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文章發布,引發質疑,文章刪除,賬號封禁,事件處置,事件回應,公眾號“貞觀”,作者殷某,關聯單位,女子老家村民,女子老家相關部門,涉事女子,律師解讀,事件評論,
事件經過
文章發布
2024年8月16日,微信公眾號“貞觀”發布《一個外地女孩,死在了我出租的公寓》一文。在“貞觀”的前述文章中寫道:死者1991年生,來自寧夏西海固一山區,畢業於北京211高校,職業為會計,當時正在西安找工作。
作者稱女子疑似餓死。文中描述該事件發生於2024年6月,房子系女子4月租住,是一個50平方米的單身公寓,租金為半年一萬多元。作者寫道,女子畢業後幾年一心考公,取得家鄉省份事業單位筆試第一的成績,但連連因面試環節落榜。事發後警方已介入,作者表示女子骨灰被家屬扔掉,已給予死者家人撫恤金,同時自稱自己和愛人都是公安。
引發質疑
該文章發出後引發關注,作者一欄顯示為“十二橡樹”“陝西人”,文章IP顯示也在陝西。不少網友及媒體人質疑文中相關描述的真實性,比如:家境貧困女子為何在西安租房?職業為會計,為何房租要父母籌借?作者為公安,但在該案件中相關做法並不專業?並呼籲十二橡樹回應及西安警方介入調查。
文章刪除
2024年8月18日,“貞觀”對《一個外地女孩,死在了我出租的公寓》一文進行刪除。8月18日下午,該公眾號發布了《文章處理說明》:「貞觀」8月16日推送文章《一個外地女孩,死在了我出租的公寓》,文中所述為真實事件,系特殊偶發個案。
賬號封禁
2024年9月4日,記者了解到,發布文章的公眾號貞觀已被停止使用。
賬號“貞觀”提示,接相關投訴,該賬號違反《網際網路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已被禁止所有內容,賬號已被停止使用。查看“對應規則”顯示,該賬號涉嫌違規,已限制從公眾號打開網頁的能力。
事件處置
介入核查
2024年8月19日下午,陝西省、西安市相關部門官方人士對極目新聞記者稱,案件發生地確實不在西安。另有官方知情人士稱,案件發生地指向鹹陽市,就文章相關描述的真實性,警方已介入核查。
2024年8月19日晚,鹹陽市秦都區主要負責人對記者極目新聞表示,經向秦都區公安機關了解,確實有這個事發生,初步排除他殺,“(這名女孩)到底是病死的,還是怎么死的,家屬不讓屍檢。”案件已由警方進行進一步處理。
事件回應
公眾號“貞觀”
2024年8月19日下午,縱覽新聞記者聯繫到公眾號“貞觀”運營公司的一名負責人,該負責人稱,確定文章是真實的,具體情況已在公眾號中進行了說明。對於記者提出的其他問題,該負責人反覆稱,拒絕回答任何問題。當日,“貞觀”發布情況說明,稱文章來自作者投稿,並經過了事實性審核;案發地並非西安,而是在周邊市縣;基於尊重死者、保護作者、避免歪曲解讀和過度猜測等考慮,18日已將文章下架並刪除處理。
作者殷某
2024年8月21日晚,記者聯繫到該文章的作者殷某,其在電話里稱,事情正在調查當中,所以現在不方便接受任何採訪。當記者詢問關於其所寫的文章在網上引起巨大討論,其本人是否願意出面回應時,殷某表示官方會有正式的通報,一切以官方的通報為準。
關聯單位
2024年8月19日,頂端新聞記者聯繫西安市公安局刑偵局,接線工作人員稱記者諮詢的情況他們不掌握,建議聯繫市局了解情況。隨後,頂端新聞記者向西安市公安局進行反饋,工作人員登記了相關信息,但由於沒有事發小區及當事人詳細資訊,工作人員稱無法提供案件的相關信息,但對登記信息表示會向上反映。
2024年8月19日下午,西安市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和西安市雁塔區委網信辦回復縱覽新聞,已經接到網友反映,正在對此進行調查。
2024年8月19日下午,頂端新聞記者聯繫鹹陽市公安局諮詢,工作人員查證後回應:“經核實確有此事,案發地屬於鹹陽市公安局秦都分局轄區,案件正在處理,相關細節及後續情況可以關注通報。”
