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3日,陝西省石泉縣江南社區南濱大道,朱某陽與沈某兩人(均為無業人員)因瑣事發生口角後引發撕扯,期間朱某陽持刀將沈某致傷。
2024年3月25日,傷者已無大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23石泉男子持刀傷人事件
- 發生時間:2024年3月23日
- 發生地點:陝西省石泉縣
- 傷亡情況:1人受傷
事件經過,事件處理,事件回應,
事件經過
2024年3月23日凌晨4時許,在陝西省石泉縣江南社區南濱大道,朱某陽與沈某因瑣事發生口角後引發撕扯,期間朱某陽持刀將沈某致傷。
事件處理
2024年3月23日,石泉縣公安局接警後,立即趕赴現場,當場抓獲違法行為人朱某陽(男,32歲,喜河鎮中心村二組居民,無業人員),並組織傷員救治工作,傷者已無大礙。
事件回應
石泉縣公安局
2024年3月25日,石泉縣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
2024年3月23日凌晨4時許,我縣江南社區南濱大道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件。
接警後,我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當場抓獲違法行為人朱某陽(男,32歲,喜河鎮中心村二組居民,無業人員),並組織傷員救治工作。經初步調查,3月23日凌晨4時許,朱某陽與沈某(男,35歲,城關鎮城西城鎮社區一組居民,無業人員)因瑣事發生口角後引發撕扯,期間朱某陽持刀將沈某致傷。
目前,傷者已無大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石泉縣公安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