方向上的巨大轉變,無怪乎使當年以《追求卓越》一書名聞天下的畢德士(Tom Peters)於1992年,也就是在前書出版後的十年,在另一本《解放型管理》(Liberation Management)中自己懺悔在前書中所犯下的錯誤,那就是在字裡行間給人們一個印象,認為他所歌頌的,就是龐然大物的巨型製造業以及技術官僚組織。因此在新著中他改而宣揚“組織解構”這一革命性觀念。其背後的原因無他,而是市場的風向已經改變了。
經營法則和市場法則的脫節
由於市場風向的改變,使得成功經營的基本法則,由原來那種依照預先的明確規劃,進行嚴格的指揮和控制的做法,改變為以願景和使命,培育組織成員間的信任和承諾,並經由領導不斷創新求變;這也就是以“不連續的”心智模式,取代“連續的”心智模式。然而不幸的是,由於人們在短時間內難以適應這種轉變,以至於造成經營法則和市場法則的嚴重脫節。這說明了何以真正能夠長期存在的知名企業愈來愈少的原因。
譬如以“麥肯錫企業績效表現資料庫”(McKinsey Corporate Performace Database)於1960年建置時所選擇的1,008家企業而言,到達1998年時只剩下160家。而以《富比士》(Forbes)雜誌所編的“前一百大企業”而言,原來於1917年所列名者,到了1987年也只剩下39家。再以留在標準普爾五百指數公司中的企業而言,當初1957年的五百家到了1997年只剩下74家。學者甚至預測,到了2020年時,出現在標準普爾五百大的企業中,將有四分之三是目前我們毫無所知的企業。另外根據一項令人感到意外的研究發現,即使是存活下來的企業,其長時間的平均經營績效,居然比不上股票市場指數;換言之,企業經營法則已經被市場法則打敗了。
為什麼經營法則會變得對於市場法則相距愈來愈遠?主要理由在於市場運作的法則已變為創造與破壞,只有能夠快速創造的經營,才能趕上市場變化的速度,顯然這方面的經營法則是有問題的。
“創造性破壞”的經營法則
在未來這種以創新為經營主導的世界中,一方面,沒有任何事物是真實的,每件事物都具有不確定的,沒有任何事物是可以事先預測的。但是,另一方面,每件事物又都奧秘地與其他事物相關聯,即使很少或微不足道的原因都可能造成巨大影響。譬如人們在說明物理學中量子理論所採用的一個譬喻;在北京城內一隻蝴蝶拍動其翅膀,卻可能帶給美國堪薩斯州一場龍捲風,這種關聯性似乎也可以同樣套用於描述今後企業經營者所必須面對的外在世界。
在這轉變中,無怪乎人們又重新想起早在六十年前由經濟學家熊彼得(Joseph A. Schumpeter, 1883-1950)在其鉅著:《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政治》(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 1942)中所提出的“創造性破壞”(Creative Destruction)這一觀念。此即為了配合市場的瞬息萬變,企業必須經由放棄既有的科技和經營方法,採用新的做法。這種不連續性本身反而成為一種持續的過程。依熊彼得的看法,這種均衡的擾亂、或是創新,所帶來的改變,才是資本主義的真正機制。
這種建立在創新要求下的經營法則,乃是由:“變化-經歷失敗-偶爾成功-進一步變化”接續而成的過程,應該是今後企業成功經營的基本精神,如果我們能夠透過這種精神來閱讀和了解這本《4+2:企業的成功方程式》,應該可以獲得更深一層的體會和啟發。(作於200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