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號決議,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42號決議的簡稱。1967年11月22日通過,該決議宣布幾項“公正和持久的和平”原則,其主要內容有:(1)以色列軍撤出在“6·5戰爭”中占領之領土;(2)終止一切交戰要求或交戰狀態,尊重和承認該地區每個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及其在牢固和被認可的疆界內和平地生活而免遭武力的威脅或行為的權利。除此之外,決議還確認了以下的必要性:(1)“保證該地區的國際水道的通航自由”;(2)“使難民問題得到公正的解決”;(3)通過包括建立非軍事區在內的各項措施,保障該地區每個國家的領土的不可侵犯性和政治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