2024年8月19日,鹹陽市委宣傳部相關部門負責人對極目新聞記者稱,其19日當天關注到上述文章,文中描述的事件還在了解中,暫不清楚具體情況。
2024年8月20日,奔流新聞記者聯繫到的寧夏固原市一位官方人士稱,相關部門正在開會研究此事。該人士表示,這是個偶發性案件,“文章關聯了很多比較敏感的詞,比如:西海固、花季女孩、餓死、公考等,很多信息是不屬實的,初步了解不是211高校畢業的。
2024年8月21日晚,紅星新聞從固原官方部門了解到,固原當地警方正在與陝西鹹陽警方聯合調查此事,陝西鹹陽警方已經找到殷某,就相關問題與其進行了調查和溝通。
2024年8月20日,紅星新聞記者前往寧夏固原市某村莊,走訪身亡女子家所在的村莊,當地鄉政府幹部告訴紅星新聞,死者陳某某專升本畢業於北方工業大學,非211大學,骨灰按當地風俗撒進河流中。
2024年8月21日中午,當地縣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稱,2018年、2019年陳某某參加寧夏事業編統一考試,筆試排名分別為報考崗位第133名、65名;2022年參加寧夏公務員統一考試,筆試排名為報考崗位的第25名,均未進入面試環節。
女子老家村民
2024年8月20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來到這名女子的老家,固原某縣一村莊走訪。提起“女子在出租屋去世”一事,多位村民稱,這名女子是村里一戶陳姓人家的女兒陳可(化名)。村民告訴記者,一個多月前村里人聽說了陳可在外省去世的訊息,其父母等人趕到事發地處理。這兩天,村里人才在網上得知,陳可是在出租屋裡去世的,關於網上的一些說法,家屬正在悲痛中,旁人不敢問,也不好問。該村村幹部向記者證實了上述村民的說法,村里確有其人其事。記者就文中引發公眾質疑的內容詢問一名村幹部,對方稱,她在網上看到了這篇文章,但不了解事發情況,正在核實,“陳可父母目前狀態不太好,我們不好過多打擾,只能上門慰問,給予照顧。”陳家一位鄰居稱,他只知道陳可去世的訊息,並不清楚事發原因及怎么辦理的後事。對於疑似餓死在出租屋、家屬丟掉出租屋遺物、甚至扔掉骨灰等傳言,該鄰居反覆強調,“我不清楚,不了解情況的外人也不要亂猜、亂說。”
女子老家相關部門
2024年8月20日晚,女子的老家固原某縣基層政府一官方人士對記者稱,經初步了解,上述文中描述的部分情節與實際情況有出入。
2024年8月21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向該縣相關部門了解上述情況,工作人員稱,家屬現在情緒、狀態不太好,暫時不願對外再講述此事,“他們暫時也不願意見我們的工作人員。”
涉事女子
陳可家中有個弟弟,畢業後在西安上班,已經結婚。陳父陳母常年在家種地,也會就近打零工。
據北方工業大學官網2015年發布的一份《北方工業大學2015年專升本錄取結果》顯示,有名為陳可的學生從北京培黎職業學院畢業,升入北方工業大學,專業為會計學。
律師解讀
文章作者及發布平台,是否會因傳播不實信息承擔法律責任?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如果自媒體(平台或賬號)發布的文章存在不實內容,並因此引發輿情,那么自媒體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侵犯名譽權、誹謗等民事責任,嚴重時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從本案看,自媒體是否到達違法犯罪這一程度,需要進一步查明。不過,因發布不實信息引發輿情,自媒體有及時解釋、說明或刪除(文章)的義務。“貞觀”在相關情況說明中,強調其對涉事文章的內容真實性進行了確認。不過,付建律師表示,這不能成為其免責理由:“雖然‘貞觀’聲稱對文章真實性進行了審核,但這並不能成為其免責的充分理由。審核的真實性需要通過具體的證據來驗證。如果審核過程中存在不當之處,導致引發輿情,那么‘貞觀’仍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事件評論
