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83

為了抓好黨委主體責任的落實,甘肅省委十二屆八次全委(擴大)會議提出,要在對《中共甘肅省委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核心內容加以歸納、概括、延伸和對過去工作實踐進行認真總結梳理的基礎上,著力構建和全面實施“3783”主體責任體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783”主體責任體系
甘肅省構建實施“3783”主體責任體系,即履行三大職責、抓實七大任務、健全八大機制、拓展三大載體。
“3783”主體責任體系,即履行三大職責、抓實七大任務、健全八大機制、拓展三大載體。履行三大職責,就是履行黨委(黨組)的集體領導責任、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班子其他成員職責範圍內的領導責任,切實做到黨委積極負責不鬆手、黨委書記自覺盡責不甩手、班子成員主動擔責不縮手。抓實七大任務,就是落實好嚴明政治紀律、選好用好乾部、加強作風建設、堅決懲治腐敗、規範權力運行、著力深化改革、做到表率引領等7個方面的重點工作。健全八大機制,就是緊緊圍繞主體責任的全面落實,按照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一級抓一級、層層抓推進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組織領導、責任分解、壓力傳導、履責報告、聯繫民眾、巡視督查、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機制。拓展三大載體,就是深化拓展聯村聯戶行動、效能風暴行動、先鋒引領行動,推動全省形成黨員齊動手、民眾齊參與、社會齊監督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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