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東莞幼稚園投毒事件

3·15東莞幼稚園投毒事件

3·15東莞幼稚園投毒事件是指2017年3月15日17時51分許,東莞市黃江鎮寶山社區雞啼崗村的紅日幼稚園中二班有10名兒童因身體不適相繼送院治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15東莞幼稚園投毒事件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事件處置,事件原因,

事件背景

氯氮平片”的藥物適用於治療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礙的興奮躁動和幻覺妄想,藥物說明明確指出12歲以下兒童不宜使用。

事件經過

2017年3月15日17時51分許,東莞市黃江鎮寶山社區雞啼崗村的紅日幼稚園中二班有10名兒童因身體不適相繼送院治療。

事件處置

該事發生後,黃江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要求第一時間救治患病幼兒,並迅速成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對該事進行全面調查。
現初步查明,幼稚園兒童出現身體不適是因有人在幼稚園兒童的食物中投放抗精神病類藥物案件,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已被公安機關抓獲。楊某某,女,1968年生,其於2016年9月份入職紅日幼稚園做保育園,負責大一班和中二班的送餐、擦桌子、洗毛巾、洗餐具和拖地等工作。
偵查人員經調取幼稚園的監控錄像,發現楊某某在2017年3月15日給幼稚園兒童送中餐時,有在食物中投放有毒藥物的重大嫌疑,隨後,偵查人員在楊某某暫住的出屋裡搜到一瓶有毒藥物“氯氮平片”(已被磨成粉末狀)。經審訊,楊某某稱自己有病,該瓶藥物是自己治病所用,於2015年在異地所購買。

事件原因

楊某某稱,她現在在紅日幼稚園工作工資低,要求幼稚園漲工資,但園方以其工作未滿一年,未給其漲工資,為此,楊某某在2017年2月份有短暫離職。經審訊,楊某某供認中毒兒童的食物中含有其當時攜帶的有毒藥物“氯氮平片”。目前,10名患兒均符合出院條件,可以出院,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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