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左權煤礦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2021年3月25日凌晨3時51分,華陽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原陽煤集團)山西石港煤業有限責任公司,15210進風掘進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2021年3月26日,事故中被困的4名礦工全部遇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25華陽集團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 發生時間:2021年3月25日
  • 發生地點:山西石港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 傷亡情況:4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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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經過

2021年3月25日凌晨3時51分,華陽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原陽煤集團)山西石港煤業有限責任公司,15210進風掘進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事故傷亡

當班出勤12人,其中8人安全升井,截至2021年3月25日,4人被困。
2021年3月26日,事故中被困的4名礦工全部遇難。

事故處置

事故發生後,省政府和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主要領導作出批示,省應急廳、山西煤監局、晉中市和左權縣兩級政府、華陽集團領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救援。救援工作在有序進行。
截至2021年3月25日,事故作業面已推進10米,被困4名礦工位置已初步確定,大致位於距掘進煤頭約25米的位置。截至25日15時,事故工作面瓦斯濃度已降至0.5%,達到井下瓦斯濃度安全數值範圍,已有130餘名救援人員正在進行井下清理和搜尋工作。
截至2021年3月26日,救援工作基本結束,相關部門將開展善後和事故調查工作。
2021年4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通報了石港煤業“3·25”較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中的相關責任者依法處理情況。依據《山西省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特別規定》《山西省煤礦礦長安全生產考核記分辦法》等規定對石港煤業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1、責令石港煤業停產整頓,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由晉中市應急局派駐2名以上人員現場盯守,負責監督該礦進行整頓。
2、對石港煤業礦長王志軍安全生產考核記12分。
3、責令石港煤業上一級公司(華陽股份公司)總經理武學剛就地辭職;對該礦通風區長兼礦長助理、分管防突副礦長2人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對該礦礦長、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及華陽股份公司通風部分管防突副部長等4人給予免職處理。
4、責令石港煤業必須按照本質安全的要求進行智慧型化改造,驗收達標後才能批准恢復生產。
經調查認定,本起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對28名相關責任人員提出問責和處理建議:2人被司法機關依法採取措施,26人被晉中市監察委員會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行政處罰。

事故原因

初步分析,該礦15210進風順槽掘進工作面在綜掘機割煤過程中發生煤與瓦斯突出,突出煤量約240噸、瓦斯湧出量約2.2萬立方米。
事故暴露的主要問題:一是在瓦斯抽采不到位的情況下違規掘進。該礦未對瓦斯抽采半徑進行考察,抽采措施沒有明確抽采時間,抽采23天后,沒有達到消突效果;突出後,現場抽樣檢測,實測瓦斯含量最小值仍為8.96立方米/噸。二是效果檢驗不規範。檢驗孔布置未進入軟煤層中,不能反映工作面真實情況,造成檢驗結果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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