打假是有意義的
即便機構媒體礙於人倫考量,不宜過多打擾當事人家屬,但通過一些旁徵博引對局部細節進行還原,依然是有意義的。因為無論是通過采編技術記錄他人命運沉浮還是像本文作者一樣,以旁觀者角度記錄女租客的晦暗人生,這種記錄和書寫本身是一種權利,既然是權利就應該保持謙抑,而真實就是唯一的衡量標準。
至於有輿論認為,警方既然已經承認有這樣一起案件發生,不具備采編權的自媒體對局部細節把握不準確應該被原諒,這種看似公允之聲本身就缺乏公允。故意扭曲失實的報導作為一種傲慢的權力,今天可以打著為民請命的幌子,為當事人謀求關注與同情,那明天這樣的權力也可以讓當事人或其他人蒙受不白之冤。作為一起已經引起公共關注的悲劇,在嘈雜的爭議面前,不應該以“死者為大”就放棄求真的步伐,相反,還原一個真實的而非杜撰的個體,不讓她被廉價與虛假的同情而綁架,才是對已經無法發出聲音的逝者最好的“不打擾”。
就像被媒體還原後的部分真相一樣,逝者可能既沒有那么優秀,家庭也沒有那樣悲慘,但正是持這樣境遇的年輕人才構成了我們社會中沉默的大多數,過於拔高美化和悲情渲染都是對真實存在的群體的麻木。
在這起真與假、真情流露還是虛假偽善的大討論中,輿論恰恰忽視了一點,那就是為何在經歷三十年網際網路衝浪後,在歷經各種真相反轉以及咪蒙們的鬧劇喧囂過後,對訊息自帶懷疑濾鏡的公眾起初依然會被一篇“自帶水分”的自媒體稿件而打動。
其實,大多數讀者在第一時間不自覺地代入其中,是因為這樣的故事所隱喻的社會情緒並不是無根之木,而是與每個人身上的真實痛感是同構的——那就是平民家庭對“寒門出貴子”的焦灼以及孤注一擲考公考編難以消解的沉重。
思考不應止於打假
帶著虛假水分的“女租客之死”一文所牽涉出的社會圖景卻是真實的:對一些出身困苦家庭的人來說,在高等教育早已普及且很難創造巨大轉折的人生的當下,如何在未來預期、家族希冀,以及骨感現實中錨定自己的人生航向,是一個來自現實的拷問。
不少家庭寄希望於考公考編,但是年輕人天然散發著對開放與流通的渴望,與病態偏執地考公考編,在本質上就是衝突與矛盾的。陷入病態偏執的時間越長,對缺乏經濟保障的當事人以及背後有殷切期待的原生家庭來說,都是一種精神和物質上的多重打擊。
或許有人會說年輕人和身後的家庭為什麼非要指望考公考編,脫下“孔乙己的長衫”去乾藍領工作或者去普通企業就這么難嗎?為什麼非要在“考路”上走到黑?還有人說選擇考公考編這是個人選擇的結果,既然選擇了就應該承受與之而來的代價,這樣的批評與警醒是有道理的,但是也忽視了真實的社會土壤。
近段時間以來,無論是一些企業剝削員工的奇葩新聞不時見諸報端,還是高度競爭下的內卷之風成為企業文化的標配,這些現象都在加劇年輕人自由選擇的風險成本,當體制內與體制外兩條賽道的穩定性一目了然的時候,無論其本人真實意願如何,也都有可能趨利避害而奔向考公考編路。這與選擇無關,而是人性使然。比如前不久備受爭議的“嘉峪關小作文”風波,涉事女生就流露出了此種心跡。
因為追求穩定,因為害怕遭遇不公正對待轉而尋求體制的“庇護”,這種保守主義,正在成為一種社會默契,一些家長、學生甚至是高校教師,都接受了這種規訓,並儼然有在代際之間傳承下去的勢頭。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倒退也是一種無奈。
也正因此,不要總以過來人和上位者的姿態對這些困頓於現實抉擇中的個體和家庭橫加指責,有溫度的社會,不能總是希望年輕人在複雜的時代浪潮中自救,不能總希望年輕人自己堅強,而是應施以必要的援手,提供相對公平的、不區分體制內外的實現階層流通的環境與必要的兜底機制。
儘管這些工作在當前的時代背景下或許做起來並不容易,但起碼也要從正視年輕人的群體困境開始。
總之,一篇失實的報導不會動搖公眾價值觀的基本盤,但失實報導蘊含的真實情緒卻是無法迴避的。輿論不必從一起被人為打磨過的極端個案中感到悲傷沉鬱,但也不能忽視所對應的真實社會痛感,因此,我們需要從對個體命運的指摘中走向更具進步性、更具關懷性的公共議題的高地上去。(新黃河客戶端評論員 李明 評)